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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 DEVELOPMENTS AND HOLDINGS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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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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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发展”或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全面了解公司经营运 作情况,客观、独立和公正地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 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 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李非,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管理学博士。曾任中山 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于2024年11月4日离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现场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
|---|---|---|---|---|---|---|---|---|
| 10 | 10 | 7 | 3 | 0 | 0 | 否 | 5 | 4 |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14次。本人任职期 间通过现场、视频和传真表决方式出席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10次。 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与经营层进行询问沟通,针对公司年 度投资计划、房地产项目备案、资本市场融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利润分配、股东回报规划、市值管理、董事提名及高管聘任等重大决 策事项进行严格把关。
公司响应独立董事改革要求,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机制。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对关联交易、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等事项进行前置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离任前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 公司召开的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通过战 略委员会审议公司投资计划,并建议关注投资规模与债务安全的平衡 关系,实现安全发展;通过提名委员会对拟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履职能力以及专业素养进行了审查并出具意见,确保程序合规;通过 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公司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工作,要求内部审计机 构和会计事务所关注审计效率和执行标准,确保内部控制措施有效落 地。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 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 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向股东 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审计委员会履职中,本人积极督导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和审计结果等进行多轮 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 况,要求公司经营层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做好重大风险识别和防范,确 保公司健康发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 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活动,通过参加 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形式与中小股东保持通畅交流,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跟踪行业政策、市场动态,审阅公司每月提 供的《经营月报》,同时充分利用参加工作会议、现场调研等机会及 其他工作时间积极与经营层沟通,全面把握公司经营情况。
此外,为了及时把握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北京 区域市场调研,实地考察公司在京的地产开发及资产运营项目,与子 公司领导班子和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充分交流了市场去化周期、销 售渠道拓展、租户管理等事项,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做法和经营成效, 并对资产经营工作提出针对性意见,助推子公司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所需的工作条件和相关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 提供,本人行使职权得到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的充分支持,切实保障了本人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4 项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内 容包括确定年度关联预计金额、收购及增资获取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 保利集团下属公司股权、签订可转债认购协议等。上述关联交易均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交易价格公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同时公司已按监管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等均切实履行承诺,并已在定期报告进行 披露,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相关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报告, 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
此外,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每月定期披露销售简报和项 目获取情况,确保公司投资者及时知晓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 年10 月28 日就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选聘方案进行了讨论审议,确定了选聘目标、参选资格和选聘标准。 本人要求公司坚持客观、公正原则,认真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 质、业务能力与相关经验情况,确保选聘程序合法有效。
(五)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3 名新董事提名事项,有关人 员任职资格符合要求,提名及聘任均已履行相应前置审批流程,程序 合法合规。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相关薪酬决策及 支付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且均已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以忠实、诚信的态度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研 究审议相关议案,并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加强与董事 会、经营层的沟通协作,切实推动董事会决策有效落实;同时积极建 言献策,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优化,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感谢公司为本人开展工作提供的大力支持,衷心希望公司未来保 持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发展质量,继续为广大投资者创造 价值。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非 2025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