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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CO Holding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6

May 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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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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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通过公司内部发布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10天,从2026年4月23日至2023年5月3日止。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是否存在雇佣或劳务关系、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业务指南》、《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对激励对象资格的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