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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CO Holding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p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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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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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铂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是由深圳市铂科磁材有限
公司按照截至2015年6月30日
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
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并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307104275456。
公司是由深圳市铂科磁材有限
公司按照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
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9144030069395982X0。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
目:磁性材料、电感器、贴片电
感、线圈、磁性电子元器件及相
关设备的研发与销售;不锈钢粉
末、钢合金粉末、铁粉、铜粉、
铝粉、特殊金属合金粉末、硬质
合金粉末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
项目:磁性材料、电感器、贴
片电感、线圈、磁性电子元器
件及相关设备的研发与销售;
不锈钢粉末、钢合金粉末、铁
粉、铜粉、铝粉、特殊金属合
金粉末、硬质合金粉末的销售;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经营项目:磁性材料、
电感器、贴片电感、线圈、磁性
电子元器件及相关设备、不锈钢
粉末、钢合金粉末、铁粉、铜粉、
铝粉、特殊金属合金粉末、硬质
合金粉末的生产。
可后方可经营);机械设备租
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
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
动);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
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磁性材料、电
感器、贴片电感、线圈、磁性
电子元器件及相关设备、不锈
钢粉末、钢合金粉末、铁粉、
铜粉、铝粉、特殊金属合金粉
末、硬质合金粉末的生产。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
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
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由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
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
上股份~~的~~
,以及有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
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万元;
……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重大交易(公司受赠现
金资产除外),应当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3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公司下列重大交易(公司受赠
现金资产除外),应当在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
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3,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决权。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
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
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
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
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
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
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
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
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
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
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公司
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在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
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
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
审计,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公
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
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
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
进行评估或审计,并由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
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
制。
前款所称累计投票制是指股东
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
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
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
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
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第九十八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
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
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
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事: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
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
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
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第一百一十
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
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
股东大会批准。
除本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外,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
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或者,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
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
……
公司发生的其他交易达到下列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除本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以
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
交易,或者,公司与关联法人
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以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
易,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
及时披露。
……
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批准:
……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但不超过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3,000 万
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50%
或绝对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500 万元,但不超过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3,000 万
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
元,但不超过的50%或绝对金额
不超过300万元。
……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
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以协
公司发生的其他交易(提供担
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
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批准:
……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
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但不
超过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100 万元,但不超过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 万
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但不
超过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3,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但不超过的50%或绝
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作为计算
标准;公司发生“提供财务资助”
和“委托理财”等事项,应当以发
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
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计计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
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
当累计计算。已经履行审批的,
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
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组
织,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
资额作为计算标准;公司发生
“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
等事项,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
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
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
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累
计计算。已经履行审批的,不
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一百五十
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和条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同时具备
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
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
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
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
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指以下情形:A、公司未来十二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和
条件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同时具备
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
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
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
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
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或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事项发生,但董事会
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且超过5,000万元;B、公
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10%。
……
认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资金使用构成重大压力。前
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指以下情形:公司未来十二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30%,且超过5,000万元。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