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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CO Holding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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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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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9 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721,93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59.05 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46,910.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294,253,049.0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已于2025 年2 月13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060000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新型高端一体成型电感建设项目 45,403.91 30,000.00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

安排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 年4 月21 日出具的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600016 号),截至2025 年2 月1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 4,620.0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止2025 年2 月1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3,799,502.70 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金额
截止2025 年2 月
12 日自筹资金已
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
新型高端一体成型
电感建设项目
45,403.91 30,000.00
4,379.95

4,379.95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止2025 年2 月1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2,401,061.56 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截止2025 年2 月12 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
额(不含增值税)
拟置换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200.00
200.00
律师费用 9.43
9.43
会计师费用 30.00
30.00
发行登记费用 0.67
0.67
合计 240.11
240.11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620.06 万元,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置换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差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型高端一体成型电感建设 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 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本次置换与《募 集说明书》披露内容一致。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 年4 月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金额为4,620.06 万元。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 年4 月21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12 月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 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铂科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600016 号),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 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600016 号);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4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