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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CO Holding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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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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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或“公司”)持续督导 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铂科新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 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注册会计 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 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82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股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4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22 元,共计 募集资金 37,756.8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519.7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4,237.0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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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84.7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33,051.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78 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3,051.48 |
| 加: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62.74 |
| 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扣除手续费净额 | 52.26 |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23,630.20 |
|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2,948.91 |
| 补充流动资金 | 9,192.59 |
| 其中:本报告期以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补充流动资金 | 192.59 |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491.43 |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订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公司首发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与方正承销保荐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签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协议》,聘请方正承销保荐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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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方正承销保荐应当完成原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前募资金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连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 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 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 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募集资金(万元) | 项目 | 备注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南头支行 |
765373101724 | - | 已注销 | 注1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 |
659669889 | 491.43 | 活期存款 |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370078801600000881 | - | 已注销 | 注2 |
| 合计 | - | 491.43 | - | - |
注 1:上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注销。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及 2 月 26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 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 低风险理财产品、低风险信托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2021 年度公 司对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未超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 相关规定。
2021 年 9 月 27 日,鉴于公司“高性能软磁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已结项,公司将项目结余 的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资金 185.01 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 2:上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注 销。
2021 年 7 月 27 日,鉴于公司“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已结项,公司将项目结 余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资金 7.58 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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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 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0610013 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铂科新材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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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 元
| 元 | 元 | 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33,051.4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48.91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630.2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高性能软磁产品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否 | 20,423.33 | 20,423.33 | 2,275.36 | 20,423.34 | 100.00 | 6,568.76 | 否 | 否 | |
| 2、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
否 | 3,628.15 | 3,628.15 | 673.55 | 3,206.86 | 88.3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3、补充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营运资金项 目 |
否 | 9,000.00 | 9,000.00 | - | 9,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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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3,051.48 | 33,051.48 | 2,948.91 | 32,630.20 | 98.73 | 6,568.76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无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合计 | 33,051.48 | 33,051.48 | 2,948.91 | 32,630.20 | 98.73 | 6,568.76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2021 年度高性能软磁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未能完全实现预期效益,一方面是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 素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成本压力,另一方面产品毛利率相比预测数据有所降低,导致该项目实际效益略低于 预测效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8,897.48万元。 2020年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18,897.48 万 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对该置换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 健审〔2020〕3-10号)。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 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且经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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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2021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公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收 益52.39万元,2021年末无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21年7月27日,鉴于公司“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已结项,公司将项目结余的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后的资金7.58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9月27日,鉴于公司“高性 能软磁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已结项,公司将项目结余的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资金185.01 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2020年4月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20年8月披 露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有关高性能软磁产品生产基地扩 建项目的效益实现等数据存在差异,公司已对上述数据进行了更正披露,具体情况请见公司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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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立国
玄虎成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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