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PLOTECH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Jun 5, 2026

52510_rns_2026-06-05_442aa121-c5f4-4c8e-9562-783d6c480143.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1019-6622-2500

100415

柏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香港大樓)

電話:(02) 2361-1300(代表號) 股票代號:6141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下午4:30(星期例假日除外)

富邦證券智能客服

https://chatbot.fbs.com.tw/Webhook/

原本股務代理部依法令規定所簽售之個人資料,僅在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及利用,其相關資料將依法令之保存期限及規定保存。

台北郵局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564號

國內郵簡

開會通知請即拆開

股東 台啟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本次股東常會發放紀念品

集保結算所「股東e服務」電子投票 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 239 柏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股東常會
出席簽到卡 | |
| --- | --- |
| 時間:中華民國115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9時整
地點:桃園市蓬州區杭口里大有街33號 | |
| 股東戶號:
股東戶名: | |
| 持有股數: | |
| 法人指派書
益自正
出席簽公司本次股東會,
依法行使一切股東權利,
(法人股東親自出席專用) | 親自出席簽名或蓋章 |
| 委託書 | 一二 | 委託人(股東) | 編號239-119 |
| --- | --- | --- | --- |
| 一、若委託者: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15年6月24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股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警戒。
1.承認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得票。
☐1.承認☐2.反對☐3.棄權
2.承認一一四年度虧損撥帳票。
☐1.承認☐2.反對☐3.棄權
3.討論修訂本公司【資事選擇辦法】票。
☐1.警戒☐2.反對☐3.棄權
4.討論修訂本公司【資產保證作業辦法】票。
☐1.警戒☐2.反對☐3.棄權
5.討論本公司辦理減資備料補虧損票。
☐1.警戒☐2.反對☐3.棄權
6.討論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票。
☐1.警戒☐2.反對☐3.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股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股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稅,如因收改期限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致
柏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日期 年 月 日 115-1 | 繳發保證
持有股數 | 結名
成名稱 | 簽名或蓋章 |
| 結名處
名 | 現名
成名稱 | 股東戶號 | | |
| 股東名
名 | 現名
成名稱 | 股東戶號 | | |
| 本股東於
本次股東會
依法行使一切股東權利,
(法人股東親自出席專用) | 現金經電
他用查該
利委證:
益託屬元
之書資☑
償,書☑
頒可,二
委檢最五
託附高后
書具給七
行贖予三
為事檢七
·證聯三
向獎三
集金。 | 持有股數 | 簽名或蓋章 | |
| | | 結名
成名稱 | | |
| | | 受託代理人 | 簽名或蓋章 | |
| | | 戶號 | | |
| | | 結名
成名稱 | | |
| | |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 | |
| | | 住址 | | |

印鑑卡填寫須知

一、請核對下列「股東印鑑卡」列印資料,於「印鑑」欄加蓋印鑑(未成年股東除本人印鑑外,另應由父母加蓋雙方印鑑;或由父母雙方簽立同意書由一方代表蓋章留存者,方得僅留存一方印鑑),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成年股東未領有身分證,得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並檢附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影本)一份寄回,以保障您權益之行使。

二、電腦列印之股東印鑑卡內容如有不符或地址變更,敬請於原處自行訂正並加蓋印鑑,並請股東自行填寫身分證字號及出生日期,俾憑更改存檔資料。

239 柏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印鑑卡

| 國籍/註冊國 | | | 戶號 | | | | 持有
股數 | 股本
期限




期 | 簽名



名 | 另檢附
身分證
影本一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戶名 | | | | 事先簽

成就地 | | | | | | |
|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 | | 出生日期
或設立日期 | | | | | | | |
| 戶籍
地址 | | | | | | | | | | |
| 通訊
地址 | | | | | | | | | | |

※請 責股東自行填寫身分證字號等股東基本資料。

委託書使用須知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出席簽到卡與委託書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繳票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能在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三、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般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四、股東接受他人能在委託書前,應請能在人提供能在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案照之能在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能在人與親友持疑違罪人之背景資料及能在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五、委託出席者請詳填受託代理人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住址。(受託代理人若非股東身份,請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六、能在人知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七、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八、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九、欲出席股東會者請遇帶身分證明文件。

十、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經計驗證機構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019622-2057

采购

本公司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經會計師查核報告,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133,540,05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壹四元整,發行普通股113,354,005股,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持銷補虧損計新台幣1,121,085,808元整。

二、為低基財務結構,無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減資新台幣233,540,050元整,並剔除已發行股份23,354,005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00,000,000元整。

三、本次減少次股份,依目前已發行流通在外股數113,354,005股為計算基準,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剔除股份,減資比率約20.0027%,每仟股內減少206,02717股,即每仟股內換發793,87283股。

本公司服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說明如下:

一、為因應本公司營運資金需求,強化競爭力及償還銀行借款目的,並考量籌資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等因素,擬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發行總額應以不超過3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並提請股東曾授權董事會總市場情況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至多三次)。

二、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償證券應注意事項」說明事項如下:

(一)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1成訂定之。

  1. 定價日前一、三成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強之股價。

  2.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強之股價。

  3. 私募價格訂定之合理性:前述私募價格訂定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並同時考量私募普通股之轉讓時點、對象及數量均有嚴格限制,再加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償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故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

(二)特定人選擇方式:

  1. 應募人之選擇方式:

本次私募有償證券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等相關法令規定及主管機關相關品質所定之特定人為限。以內部人或關係人或無畸性投資人為限,應募人資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審查之。

本次私募普通股應募人本公司目前尚未法定特定人,法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 應募人若為無畸性投資人:

(1)選擇方式與目的:應募人之選擇以能協助本公司開發市場、拓展營運規模

及對公司未來之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之無畸性投資人為限。

(2)必要性:為充實營運資金,強化本公司競爭優勢,引進可擴大未來產品銷售或產品研發合作之無畸投資人,故有其必要性。

(3)預計效益:擬由無畸性投資人的加入,可協助拓展公司營運規模,對本公司長期發展產生助益。

  1. 應募人若為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

本公司將選擇對公司營運或產業發展有相當瞭解,並對本公司未來營運有直接或間接助益者,以強化股東結構及支持公司長期發展之目的。

  1. 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其暫定之應募人係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及無畸性投資人。經本公司評估,應募人並非僅限於無畸性投資人,故引進無畸性投資人後不致造成前瞻發生重大變動。

(三)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及預計效益:

  1. 不除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為確保籌集資金之時效性、便利性及可行性,並有效降低資金成本,擬除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私募普通股。

  1. 私募額度:

本次私募總股數以不超過30,000仟股為限,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至多三次)。

  1. 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本次募集之資金將再以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所需,預計將達成降低公司利息支出、改善財務結構及提升未來營運績效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正面且實質之助益。

三、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或交付,私募有償證券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受交付後三年內轉讓之限制外,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得依相關法令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普通股股牌上市。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四、本次私募增資發行普通股之計畫且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私募股數、實際私募價格、應募人之選擇、定價日、增資基準日、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預計辦理私募次數及其他未盡事宜等,銅強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法令之改變須變更或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五、為配合本次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除上述授權範圍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簽議、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發行普通股所需作業及決定其他未盡事宜。

六、有關本公司私募案之相關資訊,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應說明事項,敬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https://mops.twse.com.tw點選[投資籌選]填下之[私募籌選],輸入本公司證券代號查詢(公司代號:6141),或至本公司網址:https://www.plotech.com建連結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