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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M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6

May 13, 2026

52275_rns_2026-05-13_58ca3338-6654-4c8c-bbaa-628518ba4d04.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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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3043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
民國一一五及一一四年第一季
(內附會計師核閱報告)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246 號 8 樓
電話:(02)2225-8552

  • 1 -

§目 錄§

壹、封面... 1
貳、目錄... 2
參、會計師核閱報告... 3-4
肆、合併資產負債表... 5
伍、合併綜合損益表... 6
陸、合併權益變動表... 7
柒、合併現金流量表... 8-9
捌、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10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0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0-11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1-19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19-20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0-31
七、關係人交易... 32-33
八、抵押之資產... 33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3-34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34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34
十二、其他... 34-44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5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5
(三)大陸投資資訊... 45
(四)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 45
十四、部門資訊... 45-46

  • 2 -

HLB

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Candor Taiwan CPA

會計師核閱報告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前言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五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五及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告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四)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部分非重要子公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一一五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80,697仟元及110,517仟元,分別佔合併資產總額之 4.48% 及 6.71%;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27,535仟元及48,137仟元,分別佔合併負債總額之 2.50% 及 4.99%;其民國一一五及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新台幣(4,832)仟元及1,433仟元,分別佔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 5.28% 及 1.86%。

Candor Taiwan CPA

13F., No.159, Sec.1, Keelung Rd., Taipei City 11070, Taiwan

台北市信義區 11070 基隆路一段159號13樓

TEL: +886-2-2763-8098

電話: +886-2-2763-8098

HLB Candor Taiwan CPA is a member of HLB International, the global advisory and accounting network

HLB國際是由國立會計師事務所及商業顧問機構組成之全球性聯盟 奉所為成員之一


HLB

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Candor Taiwan CPA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部分非重要子公司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告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科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五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五及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林兆民 郑炳荣

會計師:史岱平 吴俊平

img-0.jpeg

核准文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金管證審字第0980054543號
金管證審字第1110360121號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八日

Candor Taiwan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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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信義區 11070 基隆路一段159號1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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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股份有限公司

11月15日

11月15日

11月15日

11月15日

11月15日

11月15日

11月15日

11月15

11月15

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码 项 目 附 註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金 额 % 金 额 % 金 额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十)・六(一)・十二(一) $ 210,533 12 $ 202,426 11 $ 327,376 20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四(十)・六(二)・十二(一) 15,870 1 16,530 1 8,118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十)・六(二)・十二(一) 159,469 9 155,456 8 208,888 13
1200 其他應收款 四(十)・六(二)・七(三)・十二(一) 3,890 - 78,312 4 1,829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四(十五)・六(十四) 362 - 149 - 116 -
130x 存貨淨額 五(二)・六(三) 349,939 19 318,503 17 321,434 20
1410 預付款項 18,281 2 26,291 1 31,337 2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四(十)・八・十二(一) 11,703 1 10,730 1 3,167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3,786 - 1,349 - 4,066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793,833 44 809,746 43 906,331 55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十)・六(四)・八・十二(一) 667,098 38 707,984 39 416,246 26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四(六)(八)・六(五)・八 275,595 15 276,169 15 270,917 16
1755 使用權資產 四(十二)・六(六)・八 23,144 1 24,737 1 19,710 1
1780 無形資產淨額 四(七) 1,660 - 1,670 - 524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十五)・六(十四) 18,201 1 18,201 1 18,338 1
1920 存出保證金 四(十)・七(三)・十二(一) 17,978 1 16,404 1 20,478 1
1975 淨權定福利資產-非流動 四(十四)・六(九) 2,475 - 2,475 - 1,736 -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十)・八・十二(一) 753 - 743 - 785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006,904 56 1,048,383 57 739,734 45
1xxx 資產總計 $ 1,800,737 100 $ 1,858,129 100 $ 1,646,065 100
代码 项 目 附 註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 --- --- --- --- --- --- --- ---
金 额 % 金 额 % 金 额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四(十)・六(七)・十二(一)(二) $ 322,130 18 $ 360,170 20 $ 70,642 4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四(十)・六(七)・十二(一)(二) 189,200 11 150,000 8 32,400 2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15,458 1 15,719 1 29,010 2
2150 應付票據 四(十)・十二(一)(二) 14,540 1 5,700 - 37,557 2
2170 應付帳款 四(十)・十二(一)(二) 214,287 12 171,161 9 180,570 11
2200 其他應付款 四(十)・十二(一)(二) 36,046 2 55,086 3 50,780 3
2216 應付股利 四(十)・十二(一)(二) 175,053 9 175,053 9 175,053 11
222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四(十)・七(三)・十二(一)(二) 5,232 - 5,232 - 5,232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四(十五)・六(十四) 4,645 - 4,632 - 7,101 -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六(八) 6,231 - 1,565 - 80,871 5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四(十二)・六(六)・十二(一)(二) 6,719 - 6,727 - 1,835 -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四(十)・六(七)・十二(一)(二) 12,000 1 12,000 1 264,592 16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19,846 1 19,583 1 25,269 2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021,387 56 982,628 52 960,912 58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四(十)・六(七)・十二(一)(二) 65,000 4 68,000 4 -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十五)・六(十四) 2,912 - 2,912 - 308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四(十二)・六(六)・十二(一)(二) 9,468 1 11,086 1 1,351 -
2645 存入保證金 四(十)・十二(一)(二) 61 - 60 - 60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 1,225 - 1,225 - 1,225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78,666 5 83,283 5 2,944 -
2xxx 負債總計 1,100,053 61 1,065,911 57 963,856 58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 六(十) 389,756 21 389,756 21 389,756 24
3300 保留盈餘 六(十一)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43,396 2 43,396 2 43,396 3
3350 待備補虧損 (150,567) (8) (152,377) (8) (69,762) (4)
3400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之兌換差額 591 - 1,484 - (2,622) -
342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442,137 25 531,635 29 347,783 21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725,313 40 813,894 44 708,551 44
36xx 非控制權益 (24,629) (1) (21,676) (1) (26,342) (2)
3xxx 權益總計 700,684 39 792,218 43 682,209 42
2-3xx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800,737 100 $ 1,858,129 100 $ 1,646,065 100

(隨附財務報告附註係本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

img-1.jpeg

經理人:楊淑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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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沈香紅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前的股東

民國115年1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虧損)為元

代碼 科 目 附 註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金 額 % 金 額 %
4100 營業收入淨額 六(十三) $ 187,425 100 $ 255,682 100
5110 營業成本 六(三) (144,338) (77) (189,226) (74)
5900 營業毛利(毛損) 43,087 23 66,456 26
6000 營業費用
6100 換銷費用 (18,380) (10) (27,023) (11)
6200 管理費用 (19,426) (10) (17,058) (7)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2,180) (6) (13,328) (5)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331 - 469 -
小 計 (49,655) (26) (56,940) (23)
6900 營業利益(淨損) (6,568) (3) 9,516 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三) 5,922 3 3,221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十三) 4,949 3 4,224 2
7050 財務成本 六(十三) (3,596) (2) (3,839) (2)
小 計 7,275 4 3,606 1
7900 稅前淨利(淨損) 707 1 13,122 4
7950 所得稅利益(費用) 六(十四) (13) - (187) -
8200 本期淨利(損) 694 1 12,935 4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未實現損益 (91,335) (49) 64,350 25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91,335) (49) 64,350 25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893) - (415)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893) - (415)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92,228) (49) 63,935 25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91,534) (48) $ 76,870 29
8600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810 $ 11,901
8620 非控制權益 (1,116) 1,034
$ 694 $ 12,935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88,581) $ 75,836
8720 非控制權益 (2,953) 1,034
$ (91,534) $ 76,870
每股盈餘(虧損):
9750 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基本每股盈餘 六(十五) $ 0.05 $ 0.31
稀釋每股盈餘 $ 0.05 $ 0.31

(隨附財務報表附註係本報表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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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楊淑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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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沈香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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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風股份權公司資產
公司資產
民國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普通股股本 特別盈餘公積 待價補虧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民國115年1月1日餘額 $ 389,756 $ 43,396 $ (152,377) $ 1,484 $ 531,635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淨利(損) - - 1,810 - -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其他綜合損益 - - - (893) (89,498)
民國115年3月31日餘額 $ 389,756 $ 43,396 $ (150,567) $ 591 $ 442,137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389,756 $ 43,396 $ (81,663) $ (2,207) $ 283,433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淨利(損) - - 11,901 - -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其他綜合損益 - - - (415) 64,350
民國114年3月31日餘額 $ 389,756 $ 43,396 $ (69,762) $ (2,622) $ 347,783

(隨附財務報告附註係本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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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楊淑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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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沈香紅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期)合併股表

民國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 $ 707 $ 13,122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3,559 3,088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331) (469)
利息收入 (1,543) (777)
財務成本 3,596 3,839
攤銷費用 10 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660 3,356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3,683) 33,101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74,422 194
存貨(增加)減少 (31,436) 28,419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11,990) (6,945)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2,437) (2,115)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983) (476)
合約負債增加(減少) (261) (7,323)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8,840 (18,269)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43,126 (6,033)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19,063) 2,378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263 604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增加(減少) - (279)
負債準備增加(減少) 4,666 4,623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68,122 50,041
收取之利息 1,543 777
支付之利息 (3,573) (3,420)
退還(支付)之所得稅 (213) (839)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65,879 46,559

(續下頁)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期)合併前表

民國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承上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49,972)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1) (73)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1,574) (17)
取得無形資產 - (8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51,577) (171)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800) 5,658
償還長期借款 (3,000) (2,511)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1 1
租賃本金償還 (1,626) (1,694)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5,425) 1,454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770) 558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8,107 48,4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02,426 278,97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10,533 $ 327,376

(隨附財務報告附註係本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科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大、楊淑艷

經理人:楊淑艷

會計主管:沈香紅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 115 及 11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 76 年 4 月 24 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之規定組織並經核准設立登記,民國 88 年 5 月經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公開發行,並於民國 89 年 9 月奉准股票上櫃,91 年 8 月奉准股票上市。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包括:

(一)無停電電源設備變頻器等電機產品及有關零件之製造加工裝配買賣業務。
(二)電腦及週邊設備之製造、買賣及軟體設計、買賣業務。
(三)自動化電腦設備設計、製造、買賣及自動化設備安裝工程設計。
(四)各種電力電子設備之設計製造及買賣。
(五)前各項相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六)代理國內外有關廠商產品之經銷報價及投標業務。
(七)電器承裝業。
(八)電池製造業。
(九)一般儀器製造業。
(十)電池批發業。
(十一)建材批發業。
(十二)能源技術服務業。
(十三)本公司及子公司除前項業務外,得經營其他法令未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民國 115 年 5 月 8 日經董事會通過後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適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以下稱「IFRS 會計準則」)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民國 115 年適用之 IFRS 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民國 115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涉及自然依賴型電力之合約」 民國 115 年 1 月 1 日
IFRS 17「保險合約」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
IFRS 17 之修正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
IFRS 17 之修正「初次適用 IFRS 17 及 IFRS 9-比較資訊」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
「IFRS 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 11 冊」 民國 115 年 1 月 1 日

適用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將不致造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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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 IFRS 會計準則之影響無。

(三)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 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 IFRS 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定
IFRS 18「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民國 116 年 1 月 1 日(註 1)
IFRS 19「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 民國 116 年 1 月 1 日
IAS 21 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貨幣」 民國 116 年 1 月 1 日

註 1:金管會於民國 114 年 9 月 25 日之新聞稿中宣布公開發行公司將於民國 117 年度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8 號(以下簡稱 IFRS 18);另企業如有提前適用 IFRS 18 之需求,亦得於金管會認可 IFRS 18 後,選擇提前適用 IFRS 18 規定。

除下列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8 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之影響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8 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並更新綜合損益表之架構,及新增管理績效衡量之揭露,並強化運用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之彙總及細分原則。

四、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相關法令及經金管會認可之 IAS 34「期中財務報導」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並未包含整份年度財務報告所規定之所有 IFRS 會計準則揭露資訊。

(二)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 3 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 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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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2.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3.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 12 個月用以交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3.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負債。

(四)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1) 本公司及子公司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受本公司及子公司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公司及子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及子公司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本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2) 合併個體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公司及子公司採用之政策一致。

(3) 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成部份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綜合損益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因而導致非控制權益發生虧損餘額。

(4)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

(5) 當本公司及子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價值重新衡量,並作為原始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或原始認列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成本,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公司及子公司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則當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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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子公司及其變動情形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 業務性質 115.3.31持股比例 114.12.31持股比例 114.3.31持股比例 備註
名稱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 科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生產及銷售 100.00% 100.00% 100.00%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 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電源供應器不斷電系統、電腦硬體及其週邊設備之買賣及維護 40.00% 40.00% 40.00% 註1
註2
科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冠虹電子有限公司 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生產及銷售 100.00% 100.00% 100.00%

註1:本公司及子公司對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普通股權雖未達 50%,但對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營運及財務政策具有實質控制,故將其納入合併財務報告。
註2: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係屬非重要子公司,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1. 未列入合併報告之子公司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 業務性質 115.3.31持股比例 114.12.31持股比例 114.3.31持股比例 備註
名稱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 Powercom
Yuraku
PTE.LTD. 轉投資業務 55.00% 55.00% 55.00% 55.00% 註1

註1:民國100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投資Powercom Yuraku PTE.,LTD. 新加坡幣41,250元(新台幣945仟元)取得 55%股權,再以歐元31,000元投資Yur Power I、Yur Power II、Yur Power III、Yur Power IV、Yur Power VI、Yur Power VII、Yur Power VIII、Yur Power IX,由於投資金額未達重大性水準,民國100年度合併報告係依據其自結報表編製。又於民國101年度Powercom Yuraku PTE.LTD. 因與股東有股權糾紛,目前進行訴訟中,暫時喪失控制力於民國101年度改依成本法評價。

(五)外幣

新台幣為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功能性貨幣及合併財務報告之表達貨幣。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年度認列於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及子公司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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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公司及子公司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所有權益,或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部分權益但喪失控制,所有與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若部分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未導致喪失控制,係按比例將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而不認列為損益。在其他任何部分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情況下,累計兌換差額則按處分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於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及子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七)無形資產

  1.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1. 除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八)有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無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及子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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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帳面金額於預期主要係透過出售交易而非繼續使用回收時,分類為待出售。符合此分類之非流動資產必須於目前狀態下可供立即出售,且其出售必須為高度很有可能。當適當層級之管理階層承諾出售該資產之計畫,且此出售交易預期自分類日起一年內完成時,將符合出售為高度很有可能。

若出售時將對子公司喪失控制,則無論出售後是否對前子公司保留非控制權益,該子公司所有資產及負債係全數分類為待出售。

分類為待出售之非流動資產係以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孰低者衡量,且對此類資產停止提列折舊。

對於不再符合待出售之子公司、聯合營運、合資、關聯企業、合資部分權益或關聯企業之部分權益,係按該等權益若自始未分類為待出售所應有之帳面金額衡量,並追溯調整先前分類為待出售時之財務報告。

(十)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及子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衡量種類

本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A.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及子公司投資金融資產若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則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a. 係於某經營模式下持有,該模式之目的係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

b. 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其他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有效利息法決定之總帳面金額減除任何減損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任何外幣兌換損益則認列於損益。

現金及約當現金包括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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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且非企業合併收購者所認列或有對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中。於投資處分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及子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於損益中,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按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含應收帳款)之減損損失。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其他金融資產係先評估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若未顯著增加,則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若已顯著增加,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預期信用損失係以發生違約之風險作為權重之加權平均信用損失。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代表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12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則代表金融工具於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及子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已移轉資產若為較大金融資產之一部分,且移轉之部分符合整體除列時,本公司及子公司依移轉日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將較大金融資產之先前帳面金額分攤予各該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對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本公司及子公司以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基礎,將已認列於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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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分攤予各該部分。

2. 權益工具

本公司及子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本公司及子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及子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損益。

3.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除下列情況外,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含持有供交易及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決定方式請參閱附註十二(一)。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十一)收入認列

客戶合約辨認履約義務後,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履約義務,並於滿足各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移轉商品或勞務與收取對價之時間間隔在 1 年以內之合約,其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不予調整交易價格。

(十二)承租人之租賃交易-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

租賃資產於可供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之日認列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當租賃合約係屬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時,將租賃給付採直線法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將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按本公司及子公司增額借款利率折現之現值認列,租賃給付包括:

  1. 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
  3. 殘值保證下本公司及子公司預期支付之金額。
  4. 購買選擇權之行使價格,若本公司及子公司可合理確定將行使該選擇權。
  5. 租賃終止所須支付之罰款,若租賃期間反映本公司及子公司將行使租賃終止之選擇權。

  6. 17-


後續採利息法並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於租賃期間提列利息費用。當非屬於合約修改造成租賃期間或租賃給付變動時,將重新評估租賃負債,並將在衡量數調整使用權資產。

使用權資產於租賃開始日按成本認列,成本包括:

  1. 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2. 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
  3. 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
  4. 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將標的資產復原至租賃之條款及條件中所要求之狀態之估計成本。後續採成本模式衡量,於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費用。當租賃負債重評估時,使用權資產將調整租賃負債之任何再衡量數。

(十三)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十四)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1. 退職後福利

(1)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當年度費用。

(2) 確定福利計畫

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在高品質公司債無深度市場之國家,係使用政府公債(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殖利率。

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再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前期服務成本之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係採用前一財務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若該結束日後有重大市場變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則加以調整,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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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十五)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費用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費用係按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對當年度課稅所得或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或應退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費用係就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間的時間性差異予以計算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時間性差異預期迴轉時適用之稅率衡量,並根據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僅於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抵銷具有法定執行權,且其屬同一納稅主體並由相同稅捐機關課徵時為限;或是屬不同納稅主體,惟其意圖以淨額結清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或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將同時實現者,方可予以互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所得稅抵減以及可減除之時間性差異,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日加以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會實現的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六)營運部門報導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與財務結果受會計政策、會計假設及估計之影響,會計假設及估計係基於過去經驗與其他攸關之因素,並由管理階層作出適當之專業判斷。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年度,則於修正當年度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年度及未來年度,則於修正當年度及未來年度認列。

(一)金融資產之估計減損

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係基於本公司及子公司對於違約率及預期損失率之假設。本公司及子公司考量歷史經驗、現時市場情況及前瞻性資訊,以作成假設並選擇減損評估之輸入值。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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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 115年
3月31日 | 114年
12月31日 | 114年
3月31日 |
| --- | --- | --- | --- |
|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 $ 380 | $ 364 | $ 373 |
| 支票存款 | 13 | 32 | 22 |
| 活期存款 | 38,315 | 95,115 | 184,749 |
| 外匯存款 | 31,400 | 78,003 | 96,337 |
| 定期存款 | 124,256 | 13,197 | 45,895 |
| 約當現金 | | | |
| 附買回債券 | 16,169 | 15,715 | - |
| | $ 210,533 | $ 202,426 | $ 327,376 |

截至民國115年3月31日已指定用途或用途受限制之銀行存款為11,164仟元,其中10,411仟元轉列至「其他金融資產-流動」,753仟元轉列至「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民國114年12月31日及3月31日已指定用途或用途受限制之銀行存款為10,181仟元及2,660仟元,其中9,438仟元及1,875仟元轉列至「其他金融資產-流動」,743仟元及785仟元轉列至「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外匯存款係以各報導期間最後一日收盤平均匯率為計算基礎。

本公司及子公司與王道銀行簽訂託管合約詳附註十二(四)2說明。

約當現金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利率區間如下:

| | 115年
3月31日 | 114年
12月31日 | 114年
3月31日 |
| --- | --- | --- | --- |
| 附買回債券 | 3.70% | 4.05% | - |

(二)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 | 115年
3月31日 | 114年
12月31日 | 114年
3月31日 |
| --- | --- | --- | --- |
| 應收票據 | $ 15,870 | $ 16,530 | $ 8,118 |
| 應收帳款 | 533,455 | 529,772 | 593,833 |
| 減:備抵呆帳損失 | ( 373,986) | ( 374,316) | ( 384,945) |
| 應收帳款淨額 | 159,469 | 155,456 | 208,888 |
|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 $ 175,339 | $ 171,986 | $ 217,006 |

  • 20-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應收帳款係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本公司及子公司採用 IFRS 9 之簡化作法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與現時財務狀況、產業經濟情勢。本公司及子公司之信用損失歷史經驗按個別客戶之應收帳款逾期天數訂定預期信用損失率。

本公司及子公司應收帳款採用準備矩陣衡量備抵損失,相關資訊如下:

115年3月31日
未逾期 0-180天 181天以上(註) 合計
總帳面金額 $ 161,073 $ - $ 372,382 $ 533,455
損失率(%) 0%-30% 1%-50% 50%-100%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1,604) ( - ) ( 372,382) ( 373,986)
帳面金額 $ 159,469 $ - $ - $ 159,469
114年12月31日
未逾期 0-180天 181天以上(註) 合計
總帳面金額 $ 157,030 $ 32 $ 372,710 $ 529,772
損失率(%) 0%-30% 1%-50% 50%-100%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1,596) ( 10) ( 372,710) ( 374,316)
帳面金額 $ 155,434 $ 22 $ - $ 155,456
114年3月31日
未逾期 0-180天 181天以上(註) 合計
總帳面金額 $ 211,459 $ 53 $ 382,321 $ 593,833
損失率(%) 0%-30% 1%-50% 50%-100%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2,609) ( 15) ( 382,321) ( 384,945)
帳面金額 $ 208,850 $ 38 $ - $ 208,888

註 1: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應收票據皆屬未逾期。

註 2: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帳齡逾 360 天以上者,因預期收回可能性低,已提列 100% 之備抵損失。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其他應收款亦採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截至民國 115 年 3 月 31 日、114 年 12 月 31 日及 3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其他應收款總額分別為 373,506 仟元、441,668 仟元及 384,851 仟元,考量交易對手信用情形,已分別計提 369,616 仟元、363,356 仟元及 383,022 仟元之損失,其餘未有重大信用風險。

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變動資訊如下:

|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期初餘額 | $ 374,316 | $ 385,269 |
| 減:減損損失迴轉(實際沖銷) | ( 331) | ( 469) |
| 外幣換算影響數 | 1 | 145 |
| 期末餘額 | $ 373,986 | $ 384,945 |


本公司於民國101年與王道銀行等23家授信銀行團簽訂聯合授信合約書,將與所有交易特定相對人間合法商業行為所發生之應收帳款全數轉讓於授信銀行專戶,詳附註十二(四)4說明。

(三)存貨

| | 115年
3月31日 | 114年
12月31日 | 114年
3月31日 |
| --- | --- | --- | --- |
| 商品存貨 | $ 26,405 | $ 27,669 | $ 17,130 |
| 原料 | 386,154 | 382,729 | 408,578 |
| 半成品 | 106,578 | 112,156 | 91,312 |
| 在製品 | 31,190 | 34,147 | 51,076 |
| 製成品 | 64,638 | 61,996 | 48,288 |
| 委外加工料 | 93,744 | 63,280 | 82,030 |
| 庫存存貨總額 | 708,709 | 681,977 | 698,414 |
| 減:備抵存貨跌價 | ( 358,770 ) | ( 363,474 ) | ( 376,980 ) |
| 合 計 | $ 349,939 | $ 318,503 | $ 321,434 |

民國115及114年第一季報廢以前年度已提列 100%跌價損失之存貨共6,047仟元及5,110仟元。

委外加工料係存放於中山冠虹電子有限公司(冠虹電子廠)。

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如下: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存貨轉列銷貨成本 $ 144,338 $ 196,452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 ( 7,226 )
合 計 $ 144,338 $ 189,226

(四)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櫃)股票 $ 592,535 $ 680,877 $ 416,094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152 152 152
小 計 592,687 681,029 416,246
債務工具投資
國內公司債 49,464 - -
國外公司債 24,947 26,955 -
小 計 74,411 26,955 -
合 計 $ 667,098 $ 707,984 $ 416,246

本公司及子公司依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上述公司普通股,並預期透過長期投資獲利。本公司及子公司管理階層認為若將該等投資之短期公允價值波動列入損益,與前述長期投資規劃並不一致,因此選擇指定該等投資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及子公司因業務需要,於民國98年7月投資位於新加坡 Powercom Yuraku PTE LTD.,投資金額為新加坡幣41,250元,折合新台幣945仟元,佔該公司資本總額 55% 。因於民國101年度

  • 22-

與股東有股權糾紛,目前進行訴訟中,暫時喪失控制力於民國101年度改依成本法評價,改依成本法評價前之投資貸餘仍列於帳上其他應付款項下。

本公司及子公司投資之未上市(櫃)股票於民國110年6月16日經主管機關核准解散,惟尚未完成清算程序;又該被投資公司於民國110年10月辦理第一次清算分配,本公司及子公司共分得其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2,494仟股,並按其清算分配當日之公允價值39,150仟元認列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115及114年第一季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按公允價值評價之未實現損益金額分別為(91,335)仟元及64,350仟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台灣特品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計1,920仟股及國內公司債49張作為借款之擔保品,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八。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115年第一季以49,464仟元購買國內公司債,票面利率為 3.8% 。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土地 $ 171,536 $ 171,536 $ 171,536
房屋及建築 77,758 77,659 80,510
機器設備 15,524 15,801 6,713
模具設備 - - 160
運輸設備 5,547 5,789 6,120
辦公設備 1,871 1,873 1,978
其他設備 3,359 3,511 3,900
合 計 $ 275,595 $ 276,169 $ 270,917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民國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模具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合 計
成 本
115年1月1日餘額 $ 171,536 $ 149,544 $ 68,034 $ 18,231 $ 8,434 $ 13,220 $ 114,703 $ 543,702
增 活 - - 31 - - - - 31
處 分 - - - - - - ( 94) ( 94)
匯率影響數 - 1,767 643 - 28 266 736 3,440
115年3月31日餘額 $ 171,536 $ 151,311 $ 68,708 $ 18,231 $ 8,462 $ 13,486 $ 115,345 $ 547,079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模具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合 計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5年1月1日餘額 $ - $ 71,885 $ 52,233 $ 18,231 $ 2,645 $ 11,347 $ 111,192 $ 267,533
增 活 - 780 502 - 245 29 216 1,772
處 分 - - - - - - ( 94) ( 94)
匯率影響數 - 888 449 - 25 239 672 2,273
115年3月31日餘額 $ - $ 73,553 $ 53,184 $ 18,231 $ 2,915 $ 11,615 $ 111,986 $ 271,484

民國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模具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成本
114年1月1日餘額 $ 171,536 $ 149,334 $ 67,351 $ 19,843 $ 10,695 $ 13,189 $ 114,301 $ 546,249
增添 - - 49 24 - - - 73
匯率影響數 - 1,227 407 - 20 184 511 2,349
114年3月31日餘額 $ 171,536 $ 150,561 $ 67,807 $ 19,867 $ 10,715 $ 13,373 $ 114,812 $ 548,671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模具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4年1月1日餘額 $ - $ 68,685 $ 60,464 $ 19,707 $ 4,438 $ 11,195 $ 110,213 $ 274,702
增添 - 776 324 - 139 34 236 1,509
匯率影響數 - 590 306 - 18 166 463 1,543
114年3月31日餘額 $ - $ 70,051 $ 61,094 $ 19,707 $ 4,595 $ 11,395 $ 110,912 $ 277,75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100年11月16日董事會決議,將不動產及其他資產交付信託,並於民國100年12月9日與王道銀行簽訂信託契約,詳附註十二(四)2。

(六)租賃交易-承租人

  1. 本公司及子公司租賃之標的主要係為土地及廠房,租賃合約期間除土地為40年外,廠房均為1至5年。於租賃期間終止時,本公司及子公司對所租賃之標的資產並無優惠承購權。部分合約並約定未經出租人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將租賃標的之全部或一部轉租。
  2. 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權資產之帳面價值、增添與認列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資訊如下:

(1)租賃資產之帳面價值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土地 $ 6,582 $ 6,486 $ 6,892
房屋及建築 16,562 18,251 3,818
合計 $ 23,144 $ 24,737 $ 10,710

(2)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房屋及建築 $ - $ 2,482

(3)使用權資產認列之折舊費用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土地 $ 98 $ 97
房屋及建築 1,689 1,482
$ 1,787 $ 1,579

(4)租賃負債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流動 $ 6,719 $ 6,727 $ 1,835
非流動 9,468 11,086 1,351
合 計 $ 16,187 $ 17,813 $ 3,186
  1. 與租賃合約有關之損益項目資訊如下:

|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 | |
|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 213 | $ 65 |

  1.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115及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非短期租賃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1,839仟元及1,759仟元。

  2. 本公司及子公司選擇對符合短期租賃之房屋及建築與符合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辦公設備等租賃適用認列之豁免,不對該等租賃認列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3. 使用權資產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七)借款

  1. 短期借款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擔保銀行借款 $ 322,130 $ 360,170 $ 70,642
尚未使用額度
(含長期借款) $ 177,501 $ 255,676 $ 66,527
利率區間 2.4500%-2.8000% 2.4500%-2.8000% 3.3500%-3.5000%
  1. 應付短期票券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應付短期票券 $ 189,200 $ 150,000 $ 32,400
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 - -
應付短期票券淨額 $ 189,200 $ 150,000 $ 32,400
利息區間 2.1680%-2.4000% 2.4000% 3.1983%-3.2218%
期間 115.01.15~115.04.15 114.12.08~115.01.15 114.01.15~114.04.15
  1. 長期借款
債權人/ 借款期限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利率 金額 利率 金額 利率 金額
上海銀行 OBU 101.4.20~115.4.20 - $ - - $ - 6.11% $ 36,473
王道銀行 101.4.20~115.4.20 - - - - 3.57% 26,070
土地銀行 101.4.20~115.4.20 - - - - 3.57% 9,495
玉山銀行 101.4.20~115.4.20 - - - - 3.57% 13,035

本公司及子公司與王道銀行等 23 家授信銀行團簽訂聯合授信合約書,詳附註十二(四)4 說明。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八)負債準備-流動

債權人/ 借款期限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利率 金額 利率 金額 利率 金額
合作金庫 101.4.20~115.4.20 - $ - - $ - 3.57% $ 25,549
第一銀行 101.4.20~115.4.20 - - - - 3.57% 5,214
華南銀行 101.4.20~115.4.20 - - - - 3.57% 1,075
彰化銀行 101.4.20~115.4.20 - - - - 3.57% 29,727
台灣銀行 101.4.20~115.4.20 - - - - 3.57% 4,171
安泰銀行 101.4.20~115.4.20 - - - - 3.57% 4,928
元大銀行 101.4.20~115.4.20 - - - - 3.57% 12,289
陽信銀行 101.4.20~115.4.20 - - - - 3.57% 21,816
兆豐銀行 101.4.20~115.4.20 - - - - 3.57% 12,709
台新銀行 101.4.20~115.4.20 - - - - 3.57% 6,238
凱基銀行 101.4.20~115.4.20 - - - - 3.57% 22,171
台中銀行 101.4.20~115.4.20 - - - - 3.57% 26,070
聯邦銀行 101.4.20~115.4.20 - - - - 3.57% 7,562
合 計 $ - $ - $ 264,592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 - ( 264,592)
淨 額 $ - $ - $ -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擔保銀行借款 $ 77,000 $ 80,000 $ -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12,000) ( 12,000) -
合 計 $ 65,000 $ 68,000 $ -
利率區間 2.5000% 2.5000% -
到期年度 115~121 115~121 -

本公司及子公司與王道銀行等23家授信銀行團簽訂聯合授信合約書,詳附註十二(四)4說明。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115年 3月31日 114年 12月31日 114年 3月31日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 6,231 $ 1,565 $ 5,805
有待法律程序決定之負債準備 - - 75,066
合 計 $ 6,231 $ 1,565 $ 80,871

本公司及子公司因法律訴訟案件已佔列之負債準備,請詳附註十二(四)1。


(九)退休金

  1.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及子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計畫,係屬確定提撥計畫,對適用該條例之員工,本公司及子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115及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提撥金額已於合併綜合損益表認列費用總額分別為1,511仟元及1,446仟元。

  1.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及子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計畫,係屬確定福利計畫。依該計畫之規定,員工退休金係按服務年資及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本公司及子公司每月按員工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員工退休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等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由於此項退休準備金與本公司及子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包含於財務報表之中。

最近期計畫資產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精算評價,係於民國114年12月31日執行。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相關之當期與前期服務成本,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衡量。

(1)精算評價之主要假設列示如下:

衡量日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380% 1.500%
薪資預期增加率 2.000% 2.000%

(2)本公司及子公司因確定福利計畫所產生之義務列入資產負債表之金額列示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部分提撥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 27,107) ($ 27,411)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29,582 28,868
提撥狀況 2,475 1,457
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 - -
確定福利義務淨資產 $ 2,475 $ 1,457

(3)民國115及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認列於綜合損益表之確定福利計畫相關退休金費用金額,係分別以民國114及113年12月31日之精算假設計算,金額皆為0仟元。

  • 27-

(十)權益

| | 115年
3月31日 | 114年
12月31日 | 114年
3月31日 |
| --- | --- | --- | --- |
| 額定股本 | $2,500,000 | $2,500,000 | $2,500,000 |
| 股本 | $ 389,756 | $ 389,756 | $ 389,756 |
| 資本公積 | - | - | - |
| 股本及資本公積合計 | $ 389,756 | $ 389,756 | $ 389,756 |

  1. 截至民國 115 年 3 月 31 日、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及 3 月 31 日,額定股數皆為 250,000 仟股,每股面額為 10 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十一)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及子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繳納稅款,彌補虧損,次提撥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股東會決議分派或保留之。

依現行章程規定,本公司及子公司係以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不低於 5% 之員工酬勞,另提撥不低於 1% 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及不高於 2% 之董監酬勞。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員工及董監酬勞之估列基礎及實際配發情形,請參閱附註六(十三)5 員工福利費用。

本公司於民國 114 年 6 月 24 日及 113 年 6 月 26 日決議通過民國 113 及 112 年度虧損撥補案。

有關董事會通過分配案及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情形,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二)收入

|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客戶合約收入 | | |
| 商品銷售收入 | $ 184,830 | $ 252,756 |
| 維修收入 | 2,595 | 2,926 |
| 合計 | $ 187,425 | $ 255,682 |


(十三)繼續營業單位淨利(損)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損)係包含以下項目:

  1. 其他收入

|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利息收入 | $ 1,543 | $ 777 |
| 租金收入 | 293 | 369 |
| 其他收入-其他 | 4,086 | 2,075 |
| | $ 5,922 | $ 3,221 |

  1. 其他利益及損失

|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外幣兌換(損)益 | $ 4,949 | $ 4,301 |
| 其他損失 | - | ( 77) |
| | $ 4,949 | $ 4,224 |

  1. 財務成本

|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銀行借款利息 | $ 3,383 | $ 3,774 |
| 租賃負債利息 | 213 | 65 |
| | $ 3,596 | $ 3,839 |

  1. 折舊及攤銷

|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1,772 | $ 1,509 |
| 使用權資產 | 1,787 | 1,579 |
| 無形資產 | 10 | 3 |
| | $ 3,569 | $ 3,091 |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2,730 $ 2,320
營業費用 839 771
$ 3,569 $ 3,091
  1. 員工福利費用

|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
| 薪資費用 | $ 40,462 | $ 44,793 |
| 員工保險費用 | 5,401 | 5,261 |
| 小 計 | 45,863 | 50,054 |

  • 29-

|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退職後福利 | | |
| 確定提撥計畫 | $ 1,511 | $ 1,446 |
| 確定福利計劃 | - | - |
| 小計 | 1,511 | 1,446 |
| 其他員工福利 | 1,963 | 2,403 |
| | $ 49,337 | $ 53,903 |
| 員工福利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 營業成本 | $ 20,754 | $ 21,965 |
| 營業費用 | 28,583 | 31,938 |
| | $ 49,337 | $ 53,903 |

依現行章程規定,本公司及子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不低於 5%及不高於 2%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115及114年第一季彌補虧損後無盈餘,故未估列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有關本公司及子公司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四)所得稅

  1.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利益)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當期所得稅 | | |
| 當期產生者 | $ 13 | $ 187 |
| 遞延所得稅 | | |
| 暫時性差異之產生及迴轉 | - | - |
| 合計 | $ 13 | $ 187 |

  1.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 | |
| 換算之退換差額 | $ - |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 | - |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 - |
| 合計 | $ - | $ - |


  1.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部分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2. 截至民國 115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課稅損失,其扣除期限及金額如下:

最後可扣抵年度 尚未抵減餘額
115 年度 $ 78,916
116 年度 9,647
117 年度 43,258
118 年度 139,792
119 年度 174,464
120 年度 54,956
123 年度 15,704
124 年度 152,107
合計 $ 668,844
  1. 截至民國 115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情形如下:
已核定年度
科風(股)公司 113 年度
蓄源科技(股)公司 112 年度

(十五)每股盈餘(虧損)

  1.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本期之淨利(損)(仟元) | $ 1,810 | $ 11,901 |
| 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
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 38,976 仟股 | 38,976 仟股 |
|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 $ 0.05 | $ 0.31 |

  1.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本期之淨利(損)(仟元) | $ 1,810 | $ 11,901 |
| 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
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 38,976 仟股 | 38,976 仟股 |
|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 $ 0.05 | $ 0.31 |


七、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關係人名稱及其關係

關係人名稱(簡稱) 與本公司及子公司之關係
Powercom Yuraku PTE LTD. 關聯企業
Powercom Yuraku SA. Ltd 關聯企業
YUR POWER I -IX 關聯企業
張峯豪 其他關係人
楊淑艷 其他關係人(本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長)
張再福 其他關係人
輝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二)董事、監察人及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 930 | $ | 930 |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其他應收款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關聯企業 $ 369,616 $ 363,356 $ 383,022
減:備抵呆帳 ( 369,616) ( 363,356) ( 383,022)
淨額 $ - $ - $ -
  1. 其他應付款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關聯企業 $ 5,232 $ 5,232 $ 5,232
  1. 其他關係人交易

(1)存出保證金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 1,088 $ 1,088 $ 1,088

(2)租金支出

|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其他關係人 | $ 1,423 | $ 1,157 |

(3)其他費用

|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其他關係人 | $ 569 | $ 592 |

  • 32-

(4) 資金融通情形:詳附表一。
(5) 與關係人背書及保證情形:無。
(6) 其他:

本公司民國115年3月31日短期借款及長期借款係由本公司前董事長及子公司董事長張峯豪及本公司董事長之代表人楊淑艷提供連帶保證。

本公司前董事長及子公司董事長張峯豪於民國114年3月31日止,以其私人所有之房地作為王道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八、抵押之資產

本公司及子公司計有下列資產已提供作為各項擔保或用途受有限制:

| | 115年
3月31日 | 114年
12月31日 | 114年
3月31日 | 備註 |
| --- | --- | --- | --- | --- |
| 銀行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 | $ 11,164 | $ 10,181 | $ 2,660 | 註一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85,467 | 185,234 | 252,045 | 註二、三 |
| 使用權資產 | 6,582 | 6,486 | 6,892 | 註三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合計 | 577,338 | 606,575 | 92,004 | 註四、五 |
| | $ 780,551 | $ 808,476 | $ 353,601 | |

註一:係質押之台幣活存及外匯活存美金。
註二:本公司提供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及建一路廠房之土地及房屋作為借款之擔保。
註三:子公司中山冠虹電子有限公司提供土地及房屋作為借款之擔保。
註四:截至民國115年3月31日、114年12月31日及3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分別提供所持有之台灣特品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920仟股、1,920仟股及444仟股作為借款之擔保。
註五:截至民國115年3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所持有之國內公司債49張作為借款之擔保。
註六:截至民國114年3月31日,本公司提供所持有之子公司科風國際(股)公司股票8,610仟股及蓄原科技(股)公司股票1,200仟股作為聯貸案之擔保;惟因本公司聯貸案已於民國114年11月14日提前清償完畢,故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上述股票已無作為聯貸案之擔保。

九、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事項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因承租簽訂之短期租賃合約,截至民國115年3月31日、114年12月31日及3月31日止,依約在未來年度應支付租金總額分別為4,911仟元、4,735仟元及4,128仟元,其中已開立尚未兌現之票據分別為3,272仟元、2,817仟元及2,671仟元。


(二)本公司前董事長承諾以其未來之薪資抵償應與本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應分攤之未償還金額,詳附註十二(四)3。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他

(一)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10,533 $ 202,426 $ 327,376
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 179,229 250,298 218,835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1,703 10,730 3,16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667,098 707,984 416,246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753 743 785
存出保證金 17,978 16,404 20,478
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322,130 360,170 70,642
應付短期票券 189,200 150,000 32,400
應付票據及帳款 228,827 176,861 218,127
其他應付款(含股利) 216,331 235,371 231,065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 77,000 80,000 264,592
租賃負債 16,187 17,813 3,186
存入保證金 61 60 60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公司及子公司認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於合併財務報表中之帳面金額趨近公允價值。

(2)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公允價值衡量

有關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後以公允價值衡量方式之分析,衡量方式係基於公允價值可觀察之程度分為第一至三等級:

A. 第一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B. 第二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由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但不包括於第一等級報價者。

C. 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評價技術係以不可觀察之輸入值(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 34-

115年3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櫃)有價證券-權益投資 $ 592,535 $ - $ - $ 592,535
國內未上市(櫃)有價證券-權益投資 - - 152 152
債務工具投資
國內公司債 49,464 49,464
國外公司債 - 24,947 - 24,947
合計 $ 592,535 $ 74,411 $ 152 $ 667,098
114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櫃)有價證券-權益投資 $ 680,877 $ - $ - $ 680,877
國內未上市(櫃)有價證券-權益投資 - - 152 152
債務工具投資
國外公司債 - 26,955 - 26,955
合計 $ 680,877 $ 26,955 $ 152 $ 707,984
114年3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櫃)有價證券-權益投資 $ 416,094 $ - $ - $ 416,094
國內未上市(櫃)有價證券-權益投資 - - 152 152
合計 $ 416,094 $ - $ 152 $ 416,246

(3)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本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權益證券投資。本公司多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僅具單一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僅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項目 115.3.31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上市(櫃)股票 $ 592,535 以報表期間結束日最近一日之活絡市場之收盤價 不適用 不適用
非上市(櫃)股票 152 淨資產價值法 ·淨資產價值 ·淨資產價值愈高,公允價值愈高
國內公司債 49,464 以第三方機構提供之公開市場報價作為衡量 不適用 不適用
國外公司債 24,947 以第三方機構提供之公開市場報價作為衡量 不適用 不適用
項目 114.12.31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上市(櫃)股票 $ 680,877 以報表期間結束日最近一日之活絡市場之收盤價 不適用 不適用
非上市(櫃)股票 152 淨資產價值法 ·淨資產價值 ·淨資產價值愈高,公允價值愈高
國外公司債 26,955 以第三方機構提供之公開市場報價作為衡量 不適用 不適用

| 項目 | 114.03.31
公允價值 | 評價技術 |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與公允價值關係 |
| --- | --- | --- | --- | --- |
| 上市(櫃)股票 | $ 416,094 | 以報表期間結束日最近一日之活絡市場之收盤價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非上市(櫃)股票 | 152 | 淨資產價值法 | •淨資產價值 | •淨資產價值愈高,公允價值愈高 |

(4) 本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係採第三方定價資訊為其公允價值,由於決定公允價值之不可觀察輸入值非本公司於衡量公允價值時所建立,故不擬揭露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及其敏感度分析。

(5) 民國 115 及 11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公允價值層級並無任何移轉之情事。

(二)財務風險管理目的

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係為管理與營運活動相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為降低相關財務風險,本公司及子公司致力於辨認、評估並規避市場之不確定性,以降低市場變動對公司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本公司及子公司之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循,及覆核本公司及子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財務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協助本公司及子公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財務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1.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及利率變動而影響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暴露於外幣匯率變動及利率變動等市場風險,並使用某些衍生金融工具以管理相關風險。截至民國 115 年第一季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對該等暴險之管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1) 外幣匯率風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營運活動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主要係以外幣進行交易,因此產生匯率風險。匯率風險管理策略為定期檢視各種幣別資產及負債之淨部位,並對該淨部位進行風險管理;為避免因匯率變動造成外幣資產價值減少及未來現金流量之波動,規避匯率風險工具之選擇,係以避險成本與避險期間為考量,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短期借款及應付短期票券,因每期交易期限短,不致發生重大利率變動風險,本公司及子公司長期借款則定期評估利率

  • 37-

變動趨勢並做及時之因應,以期降低利率變動對未來現金流量之影響,本公司及子公司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利率變動風險。本公司及子公司對財務報表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負債資訊明細如下:

115年3月31日

| | 外幣
(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新台幣仟元) |
| --- | --- | --- | --- |
| 金融資產 | | | |
| 貨幣性項目 | | | |
| 美金:新台幣 | $ 5,748 | 31.995 | $ 183,907 |
| 歐元:新台幣 | 74 | 36.710 | 2,717 |

114年12月31日

| | 外幣
(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新台幣仟元) |
| --- | --- | --- | --- |
| 金融資產 | | | |
| 貨幣性項目 | | | |
| 美金:新台幣 | $ 6,794 | 31.430 | $ 213,535 |
| 歐元:新台幣 | 163 | 36.900 | 6,015 |

114年3月31日

| | 外幣
(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新台幣仟元) |
| --- | --- | --- | --- |
| 金融資產 | | | |
| 貨幣性項目 | | | |
| 美金:新台幣 | $ 9,376 | 33.205 | $ 311,330 |
| 歐元:新台幣 | 44 | 35.970 | 1,583 |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115及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外幣兌換利益(損失)分別為4,949仟元及4,301仟元,由於外幣交易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別揭露兌換損益。

匯率風險之敏感性分析如下:

| 功能性貨幣相對
升值10% | 美元:新台幣之影響 | | 歐元:新台幣之影響 | |
| --- | --- | --- | --- | --- |
| | 115.3.31 | 114.3.31 | 115.3.31 | 114.3.31 |
| 稅後利益(損失) | $ 14,173 | $ 24,906 | $ 217 | $ 127 |

(2)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指由於市場利率之變動所造成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之風險。本公司及子公司之長短期銀行借款同時以固定及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市場利率之變動將產生公允價值變動風險及現金流量風險。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政策係確保借款利率變動暴險,依照國際經濟情勢及市場利率走勢進行評估,而選擇浮動或固定利率以規避利率變動風險。

  • 38-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期間結束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本公司及子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0.25%,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若利率增加或減少 0.25%,在其它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5及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淨利將分別(減少)增加(1,015)仟元及(76)仟元,主因係本公司及子公司之變動利率長期投資款所致。

2.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本公司及子公司因交易對方或他方未履行合約而造成財務損失之風險,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平價值為正數之合約為評估對象。截至民國115及114年3月31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合約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來自於營運活動產生之應收款項。本公司及子公司對營運相關信用風險與財務信用風險係分別管理。

(1) 營運相關信用風險

為維持應收款項的品質,本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營運相關信用風險之管理程序。對於個別客戶的信用風險評估,主要係考量該客戶之財務狀況、歷史交易記錄、本公司及子公司內部信用評等、信評機構評等及目前經濟狀況等,多項可能影響客戶付款能力之因素。本公司及子公司亦適時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如預付貨款及信用保險等,以降低特定客戶之信用風險。

截至民國115及114年3月31日止,前十大客戶之應收帳款餘額佔本公司及子公司應收帳款餘額之百分比分別為 84.97% 及 84.59%,其餘應收帳款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2) 財務信用風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從事金融資產投資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於交易對象均係信用良好之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因此不預期有重大之信用風險。本公司及子公司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工具以規避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

3.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公司及子公司流動性風險之管理目標,係為維持營運所需之現金及約當現金、高流動性之有價證券足夠的銀行融資額度等,以確保本公司及子公司具有充足的財務性彈性,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及子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截至民國115及114

  • 39-

年3月31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未動用之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177,501仟元及66,527仟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投資於國內外上市櫃公司股票具活絡市場,故預期具有較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下表係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本公司及子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括利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115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短於三個月 3個月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銀行借款及應付短期票券 $ 588,330 $ 312,200 $ 211,130 $ 48,000 $ 17,000
應付票據及帳款 228,827 35,203 190,115 3,509 -
應付股利 175,053 - - - 175,053
其他應付款 41,728 12,085 23,961 - 5,232
租賃負債 16,187 1,670 5,049 9,468 -
存入保證金 61 - 15 46 -
合計 $1,049,736 $ 361,158 $ 430,270 $ 61,023 $ 197,285
114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短於三個月 3個月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銀行借款及應付短期票券 $ 590,170 $ 313,000 $ 209,170 $ 48,000 $ 20,000
應付票據及帳款 176,862 10,549 162,732 3,580 -
應付股利 175,053 - - - 175,053
其他應付款 60,318 18,680 36,406 - 5,232
租賃負債 17,813 1,626 5,101 11,086 -
存入保證金 60 - 15 45 -
合計 $1,020,275 $ 343,855 $ 413,424 $ 62,711 $ 200,285
114年03月31日
帳面金額 短於三個月 3個月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銀行借款及應付短期票券 $ 367,634 $ 3,365 $ 364,269 $ - $ -
應付票據及帳款 218,127 43,107 174,904 116 -
應付股利 175,053 - - - 175,053
其他應付款 56,012 30,654 20,126 - 5,232
租賃負債 3,186 835 1,000 1,351 -
存入保證金 60 - 14 46 -
合計 $ 820,072 $ 77,961 $ 560,313 $ 1,513 $ 180,285

(三)資本管理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確保繼續經營之能力,及支應未來十二個月所需之營運資金、資本支出、研究發展費用、債務償還及股利支出等需求,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及子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本公司及子公司透過定期審核負債比例以對資本進行監控。本公司及子公司負債比例如下: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負債總額 $ 1,100,053 $ 1,065,911 $ 963,856
資產總額 $ 1,800,737 $ 1,858,129 $ 1,646,065
負債比例 61.09% 57.36% 58.56%

(四)其他

  1. 財團法人證券交易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保護中心針對本公司及前董事長張峯豪等全體董監事依據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及台灣新北地方法院之判決,稱本公司涉有財報不實,主張本公司及全體董事負連帶賠償責任,請求新台幣 5 億 9,264 萬 8,117 元,並提起假扣押(此部分經台灣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審理後,業已撤銷假扣押並駁回聲請)。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於民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一審做出原告投保中心部分事項勝訴、部分事項敗訴之判決,本公司業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尚待後續開庭審理,因本公司前董事長張峯豪違反證交法等刑事判決確定,故本公司估計可能產生之連帶賠償損失認列或有負債 16,377 仟元。

本公司於民國 112 年 10 月 26 日接獲台灣高等法院於民國 112 年 9 月 28 日判決,本公司、前董事長張峯豪及前財務主管等 3 人應連帶賠償本金新台幣 150,132 仟元及自民國 102 年 11 月 25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 5% 計算之利息,故本公司於 112 年第三季另估計可能產生之連帶賠償損失或有負債新台幣 58,689 仟元。

民國 114 年 4 月 22 日接獲最高法院 113 年度台上字第 104 號民事裁定確定在案,故本公司於 114 年度另估計可能產生之連帶賠償損失或有負債新台幣 92,011 仟元。

本公司於民國 114 年 11 月 6 日與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簽訂清償協議書,並於民國 114 年 12 月 25 日全數清償完畢。

  1. 本公司與王道銀行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5 日簽訂三年之信託契約書,其係本公司及子公司將其不動產及經財務顧問審核確認後按日由收付款專戶匯出之金錢,信託予王道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由王道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於維護本公司及子公司、債權銀行團及聯貸銀行團之共同權益管理信託財產,並依本契約辦

理及運用信託財產之相關事宜。並於陸續簽訂第一至七次增補契約書,其約定契約條款摘要如下:

(1) 信託目的及信託事務內容

本公司及子公司將不動產及經財務顧問審核確認後按日由收付款專戶匯出之金錢,信託予王道銀行,由王道銀行基於維護本公司及子公司、債權銀行團及聯貸銀行團之共同權益管理信託財產,並依本契約辦理管理、處分及運用信託財產之相關事宜,增補條款主要係追加信託財產及訂定管理、處分及運用信託財產之細部規定。

(2) 本公司已於民國114年11月14日因公司營運需求,提前與王道銀行等23家授信銀行團聯貸案清償完畢,故上述事項不受限制。

  1. 依據106年度台上字第516號判決,前董事長張峯豪應依據民法280條之規定與科風平均分攤賠償Platone先生之損失168,750仟元,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110年3月30日董事會決議張前董事長應以下列方式分攤半數金額計84,375元:

(1) 張前董事長於民國106年6月26日聲明放棄對本公司之債權及應收取之股利37,528仟元。

(2) Platone先生原應返還張前董事長之科冠股票,於民國108年度移轉予本公司,依市價評估後之價值7,911仟元,此部份股票已陸續全部出清,出售價格共計42,136仟元,高於原評估之價值。

(3) 張前董事長於民國109年4月至9月之薪資802仟元。

(4) 張前董事長於民國111年第一季起至民國115年第一季應收本公司辦公室租金及薪資4,799仟元及6,885仟元,並於民國115年第一季及114年度自行還款2,587仟元。

(5) 張前董事長另提供個人之不動產作為本公司聯貸案之擔保,此項擔保足以抵償上述剩餘23,863仟元之連帶帳務內部分擔額。

(6) 張前董事長亦承諾尚有不足之處,願以未來每月支領之薪資抵償,直至清償完畢。

(7) 張前董事長為加強對於本公司之擔保,於民國111年11月3日將個人名下新北市中和區不動產設定次順位抵押權予本公司,以及將其個人名下台灣特品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計6,280股設質予本公司。民國115年1月21日董事會議通過取消設質台灣特品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6,280股。

  1. 經本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1年3月31日董事會決議,本公司及科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與王道銀行為主要銀行等23家金融機構擬簽訂聯合授信合約書,授信總額度為新台幣1,346,652,427元整及美金4,277,000元整,授信期間為自動

  2. 42-


用日起算屆滿一年12個月。並於民國101年至民國113年陸續簽訂十三次增補合約,民國114年3月28日再度簽訂第十四次增補合約書其摘要如下:

(1) 總授信額度及期間:新台幣 1,346,652,427 元整及美金 4,277,000 元整。

A. 中期授信:授信額度新臺幣 824,152,427 元整及美元 4,277,000 元整,供既有債務中新台幣及美元借款,轉換授信之授信銀行參貸金額之用途。不得循環動用。授信期間自動用日起算屆滿 1 年 6 個月之日。於民國 107 年 4 月 20 日簽訂第七次增補合約書更正授信期間自動用日起算屆滿 7 年之日,上述美金 4,277,000 元係授信於本公司及子公司持股 100% 之被投資公司-科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B. 發行商業本票保證授信:授信額度新臺幣 222,500,000 元整,供既有債務其中以發行之商業本票,轉換授信之授信銀行發行商業本票保證之用途。得循環動用。可轉換公司債保證債務授信:授信額度新台幣 300,000,000 元整,供確認既有債務其中之可轉換公司債保證債務之用途。授信期間自民國 100 年 10 月 24 日起算至民國 103 年 10 月 24 日止。授信期間自動用日起算屆滿 1 年之日,屆滿後逐年辦理展延至民國 114 年 4 月 20 日止。

(2) 本公司及子公司承諾事項:若本公司及子公司義大利電廠應給付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款項未於義大利國境內遭強制執行者,則每月應償還本金新台幣參佔萬元之約定不變;反之,若於義大利國境內遭強制執行者,則每月應償還本金,授信銀行同意調降為新台幣壹佔萬元。

(3) 授信銀行團同意事項:授信銀行團同意豁免本公司及子公司及連帶保證人前董事長張峯豪先生最高法院民國 106 年度台上字第 516 號不利判決而違反授信合約之違約事項。

(4) 本公司已於民國 114 年 11 月 14 日因公司營運需求,提前與王道銀行等 23 家授信銀行團聯貸案清償完畢,故上述事項不受限制。

  1. 本公司前員工呂姿儀及其配偶 Amesur Vijay Kumar Kishinchand(呂維傑)等人於民國100年起為自己及第三人之不法所有,陸續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無故刪除電磁記錄罪及偽造文書罪損害本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並獲取新台幣上億元之不法所得,本公司及子公司已於民國101年上半年度間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告訴在案,業經該署於民國102年7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本案已於民國107年6月25日更一審宣判呂姿儀、呂維傑有罪,各處以有期徒刑2年。呂姿儀及呂維傑仍不服提起上訴,業經最高法院於民國110年1月21日駁回呂姿儀、呂維傑,全案確定。就本案犯罪事實已對呂姿儀、呂維傑等人提出損害賠償之民事訴訟,

  2. 43-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於民國111年11月30日判決本公司勝訴,嗣呂姿儀及呂維傑等人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判決,已依法提起上訴。

  1. 本公司及子公司轉投資 Powercom Yuraku PTE(新加坡)再轉投資 Powercom Yuraku S.A. LTD(盧森堡,以下簡稱 PYSA)再轉投資 YUR POWER I II III IV VI VII VIII IX Srl(義大利,以下簡稱 YP I ~ IX),由於 Powercom Yuraku PTE(新加坡)另二位股東 Yuraku PTE(新加坡)、Sunpower(台灣),處心積慮要併吞 YP I~IX 之股權,因而採取一連串併吞之行為,本公司及子公司為保全股權積極委由律師採取法律行為,致而發現於民國101年5月22日PYSA由另二位股東未經本公司及子公司同意召開股東會議,會議內容大致為 Yuraku PTE(新加坡)與 Sunpower(台灣)於民國101年1月10日在PYSA違法增資並於民國6月12日變更 YP I~IX 董事長及董事。此變更使 Powercom Yuraku PTE(新加坡)對 PYSA持股由 100% 變為 5% ,自此完全喪失PYSA及 YP I~IX 之控制力,目前已委任盧森堡、新加坡及羅馬律師採取撤銷增資書及要求應收帳款償還之訴訟。

  2. 依據盧森堡地方法院西元2013年1月4日判決書及統一數位翻譯股份有限公司譯文敘述,就科風公司對Yuraku PTE與Sunpower兩股東採取撤銷Powercom Yuraku S.A. Ltd(盧森堡)增資書一案,判決摘要如下:

(1) 終止 Powercom Yuraku S.A. 董事會目前之權利。
(2) 任命審訊律師 Arsène KRONSHAGEN 律師為臨時管理人,並擔任訴訟爭議性增資股票(以 Yuraku Pte Ltd. 及 Sunpower Semiconductor Ltd.(現在之 Sunpower Holdings Lte)之名登記於股票認購名冊上之 540,000 份股票)之保管者。

上述裁決措施將於實質判決宣布釐清其歸屬問題,或當事人達成協議後結束。惟被告對方目前就此判決提起上訴中。目前本案在新加坡的仲裁程序結束之前,暫時中止審理。西元2015年7月23日由臨時管理人召集股東大會重新任命義大利YP I~IX董事,並於西元2015年8月底完成董事變更程序。Yuraku PTE 與 Sunpower 兩股東提起撤銷臨時管理人之聲請,此部分尚待當地法院開庭審理。

  1. 本公司另於新加坡提起os948增資授權無效之訴訟,新加坡法院日前已宣判本公司勝訴,本公司於接獲判決後又提起HC/S 838/2019 控告違法增資之股東並希望法院能有以下的聲明,聲明之前PYPL做過的這些動作都是無效的:

(1) 執行授權書。
(2) 同意進行臨時股東大會。
(3) 臨時股東大會上決議的事項,包括股權的問題。
(4) 其他因此事而起的相關動作還有文件。

  • 44-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附表二。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附表三。
  6.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四。

(三)大陸投資資訊:詳附表五。

(四)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詳附表六。

十四、部門資訊

本公司及子公司經依據主要營運決策者定期覆核用以分配資源及績效衡量之營運結果。營運部分損益、資產及負債之衡量基礎與財務報表編製基礎相同,請參閱前述之合併財務報表。

(一)一般性資訊

本公司及子公司管理階層係以主要營運決策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與評量績效時所著重之地區與功能基礎辨識營運部門。

本公司及子公司應有三個應報導部門:甲部門、乙部門、丙部門。甲部門及乙部門位於新北市中和區,主要業務為不斷電系統及太陽能模組製造暨銷售之產業。丙部門依西薩摩亞當地相關法律設立。

(二)部門資訊之衡量

本公司依據各營運部門稅後損益評做營運部門之表現,各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彙總相同。

(三)部門資訊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甲部門 乙部門 丙部門 調整及銷除 總計
外部客戶收入 $ 171,237 $ 4,844 $ 11,344 $ - $ 187,425
部門間收入 388 - 8,698 ( 9,086) -
部門收入 $ 171,625 $ 4,844 $ 20,042 ($ 9,086) $ 187,425
部門損益 $ 1,810 ($ 1,860) ($ 2,593) $ 4,453 $ 1,810
部門資產 $ 1,738,161 $ 84,356 $ 120,434 ($ 142,214) $ 1,800,737

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甲部門 乙部門 丙部門 調整及銷除 總計
外部客戶收入 $ 759,336 $ 68,301 $ 26,487 $ - $ 854,124
部門間收入 1,266 - 46,660 ( 47,926) -
部門收入 $ 760,602 $ 68,301 $ 73,147 ($ 47,926) $ 854,124
部門損益 ($ 104,082) ($ 1,652) ($ 12,897) ($ 14,549) ($ 104,082)
部門資產 $ 1,806,179 $ 78,644 $ 117,815 ($ 144,509) $ 1,85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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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6-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甲部門 乙部門 丙部門 調整及銷除 總計
外部客戶收入 $ 211,152 $ 40,084 $ 4,446 $ - $ 255,682
部門間收入 539 - 16,165 ( 16,704) -
部門收入 $ 211,691 $ 40,084 $ 20,611 ($ 16,704) $ 255,682
部門損益 $ 11,901 $ 1,723 ($ 135) ($ 1,588) $ 11,901
部門資產 $ 1,555,931 $ 114,491 $ 127,982 ($ 152,339) $ 1,646,065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歐元仟元/美金仟元

編號 (註1) 貸出資金之 公司 資與對象 往來項目 是否 為關係人 本期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金額 利率區間 資金貸與性質 業務往來金額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註4) 擔保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限額 (註2) 資金貸與 總限額 (註2) 備註
名稱 價值
0 科風 當源科技 其他應收款 $ 103,014 $ 103,014 $ 103,014 - 業務往來 $ 1,286 銷貨 $ - $ - $ 1,286 $ 290,125 註2
0 科風 中山冠虹 其他應收款 58,407 58,407 58,407 - 業務往來 577 銷貨 - - 577 290,125 註2
0 科風 科風國際 其他應收款 59,481 59,481 59,481 - 業務往來 - 銷貨 - - - 290,125 註2
0 科風 Powercom Yuraku SA. Ltd 其他應收款 15,139 EUR 429 15,139 EUR 429 15,139 - 短期融資 資金 - 維持關係 企業運作 ( 15,139) (EUR 429) - 72,531 290,125 註2
1 科風國際 Powercom Yuraku PTE. LTD. 其他應收款 354,477 US 11,079 354,477 US 11,079 354,477 - 短期融資 資金 - 維持關係 企業運作 ( 354,477) (US 11,079) - - - 註3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及子公司淨值 40% 為限;資金貸與個別對象以不超過本公司及子公司淨值 10% 為限;屬業務往來性質之資金貸與個別對象以不超過業務往來金額為限,編號1-3已超過限額。

註3:科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總額,以不超過貸與公司淨值之 40% 為限,個別貸與累積金額則以不超過貸與公司淨值之 10% 為限;另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其貸與總額及貸與個別對象之限額,以不超過貸與公司淨值 300% 為限。

註4:依(76)基松字第069號文,合併間之債權、債務不應提列備抵呆帳,以免母公司所提列之備抵壞帳與合併報表不一致。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民國115年3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備註
股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台灣特品化學(股)公司 持股1.41%之被投資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2,080,005 $ 572,001 1.41% $ 572,001 註1
債券
Altria Group, Inc.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850 24,947 - 24,947
5.375% 01/31/2044 美元債券
三商美邦人壽114年度第四期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49 49,464 - 49,464 註2
有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當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台灣特品化學(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74,669 $ 20,534 - $ 20,534

註1:本公司提供所持有之台灣特品化學(股)公司股票1,920仟股作為借款之擔保品。
註2:本公司提供所持有之三商美邦人壽債券49張做為借款之擔保品。
註3:本表由本公司依重大性原則判斷須列示之有價證券。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5年3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註1) | 週轉率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 帳列備抵呆帳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帳面金額 | 處理方式 | | |
| 科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Powercom Yuraku PTE LTD | 關聯企業 | $ 354,478 | - | $ 354,478 | 全額提列減損 | $ - | $ 354,478 |

註1:請依應收關係人帳款、票據、其他應收款…等分別填列。
註2: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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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風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資訊、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美金仟元/股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註
編號 名稱 編號 名稱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0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 1 科風國際(股)公司 P.O.BOX217, Apia Samoa 西薩摩亞國 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生產及銷售 $ 286,484 $ 286,484 8,610,000
US 8,610 US 8,610
2 蓄源科技(股)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192號地下一層之一 電源供應器不斷電系統、電腦硬體及其週邊設備之研發買賣維護 12,000 12,000 1,200,000 40.00% (21,304)
3 科勝能源科技(股)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24號 能源技術服務及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47,000 47,000 4,700,000 10.93% 1,292

註1:科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5月31日解散,惟尚未完成清算程序,轉列其他金融資產。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美金仟元/人民幣仟元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投資帳面價值及匯回投資損益情形: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註1)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 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投資收益
匯出 收回
中山冠虹電子有限公司 從事經營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高功率密度、高頻電源供應器除外)之生產及銷售業務 RMB$ 28,845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105,409 $ - $ - $ 105,409 RMB$ (589) 100.00% $ - (註1) $ - (註1) $ -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 | 經濟部投審司
依准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司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 --- | --- | --- | --- |
| $ 105,409( USD $ 3,610 ) | | | USD $ 3,610 | $ 435,187 |

(3)與大陸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4)大陸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提供資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情形:無。

(5)與大陸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提供資金融通情形:無。

(6)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無。

(7)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為本公司及子公司權益的 60% 。

註1:係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科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再投資大陸之子公司,故無投資損益、帳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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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風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編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 之關係 (註2) 交易往來情形
名稱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之比率(註3)
0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 科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 應付帳款 $ 32,614 一般交易條件 1.81%
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76,565 一般交易條件 4.25%
中山冠虹電子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58,407 一般交易條件 3.24%
1 應付帳款 107,012 一般交易條件 5.94%
1 加工費 8,525 一般交易條件 4.55%
1 科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 2 其他應收款 32,614 一般交易條件 1.81%
2 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 2 應付帳款 76,565 一般交易條件 4.25%
3 中山冠虹電子有限公司 科風股份有限公司 2 應收帳款 107,012 一般交易條件 5.94%
2 應付帳款 58,602 一般交易條件 3.25%
2 加工收入 8,525 一般交易條件 4.55%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本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本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本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上列交易已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全數沖銷。

註5:本表由本公司依重大性原則判斷須列示之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