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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8
Jun 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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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0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 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6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由于原激励对象李炫炀等1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 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55 万股,回购价格为3.679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19,339,924股减至1,618,789,924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619,339,924元减少为1,618,789,924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 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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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战略中心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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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人: 王文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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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电话:020-8555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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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传真号码:020-85577907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