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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9

Aug 3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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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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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20198 月)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 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与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 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 拟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战略运营中心负责 人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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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三)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

  • 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计年,每个会计年考核

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4.5亿;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19-2020年两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亿;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19-2021年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8亿。
预留部分各年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9-2020年两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亿;
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19-2021年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8亿。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成本

影响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评定方式如下:

考评对象 考评结果
被激励对象 标准系数:被激励对象年度考核或考评分数/100

备注:标准系数封顶值为 1,系数范围:0~1

若解除限售上一年度公司层面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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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额度按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年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若解除限售上一年度公司层面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 除限售额度按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标准系数。

(三)激励对象当年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 的规定回购注销。

七、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1)首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售相应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个会计年度。

(2)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售相应限制性股票的前二个会计年度。

( 3 ) 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售相应限制性股票的前三个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每年度一次。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行政中心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及 数量。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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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行政中心沟通解决。如 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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