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9

Apr 25, 2019

56955_rns_2019-04-25_3db02b72-04e1-4702-94c6-815c87892527.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佳都科技

股票代码: 6007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 19 号

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 1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 19 号 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 19 号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19425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人在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 都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佳都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 4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5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 8 -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 9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

  • 3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佳都科技/上市公司/公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融鑫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新融拓 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新融鑫及中新融拓
本报告/本报告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新融鑫及中新融拓减持佳都科技股份至佳都科技股份总
本次权益变动
数的5%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准则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 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 4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中新融鑫

1、基本信息

合伙企业名称: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 19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中新融创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830992360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7 日

合伙期限:2013 年 11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对外进行投资(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 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会务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从事建筑相关业 务(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市场调查;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 信息咨询**[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 审批和许可后,方可经营]。

2、出资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新融鑫的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重庆中新融创投资
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73,627.40 55.68
西藏中新睿银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8,600.00 44.32
合计 132,227.40 100.00

3、中新融鑫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曾用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 5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姓名 曾用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谢金龙 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中国 北京市

(二)中新融拓

1、基本信息

合伙企业名称: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 19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中新融创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8309913XH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7 日

合伙期限:2013 年 11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对外进行投资(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 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会务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从事建筑相关业 务(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市场调查;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 信息咨询**[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 审批和许可后,方可经营]。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新融拓的股权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重庆中新融创投资
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35
西藏中新睿银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8,330 99.65
合计 28,430 100.00

3、中新融拓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曾用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者地区
  • 6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居留权
张鹏帅 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中国 北京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新融鑫、中新融拓同受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控制。

==> picture [284 x 2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新融鑫、中新融拓均没有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7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信息披露人因业务经营需要卖出其持有的佳都科技股

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披露减持股份计划,拟减持不超过 48,563,697 股,占佳都科技股份总数的 3%。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该减 持计划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16,187,899 股,即减持 不超过佳都科技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该减持计划发布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32,375,798 股,即减持不超过佳都科 技股份总数的 2%。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8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截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佳都科技 95,649,475 股股 份,占佳都科技股份总数的 5.9087%。其中,中新融鑫持有佳都科技 91,652,195 股股份,占佳都科技股份总数的 5.6618%,中新融拓持有佳都科技 3,997,280 股 股份,占佳都科技股份总数的 0.2469%。

2019 年 4 月 24 日,中新融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佳都科技 14,710,000 股股份, 占佳都科技股份总数的 0.9087%。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佳都科技 80,939,475 股股 份,占佳都科技股份总数的 4.999999%。其中,中新融鑫持有佳都科技 76,942,195 股股份,占佳都科技股份总数的 4.753069%,中新融拓持有佳都科技 3,997,280 股股份,占佳都科技股份总数的 0.246930%。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人本次拟减持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 权利限制的情况。

  • 9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 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含本次权益变动):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买卖
方向
交易方式 价格区间(元
/股)
卖出数量
(股)
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比例
中新融鑫 2019/1/23 卖出 大宗交易 7.50 32,375,700 2.00%
中新融鑫 2019/4/2-2
019/4/9
卖出 集中竞价 11.70-13.34 16,187,822 1.00%
中新融鑫 2019/4/24 卖出 大宗交易 9.94 14,710,000 0.91%
合计 - - - - 63,273,522 3.91%

表中数值保留二位小数,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除前述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 6 个月内,信息披 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0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 11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 谢金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 张鹏帅

2019 年 4 月 25 日

  • 12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3、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 2 号

  • 13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省广州市
股票简称 佳都科技 股票代码 6007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
人一住所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
大道1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名称
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
人二住所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
大道19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中新融鑫91,652,195股 持股比例:5.6618%
中新融拓3,997,280股 持股比例:0.2469%
合计95,649,475 股,持股比例5.9087%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变动数量:14,710,000股 变动比例:0.908702%
减持后中新融鑫76,942,195股 持股比例:4.753069%
减持后中新融拓3,997,280股 持股比例:0.246930%
减持后合计持股数量80,939,475 股,持股比例4.99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减持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 14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填表说明:

  •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 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 谢金龙

2019 年 4 月 25 日

  • 16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 张鹏帅

2019 年 4 月 25 日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