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Mar 9, 2018
56955_rns_2018-03-09_92fe8724-d47b-4c5b-9e52-28b0c2d21faf.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番禺管道”)持有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份 85,810,785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31%;重庆中新融拓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新融拓”)持有公司股份 11,287,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79%,中新融拓是公司持股 8.6695%重庆中新 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番禺管道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0,000,000 股, 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62%;中心融拓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 11,287,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79%。
公司于近日收到番禺管道的《关于减持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 的告知函》及中新融拓关于减持股份的《通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7﹞24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番禺管道持有公司 85,810,785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31%,所持有的
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股份来源为 2008 年 1 月通过协议转让获得。
2、番禺管道最近一次减持公司股份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30 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0 万股,减持价格为 23 元/股。
- (二)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中新融拓持有公司股份 11,287,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79%,股份 来源为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取得,为持股 8.6695%股东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所持股数占公 司总股份的比 例 |
无限售流通股 份数(股) |
限售流通股份 数(股) |
|---|---|---|---|---|
| 重庆中新融鑫 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
140,215,717 | 8.6695% | 0 | 140,215,717 |
| 重庆中新融拓 投资中心(合伙 企业) |
11,287,280 | 0.6979% | 11,287,280 | 0 |
| 合计 | 151,502,997 | 9.3674% | 11,287,280 | 140,215,717 |
- 2、过去 12 个月及以往中新融拓没有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番禺管道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
1.减持原因:资金需要;
-
2.减持股份来源:2008 年 1 月通过协议转让获得股份;
-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10,000,000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62%(若计划 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该股份数量进行 相应处理);
-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
6.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二)中新融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减持原因;基于自身资金需要;
-
2、减持股份来源: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取得;
-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11,287,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79%;(若此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中新融拓将对上述减持数量 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6、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三)番禺管道相关承诺
-
1、股改期间承诺
股改法定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自佳 都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2010 年 6 月 9 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 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 股份,出售数量占佳都科技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股改特别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之日(2010 年 6 月 9 日)起 三十六个月以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佳都科技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25 元/股的设 定价格。在佳都科技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包括股改的定向转增)、 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股本变动比例对目前设定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股改定向转增的除权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据此调整目 前的设定价格。若违反承诺卖出所持股票,卖出资金将全部划入佳都科技账户, 归全体佳都科技股东所有。
-
2、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减持计划提交时,上述承诺事项均已履行完毕,
-
番禺管道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中新融拓相关承诺
中新融拓持有的股份系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取得,此前未做过任何承 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番禺管道、中新融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实施本次 减持股份计划。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番禺管道、中新融拓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 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