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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Feb 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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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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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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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募集现金管理预计金额: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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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00.00 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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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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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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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的审议程序: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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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 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6,334,04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7,099,961.2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83,674.43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4,116,286.85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 号《验资 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分别开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已于近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 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 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 存单等)。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根据《佳都科技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披露的 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调整,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 总额 |
原计划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扣除发行费用) |
| 1 | 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 发项目 |
90,645.28 | 65,016.89 | 48,564.63 |
| 2 | 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
148,071.24 | 99,593.93 | 42,889.87 |
| 3 | 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 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35,657.44 | 20,760.50 | 20,162.15 |
| 4 | 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 目 |
51,380.60 | 47,076.76 | 15,371.98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99,000.00 | 99,000.00 | 54,423.00 |
| 合计 | 424,754.57 | 331,448.08 | 181,411.63 |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 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顺序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6,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须符合 以下条件:
1、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得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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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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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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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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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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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购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6,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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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施方式: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名义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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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 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风险可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 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2022年1-9月 |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
| 资产总额 | 10,669,683,695.11 | 10,818,074,025.49 |
| 负债总额 | 5,285,716,239.67 | 5,113,071,806.83 |
| 归母净资产 | 5,375,153,486.52 | 5,667,264,616.7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9,381,705.15 | 381,838,77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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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正常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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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2 、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履行审议的程序说明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76,000.00 万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 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 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6,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关于募集资金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6,000.00 万元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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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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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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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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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