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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y 1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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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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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6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科技”或“公司”)与广 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铁电气化局”)、长沙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六号线建设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长沙穗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项目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40.465212亿 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0,697.81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及广州地铁、中铁电气化局、六号线建设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长 沙穗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作为长沙市轨道交通 6 号线 B 部分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或“长沙轨道交通 6 号线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40.465212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60,697.818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15%,广州地铁、中铁电气化局和六号线建设公司分别出资占比 35%、14%和 36%。投资协议尚未正式签署。

(二)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以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投资设立长沙穗城轨道交通 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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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长沙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32R4X1

  •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 4、法定代表人:朱文霞

  • 5、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3 日

  • 6、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 166 号

7、经营范围:城市轨道交通、交通设施工程服务;广告制作服务、发布服务、 国内代理服务;城市地铁隧道工程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 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土地管理服务;土地整理、复垦;以自有资产进行项 目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 财政信用业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广告设计;票务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8645G

  •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3、注册资本:5,842,539.6737 万元人民币

  • 4、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 5、成立日期:1992 年 11 月 21 日

  • 6、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座

7、经营范围:人才培训;城市轨道交通;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 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告业;铁路沿线维护管理服务;停车场 经营;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铁路运输设备修理;室内装饰、装修; 建筑结构加固补强;建筑结构防水补漏;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房屋租赁;物业 管理;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 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 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招、投标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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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城市轨道桥梁工程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机械零部件加 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建筑物 清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城市地铁隧道工程服务;城市轨 道交通设施工程服务;管道设施安装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道安装);其他金 属加工机械制造。

  • 8.主要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 100%

(三)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6144E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3、注册资本:388,501 万元人民币

  • 4、法定代表人:李爱敏

  • 5、成立日期:1974 年 1 月 1 日

  • 6、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 139 号 202 室

7、经营范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工程设备器材制 造;铁路专用设备的研制、检测;销售铁路设备材料;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 机械租赁;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 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出版发行《电气化铁道》;利用《电气化铁道》杂志发布广告;以下项目限分支 机构经营:铁路运输设备维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 期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测绘(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其他有效期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制造桥梁预制及预应力混凝土制品、构件、隔声降噪材料、水泥及石膏制 品、铁路运输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8.主要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 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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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标的及项目基本情况

近期,广州地铁(联合体牵头人)、中铁电气化局(联合体成员)与公司(联 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作为社会资本收到长沙轨道交通6号线项目中标通知书, 中标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01.16303亿元,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批复,采取政 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实施本项目,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按照约定 股权比例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资本金为中标投资总额的40%。其中公司对项 目公司的出资比例为15%。

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投资开发主体,负责长沙轨道交通6号线项目的融资、投 资、建设,整条线路的运营维护和更新追加以及沿线广通商经营。目前项目公司 和联合体成员之间尚未签订正式协议,后续相关方仍需就承接项目金额、建设范 围、具体实施内容进行商谈,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1、公司名称:长沙穗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40.465212 亿元

  •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4、住所: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579 号康庭园一期 7 栋 901 室 2 号(以工商登

  • 记为准)

  • 5、经营范围:负责《长沙市轨道交通 6 号线 B 部分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项下有关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 护,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6、经营期限:项目公司经营期限暂定为 29 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 经营期限为准)

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公司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选社会资本联合体共 同出资设立,各出资主体及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人姓名/名称 出资
方式
出资额
(万元)
占出资总额
的比例(%)
1 长沙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货币 141,628.242 35%
2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145,674.7632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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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56,651.2968 14%
4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60,697.818 15%
合计 - 404,652.12 100%

长沙轨道交通 6 号线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 1、项目总投资:中标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 101.16303 亿元

  • 2、项目范围:长沙轨道交通 6 号线为长沙市轨道交通线网中东西向骨干线

  • 路,西起梅溪湖片区,东至黄花国际机场,正线长 48.11 公里,建设内容包括:6 号线车辆、轨道及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设备资产(合称“B 部分”)的投资、 建设,整条线路的运营维护和更新追加以及沿线广通商经营。

3、合作期: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从《特许经营协议》生 效日起至开始全线初期运营日前一日,运营期自开始初期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期 届满之日为25年。

4、本项目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项目周期较长,项目后续开展存在不 确定性,目前相关方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承接项目金额尚未确定,且存在较长 时间的分期确认收入,对公司每年业绩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 项目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减少公司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四、拟签订股东协议主要内容

除上述“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外,股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股东协议双方

甲方:六号线建设公司或其权利义务的继承者(政府方出资代表)

乙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佳都新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社会资本)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本项目中标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 101.16303 亿元,项目公司资本金(即注册 资本)为本项目中标投资总额的 40%,即人民币 40.465212 亿元。注册资本与投 资总额之间的差额,由项目公司通过项目融资予以解决。股东各方首笔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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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订后 30 日内一次性到达项目公司账户,比例为各方 认缴注册资本的 10%。其余注册资本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同比例逐步到位。

如果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协议的约定缴付出资,即视同该方(下称“违 约方”)违约。违约方除应依约履行出资义务外,还应向遵守出资义务的股东方 (下称“守约方”)分别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注册资本逾期未缴纳金额 的万分之二计算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使守约方遭受的任何未能通过违约 金弥补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如因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甲方未 予出资的,不属于本条款约定情形。

3、违约责任

若本协议一方未能依据适用法律及本协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有关约定履 行义务,导致项目公司违约的,违约方自愿承诺全额承担项目公司的违约损失, 并应就因该等违约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4、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协议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在上述 协商开始后三十(30)日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5、协议生效: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 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主要是对长沙轨道交通 6 号线项目进行建 设和运营,有利于公司抓住行业机遇进一步开拓市场,为公司推动战略升级和持 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撑,体现了公司在轨道交通智能化业务领域具有核心技术及市 场竞争能力,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六、风险提示

鉴于市场变化及宏观政策影响等因素,项目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一定市场风 险,项目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情况能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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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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