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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y 1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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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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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0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公司将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9名认购对象认定为战略投资者,是 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 项的监管要求》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认定条件,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0年2月26日,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佳都集 团有限公司(简称“佳都集团”)、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堆龙佳都”)、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人寿”)等11名认购对象签署了《佳都新 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该11名认购对象拟参与认购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拟不超过366,995,066(含)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价格为8.1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80%。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9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11名认购对象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佳都集团有限公司 129,310,344 105,000.00
2 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6,157,635 5,000.00
3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1,576,354 50,000.00
4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945,812 30,000.00
5 祝丽娜 36,945,812 30,000.00
6 广州粤民投智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4,630,541 20,000.00

1

7 广州粤民投云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157,635 5,000.00
8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玄元科新19号”、“玄元科新21号”)
24,630,541 20,000.00
9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09,852 13,000.00
10 上海舒萍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315,270 10,000.00
11 广州星河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315,270 10,000.00
合计 366,995,066 298,000.00

上述认购对象中,佳都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堆龙佳都属于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其他公司。剩余认购对象系公司基于长期发展战略而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暨合 作伙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关于战略投资者 的相关要求。公司已与上述战略投资者及相关合作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及商业合理性、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战略合 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引入战略投资的目的和商业合理性

(一)引入战略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定增主要目的在于引入具备较强实力的产业或资源合作方支持公司 发展战略,并引入长期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均拥有深 厚的产业背景、投资和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行业资源,公司与战略投资者之间具 有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将基于战略投资者在市场、渠道、品牌等方面的优势, 与华夏人寿在金融保险领域的人工智能产品,与广东恒阔、粤民投、南京瑞森、 上海舒萍、玄元投资在人工智能技术以及轨道交通、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等领域, 与祝丽娜、星河湾创投在智慧社区、智慧教育等领域开展项目及咨询等战略合作, 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最终实现公司更加持续和稳定的发展。

(二)引入战略投资的商业合理性

本次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将在轨道交通、智慧城市、人工智能等领域与公司展 开战略合作,相关领域均为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同时在金融保险、智慧教育、智 慧社区领域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引入上述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及合作 共赢,提升公司竞争力及增强盈利能力,具有较高的商业合理性。

2

综上,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具有较高的商业合理性,有利 于增进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一)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

101-30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飞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1,530,000万元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 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 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重疾险、意外险、医疗险、年金保险等保险销售

2 、股权控制关系

华夏人寿股权关系图如下所示:

==> picture [484 x 1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大连启明星辰科技有限公司
99.80%
天津正天 大连智光 大连智光
43.75% 杭州热亚贸易 大连英奇特科 浩宇商贸 杰商贸有 杰商贸有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内蒙
北京 天津 北京 山东 北京 天津 北京
国伦 港 中胜 零度 25.00% 31.25% 59.58% 40.00% 0.42% 百利 华宇 古金平股 龙达 礼泉县袁
咨询 (集 世纪 聚阵 博文 天地 鑫锐
权投 家投
顾问 团) 科技 商贸 技术 商贸 科贸
资有 资公
有限 有限 有限 有限 有限 有限 有限
限公 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北京世纪力宏计算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千禧世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司 公司
0.09% 5.23% 13.41% 14.90% 20.00% 20.00% 13.37% 11.24% 0.98% 0.65% 0.13%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3 、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3

项目 2019年末
总资产 58,730,755.84
净资产 2,192,465.62
项目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19,745,506.99
净利润 36,039.27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 、最近五年诉讼、处罚情况

华夏人寿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楼)X1301-G497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大志

成立日期:2016年8月29日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与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 非金融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自有资金证券投资、基金设立与管理、股权投资与管理。

2 、股权控制关系

广东恒阔股权关系图如下所示:

4

==> picture [169 x 18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3 、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总资产 167,106.00
净资产 82,555.00
项目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449.00
净利润 3,080.0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 、最近五年诉讼、处罚情况

广东恒阔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祝丽娜

1 、基本信息

祝丽娜女士,1983年9月生,中国国籍。2008年至今,担任广东省华美教育慈 善基金会会长;2014年至今,担任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 月至今担任广东省教育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2019年1月至今,担任广州市妇 女儿童福利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理事;2019年1月至今,担任广州市妇女志愿 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

2 、发行对象所控制的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祝丽娜女士持有广州市华美丰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丰发”)

5

60%股权,主要从事租赁及商业服务业务;持有广州久兴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45.43%股权,主要从事金融业务。除上述情形外,祝丽娜女士未控制其他企 业。

  • 3 、发行对象最近五年诉讼、处罚情况

祝丽娜女士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 (四)广州粤民投智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粤民投智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803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粤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肖坚) 成立日期:2018年4月4日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

主营业务: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

  • 2 、股权控制关系

粤民投智盈股权关系图如下所示:

6

==> picture [416 x 37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珠海贤丰粤富投资合 康美实业投资控 华美国际投资集 广东海天集团股 佛山市顺德区荣跃
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5.63% 12.50% 7.81% 6.25% 6.25%
佳都集团有限公 佛山市美的企业管 广州市昆仑投资 广东万乾投资发 广州市腾曦晨投资 广州星河湾创业投
司 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展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资有限公司
6.25% 6.25% 6.25% 6.25% 6.25% 6.25%
盈峰投资控股集 广州宝华投资管 广州立白企业集 广州知行融汇投 广州丛瑞投资有
团有限公司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资管理有限公司 限公司
6.25% 1.88% 1.88% 1.88% 1.88% 0.31%
昌都市丛瑞企业管理有
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75.00% 25.00%
100.00%
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 广州粤民投资产管
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99.99% 0.01%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231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广州粤民投智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nd of picture text -----

3 、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总资产 282.87
净资产 122.52
项目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122.92
净利润 122.52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 、最近五年诉讼、处罚情况

粤民投智盈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广州粤民投云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粤民投云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1号、233号裙楼B1B2栋一层至四层知商谷国

际知识产权众创空间办公卡位X041号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粤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肖坚)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30日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

主营业务: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

2 、股权控制关系

粤民投云众股权关系图如下所示:

8

==> picture [393 x 4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珠海贤丰粤富投资合 康美实业投资控 华美国际投资集 广东海天集团股 佛山市顺德区荣跃
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5.63% 12.50% 7.81% 6.25% 6.25%
佳都集团有限公 佛山市美的企业管 广州市昆仑投资 广东万乾投资发 广州市腾曦晨投资 广州星河湾创业投
司 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展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资有限公司
6.25% 6.25% 6.25% 6.25% 6.25% 6.25%
盈峰投资控股集 广州宝华投资管 广州立白企业集 广州知行融汇投 广州丛瑞投资有
团有限公司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资管理有限公司 限公司
6.25% 1.88% 1.88% 1.88% 1.88% 0.31%
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 昌都市丛瑞企业管理有
詹曾生 限公司 限公司
75.00% 25.00%
广州粤民投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0.01%
广州粤民投云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99%
----- End of picture text -----

3 、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粤民投云众成立于2019年10月,无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4 、最近五年诉讼、处罚情况

粤民投云众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 (六)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玄元科新19号”、“玄元科新21号”)

玄元投资作为基金管理人,拟通过玄元科新19号和玄元科新21号认购本次非

9

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0.00万元,其中玄元科新19号拟认购不超过5,000.00万 元,玄元科新21号拟认购不超过15,000.00万元。

玄元科新19号和玄元科新21号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 号分别为SJB374和SJE773。作为玄元科新19号和玄元科新21号的基金管理人,玄 元投资基本信息如下: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2809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琰

成立日期:2015年7月21日

注册资本:1,12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受托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2 、股权控制关系

玄元投资股权关系图如下所示:

==> picture [461 x 6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一致行动人
董晓英 晏先浩 张诗韵 宋之国 陈阳 郭琰 杨夏 杨轶 谭文研
2.12% 2.54% 9.53% 12.71% 33.05% 23.94% 13.35% 2.33% 0.43%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152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兴澳(横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152 x 6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00.00%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3 、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总资产 1,845.76
净资产 1,274.95
项目 2019年度

10

营业收入 1,448.70
净利润 130.67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 、最近五年诉讼、处罚情况

基金管理人玄元投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 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金牛北路262号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郭小雅) 成立日期:2012年6月27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营业务:证券市场投资

2 、股权控制关系

南京瑞森股权关系图如下所示:

==> picture [219 x 2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张建斌
98.8226%
江苏瑞华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99.83%
100.00%
江苏瑞华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0.17%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nd of picture text -----

11

3 、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总资产 12,045.86
净资产 12,108.32
项目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15,382.14
净利润 -24,378.3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 、最近五年诉讼、处罚情况

南京瑞森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

(八)上海舒萍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舒萍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112-118号3幢8549室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萍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1日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投资

2 、股权控制关系

上海舒萍股权关系图如下所示:

==> picture [221 x 1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张萍 苏蓓蓓
60.00% 40.00%
上海舒萍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nd of picture text -----

12

3 、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总资产 19,110.45
净资产 0.45
项目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0.45
净利润 0.4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 、最近五年诉讼、处罚情况

上海舒萍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

(九)广州星河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星河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83号首层5铺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仔 成立日期:2016年8月2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2 、股权控制关系

13

星河湾创投股权关系图如下所示:

==> picture [414 x 42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吴惠珍 黄文仔 黄健慧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晋升控股有限 隆升投资有限 显俊管理有限 裕讯国际有限 晋加投资有限
宏高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3.75% 3.75% 86.43% 2.5% 0.44% 3.13%
Star River Group Limited
100.00%
Excel Ocean Management Limited
100.00%
Ideal Hope Management Limited
100.00%
Solar Land Development Limited
100.00%
广州番禺海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广州星河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3 、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总资产 157,619.29
净资产 8,269.65
项目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856.53
净利润 2,152.4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 、最近五年诉讼、处罚情况

星河湾创投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

14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方之甲方系佳都科技。佳都科技与各战略投资者及相

关合作方(统称“乙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核心条款

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

议》内容摘要

战略合作方 乙方: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方
优势及协同
效应
乙方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
司,通过全国性的机构布局和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无区域限制的优质服务,以多样
和创新的渠道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和便利的保险保障。乙方在保险客户服务、保
险核心业务运营、保险从业人员管理、及保险销售、承保、投保、理赔等方面拥有
丰富的场景,在A.I.技术在保险及金融行业落地方面,与甲方具有协同效应。
合作目标、合
作方式
1、合作目标
以促进双方战略升级发展为目标,甲方将依据乙方的在保险领域的业务需求开发人
工智能产品,乙方将依托其金融保险场景的数据、客户、网络资源,协助甲方人工
智能相关产品落地,实现互利互惠和可持续发展。
2、合作方式
(1)在发展战略层面,2019年,银保监会明确提出,鼓励支持险资作为长期资金入
市。险资作为长期资金入市,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国家稳定经济环境的重要
战略性资金。
(2)在公司治理层面,华夏人寿通过认购佳都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成为佳
都科技重要股东,依法行使提名权、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治
理;并根据其届时持有的甲方股份比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向甲方单独或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他认购方共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经甲
方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后成为甲方董事,助力甲方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经营管理
持续优化。
(3)在业务层面,双方将建立管理层定期会晤机制,搭建技术交流平台,促进双方
对保险领域智能化发展趋势的理解,以及对人工智能技术在未来保险精算、投研、
风控等环节的落地形式、产品形态、商业模式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双方联合打造
智慧保险联合解决方案。
合作领域 1、双方将主要在“AI+保险”领域开展战略合作。
(1)近年来,生物识别、计算机视觉、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识别等人工
智能技术正加速与金融结合,传统保险行业正在进入“人工智能时代”。例如,人脸
识别技术可以应用于身份验证,减少欺诈风险的发生;大数据+机器学习算法可以帮
助保险公司来洞察客户的特征和需求,进行精准产品定价和在线产品设计、内容推
荐以及风险控制;人工智能通过语音和图像识别、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NLP技

15

术能够简化客服、投保、理赔定损等流程,大大提升用户体验和降低机构成本。根 据第三方机构发布的保险科技行业发展趋势洞察报告,中国保险科技市场总规模预 计将达万亿市场。

(2)乙方作为国内知名保险公司,正在加快落实“科技+保险”的发展战略,致力 于用技术提升核心竞争力。针对保险科技的发展趋势及机遇,乙方可以提供丰富的 保险行业应用场景,由甲方进行人工智能技术的落地应用,打造一套针对性的技术 解决方案,从而为甲方撬动和打开新的市场空间,实现共赢。

2 、双方拟在包括不限于以下领域开展技术合作: 基于人脸识别的认证方案;基于生物识别的进出口管理系统;智能保险顾问等。

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恒阔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摘要

战略合作方 乙方一: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恒健控股”)
乙方二: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乙方一的全资子公司
战略合作方
优势及协同
效应
1、恒健控股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下称“广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广东省唯一的省
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产融结合平台,发挥“广东省产业运营商”功能,是省国资
委国有资本运作“操盘手”,投资范围涵盖轨道交通、电力、钢铁、航空产业、高端
医疗设备、招标咨询等行业,在支持广东省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粤港澳
大湾区战略、支持广东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大量实质性成果。恒阔投资
是恒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2、恒健控股在推动政府与企业合作、助力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
合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并且已经通过组建“粤澳合作基金”、参股珠三角城
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等方式,落实对粤港澳湾区轨道交通、城市交通枢纽等基础设
施的投资建设,与佳都科技的轨道交通、智慧城市业务具有协同效应;与此同时,
恒健控股目前持有南方电网、中广核、韶钢、中行通用飞机等央企股权,实际控制
或参股多家上市公司。
3、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
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 ‘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
大国家战略,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恒健控股旗下的恒阔投资
作为长期战略性资金入股佳都科技,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民营企业参与国家
重大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佳都科技进一步形成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
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
合作目标、合
作方式
1、合作目标
本次恒阔投资参与佳都科技的定增项目,双方以促进企业升级转型、助力粤港澳湾
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通过多种方式在轨道交通、智
慧城市、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展合作。
2、合作方式
(1)在发展战略层面,乙方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构建现代
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提升信息基础设施的要求,鉴于甲方在轨道交通、智
慧城市领域的发展战略及行业地位,有意愿积极推动甲方参与和承接粤港澳湾区重
大交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广东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2)在公司治理层面,乙方通过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成为佳都科技重
要股东,依法行使提名权、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治理;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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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其届时持有的甲方股份比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向甲方单独或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其他认购方共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经甲方股东大 会选举当选后成为甲方董事,助力甲方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持续优化。 (3)在业务整合层面,乙方通过其经营管理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在符合法律 规定并经过乙方决策程序同意后可为甲方承接轨道交通、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提供融 资工具和服务;在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乙方决策程序同意后可通过出资与包含甲方 在内的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联合设立新基建产业投资基金,共同推动基建融资和运 营的创新模式;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况下协助甲方对接乙方参控股的各类企业、园区。 1、在轨道交通和智慧城市领域,乙方将依托其运营管理的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下 称“粤澳基金”)以及参股的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在符合法律规定并 经过乙方决策程序同意后协助甲方获取粤港澳大湾区的轨道交通和智慧城市建设项 目机会,并提供融资工具和融资服务。 合作领域 2、在人工智能领域,甲方已经打造了由人脸识别终端、门禁、闸机、红外测温摄像 机及人脸识别管理平台组成的“AI Family”系列产品,可广泛用于社区、楼宇、校 园、工厂园区等场景。在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乙方决策程序同意后协助甲方对接乙 方参控股的企业。

3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民投

智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粤民投云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之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摘要

战略合作方 乙方一: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民投”)
乙方二:广州粤民投智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三:广州粤民投云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中:广州粤民投智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粤民投智盈”或“乙
方二”)、广州粤民投云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粤民投云众”或“乙
方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广州粤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粤民投资管”),
粤民投资管是粤民投的控股子公司。
战略合作方
优势及协同
效应
粤民投成立于2016年9月8日,是广东省政府支持,广东省金融办和广东省工商联推
动,由广东省内16家大型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民营经济融合平台。公司股东为广东
省乃至国内民营经济的龙头企业,覆盖了传统优势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立
足于粤港澳大湾区,以资产管理为抓手,服务企业并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建立企业
服务生态圈,涵盖智慧城市及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在智慧城市、智能交通以及其他
上下游产业等领域与甲方具有协同效应。
合作目标、合
作方式
1、合作目标
双方以提升双方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在智慧城市、智能交通
以及其他上下游产业等领域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研发、引进、消化和
吸收外部产品和技术、投资等进行多方面合作,通过合作,使双方在各自行业处于
领先水平,引领行业发展,实现双方可持续发展。
2、合作方式
(1)在发展战略层面,粤民投系广东省政府指导支持、广东省内多家大型民营企业
联合发起的专业产业投资者,按照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定位,扎根广东面向全国,
通过金融支持、搭建资本桥梁,为广东各行业民企打通与国内外领先企业合作的通
道,做单个或几个企业难以做到的大事,为国家“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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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贡献力量。 (2)在公司治理层面,乙方通过认购佳都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成为佳都科 技重要股东,依法行使提名权、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治理; 并根据其届时持有的甲方股份比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向甲方单独或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其他认购方共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经甲方股 东大会选举当选后成为甲方董事,助力甲方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持续 优化。 (3)在业务层面,乙方将利用自身产业平台优势和产业资源,结合甲方的战略发展 要求,为甲方提供产业资源对接、政府资源对接、技术资源对接等服务,优化甲方 公司治理和规范运营,助力甲方不断提升人工智能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拓宽市 场渠道,实现可持续发展。 1 、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重大项目资源 乙方将充分利用股东产业资源,积极协助甲方获取和承接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 智慧城市、城市交通等领域的重大建设项目机会,为甲方人工智能相关产品的落地 提供撮合和对接,进一步巩固甲方在粤港澳大湾区的竞争优势,为甲方产品业务辐 射全国,乃至未来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指引下走出国门,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打开甲方业务增长的天花板。 2 、促成甲方在智慧交通领域的技术合作 乙方深度布局人工智能和智慧交通领域,目前是国内多家知名智能传感器、智慧交 通科创企业的重要股东。乙方将积极促成甲方在智慧交通领域与乙方所投企业开展 合作领域 战略合作,为甲方引进技术资源,升级“城市交通大脑”系列产品和解决方案。 目前,甲方正致力于“城市交通大脑”系列产品的推广落地,不断完善其与车路协 同、车联网技术的对接,并探索其面向未来高级别自动驾驶情形下的技术演进。 甲方“城市交通大脑”需要构建 “云-边-端”的面向未来的智慧交通技术支撑体系, 而乙方投资的智能传感器、智慧交通运营相关企业具备边缘侧及车路侧的核心技术, 与甲方的“城市交通大脑”具有良好的战略协同效应。基于“发挥优势、整合资源、 强强联合、互利共赢”的原则,乙方将促成甲方与乙方所投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推动自动驾驶及车路协同技术在城市交通大脑体系的整合和落地,扩大双方在国内 外行业及资本市场的影响力。

4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祝丽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战

略合作协议》内容摘要

战略合作方 乙方一:祝丽娜
乙方二: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美集团”)。祝丽娜系华美集团的董
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战略合作方
优势及协同
效应
1、祝丽娜女士为华美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拥有丰富的产业资源和资本市场投资经验
2、华美集团创立于2000年,发展至今已成为以教育和金融投资为主,房地产为辅的
知名国际投资集团。教育方面,祝丽娜女士旗下的广州市华美英语实验学校是全国
唯一一所由归国留学生群体创办,集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国际高中、
留学生部于一体的全日制寄宿制国际化学校,也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
省省一级学校;同时,华美集团是保利和乐教育的战略股东,保利和乐教育是保利
地产集团旗下以青少年儿童艺术培养与启蒙为主营业务,致力于为0-18岁青少年儿
童提供一站式的综合素质教育平台,布局全国22省58城,涵盖幼儿园、国际学校、
营地教育等业务,目前覆盖300余家幼儿园。金融和地产投资方面,华美集团是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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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第二大创始股东、目前是第6大股东)、保利物业、粤民投(第三大创始股东)、 百度风投二期人民币基金(简称“百度风投基金”)的重要战略股东。 3、华美集团和祝丽娜女士具有与甲方战略发展相关的教育、地产场景资源和人工智 能产业资源,甲方目前正积极推进人工智能产品在城市各个场景的落地,通过技术 投资和合作加强核心竞争力。双方具有良好的互补和协同效应。 1 、合作目的 以促进甲方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和场景落地为目标,乙方依托其教育、地产场景资源 和人工智能产业资源,通过多种方式协助甲方将人工智能相关产品推广到社区、楼 宇、校园等场景,并积极撮合甲方与百度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技术和产品研发 能力,拓宽业务销售渠道,实现可持续发展。 2 、合作方式 (1)在公司治理层面,祝丽娜女士通过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成为佳都 合作目标、合 科技重要股东,依法行使提名权、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治理; 作方式 并根据其届时持有的甲方股份比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向甲方单独或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其他认购方共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经甲方股 东大会选举当选后成为甲方董事,助力甲方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持续 优化。 (2)在战略和业务层面,双方将建立管理层定期会晤机制,促进双方对产业发展和 各自资源优势的理解,乙方将结合甲方的战略发展需求,为甲方提供地产、教育场 景对接和产业资源对接等服务。 1 、智慧教育: 乙方作为保利和乐教育的重要战略股东,将积极撮合甲方与保利和乐 教育的战略合作,推动甲方针对幼儿园场景开发相关的人工智能安保产品,协助甲 方将其人脸识别终端、门禁、闸机、红外测温摄像机及人脸识别管理平台等产品落 地到保利和乐教育下属的各个幼儿园。同时,祝丽娜女士将推动华美英语实验学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采购甲方的人脸识别相关安保产品进行安保系统升级,并助 合作领域 力佳都科技在广东省、广州市民办学校推广人脸识别相关产品。 2 、智慧社区: 乙方作为保利地产、保利物业的重要战略股东,将积极撮合甲方与保 利地产、保利物业的战略合作,将甲方的人脸识别终端、门禁、闸机、红外测温摄 像机及人脸识别管理平台、“蜂巢”智能社区防控管理平台推广至保利旗下的社区安 保场景。

5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星河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

协议》内容摘要

战略合作方 乙方:广州星河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方
优势及协同
效应
1、星河湾创投系国内知名高端地产企业星河湾集团的科技投资平台。星河湾集团作
为全国领先的高端住宅开发商,旗下在广州、上海、北京、青岛、太原、西安、太
原等地拥有多个大型住宅社区和商业综合体,凭借高品质的产品获得了巨大的影响
力。近年来,星河湾集团提出了“4.0人居标准”战略,发展理念将从“好房子”升
级到“好生活”,而社区智能化配套正是 “好生活”内涵的体现,“科技+地产+社区”
将成为星河湾集团未来战略发展的重要方向。
2、佳都科技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其人工智能系列产品在社区、楼宇物业等领域的落地
推广,而星河湾创投及星河湾集团则正在寻求通过科技手段带动战略升级,并拥有
丰富的社区物业资源。双方在战略和资源上具有良好的互补和协同效应。
合作目标、合 1、合作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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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方式 以促进双方战略升级发展为目标,甲方将积极依据乙方的需求开发社区物业人工智
能产品,乙方将依托其地产、社区、楼宇物业场景资源,协助甲方人工智能相关产
品的落地,实现互利互惠和可持续发展。
2、合作方式
(1)在公司治理层面,星河湾创投通过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成为佳都
科技重要股东,依法行使提名权、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治理;
并根据其届时持有的甲方股份比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向甲方单独或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其他认购方共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经甲方股
东大会选举当选后成为甲方董事,助力甲方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持续
优化。
(2)在战略和业务层面,双方将建立管理层定期会晤机制,搭建技术交流平台,促
进双方对智慧社区发展趋势的理解,以及对人工智能技术在未来社区中的落地形式、
产品形态、商业模式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双方联合打造智慧社区联合解决方案。
合作领域 双方拟在智慧社区领域开展战略合作,甲方将根据乙方对智慧社区发展理念、运营
模式、服务标准等方面的需求,基于在人脸识别、视频结构化、智能大数据、数字
孪生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开发相应的社区智能终端和社区管理、服务应用平台。乙
方及星河湾集团将甲方作为其落地“4.0人居标准”战略的重要技术合作方,为甲方
提供联合解决方案开发所需的社区资源、数据资源、服务资源。

6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舒萍商务合伙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恒泰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摘要

乙方一:上海舒萍商务合伙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战略合作方 乙方二:深圳市恒泰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郝丹) 1、上海舒萍是一家以自有资金出资、拟以科技产业为主要投向的投资平台,其投资 决策委员会主席为郝丹女士,郝丹女士为恒泰华盛的实际控制人。 2、郝丹女士及其创立的恒泰华盛具有丰富的资本市场经验和行业战略资源,深耕产 业战略投资多年,贯彻以产业链投资为主线、产融结合、资源整合的战略投资思路, 已与超过50家被投企业深度合作,与多个地方政府投资平台保持长期紧密的合作关 战略合作方 系。目前,恒泰华盛所投资或战略合作的行业覆盖人工智能、城市交通、先进装备 优势及协同 制造等众多领域。与此同时,恒泰华盛充分调动各方优质产业资源,不断赋能被投 效应 企业,促进被投企业在技术、市场、品牌、渠道等方面的战略升级。 3、乙方具有与甲方战略发展相关的产业、政府资源和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甲方目 前正积极布局人工智能、轨道交通、智慧城市等领域,亟需通过内生和外延式发展 建立核心竞争力,拓展人工智能业务的场景化应用。双方具有在产业和资本上具有 良好的互补和协同效应。 1 、合作目标 各方以共同推动新基建背景下轨道交通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为背景,乙方基于其在 产业投资和资本运作方面的资源、经验,通过多种方式协助甲方构建人工智能技术 生态圈,提升技术和产品研发能力;同时积极对接各地政府投资平台,加速佳都科 合作目标、合 技的轨道交通和人工智能业务的全国化布局,以进一步提升规模优势,实现可持续 作方式 发展。 2 、合作方式 (1)在公司治理层面,上海舒萍以自有资金认购佳都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成为佳都科技重要股东,依法行使提名权、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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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其届时持有的甲方股份比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向甲方单独或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其他认购方共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经甲方股东大 会选举当选后成为甲方董事,助力甲方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持续优化。 (2)在战略和业务层面,乙方将利用自身投资平台优势和产业资源,结合甲方的战 略发展要求,为甲方提供并购咨询、财务顾问、产业资源对接、技术资源对接等服 务,助力甲方进一步整合国内外人工智能、轨道交通和智慧城市行业新产品和新技 术资源,提升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拓展产品销售渠道。 1 、科技产业财务顾问、投资并购撮合和咨询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 “AI赋能,构筑城市智慧新生态”的战略愿景与“3×3”的发展 计划,同时看好“新基建”建设热潮下轨道交通智能化行业与智慧城市人工智能行 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将通过协调各类战略投资资源,全力促进现有已投资合作的人 工智能、城市交通相关企业与甲方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依托其全球化的并购渠道和 合作领域 先进的并购管理经验,寻找处于甲方上、下游的投资并购项目。 2 、地方政府项目资源对接 乙方与各地政府投资平台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乙方将积极推动甲方与地方政府 进行多方位战略合作,包括不限于引荐甲方获取地方轨道交通和智慧城市业务合作 机会、推动人工智能项目试点落地、设立专项基金对重点项目提供资金帮助、引进 各地政府战略投资等。

7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瑞

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摘要

战略合作方 乙方一: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瑞华控股”)
乙方二: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江苏瑞华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一的全资子公司)
战略合作方
优势及协同
效应
1、瑞华控股是国内型综合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超100亿元人民币,自成立
以来坚持从产业投资的角度支持国内战略新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近10年
来,瑞华控股通过产业资源对接、参与公司治理、政府资源对接等方式,持续赋能
参与投资的上市公司,其中有不少企业已经成长为细分行业龙头。
2、瑞华控股内部投研和外部专家团队长期以来积极关注并支持国内轨道交通、智慧
城市、人工智能行业优秀公司的成长,拥有丰富的科技行业投资经验和并购、合作
资源,是多家优质科技上市公司的重要战略股东。南京瑞森是瑞华控股旗下参与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主体。
3、瑞华控股具有与甲方战略发展相关的产业资源和资本运作经验,甲方目前正积极
布局人工智能、轨道交通、智慧城市等领域,亟需通过内生和外延式发展建立核心
竞争力,拓展人工智能业务的场景化应用。双方具有在产业和资本上具有良好的互
补和协同效应。
合作目标、合
作方式
1、合作目的
各方以共同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为背景,基于乙方在产业投资和产业资本上的资
源和经验,通过多种方式协助甲方构建基于人工智能的技术生态圈,提升技术和产
品研发能力,拓宽业务销售渠道,以进一步确立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2、合作方式
(1)在公司治理层面,乙方二通过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成为佳都科技
重要股东,依法行使提名权、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治理;并
根据其届时持有的甲方股份比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向甲方单独或与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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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其他认购方共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经甲方股东 大会选举当选后成为甲方董事,助力甲方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持续优 化。 (2)在战略和业务层面,乙方将利用自身投资平台优势和产业资源,结合甲方的战 略发展要求,为甲方提供并购咨询、财务顾问、产业资源对接、技术资源对接等服 务,助力甲方进一步整合国内外人工智能、轨道交通和智慧城市行业新产品和新技 术资源,提升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拓展产品销售渠道。 1 、产业并购重组合作: 双方建立管理层会晤沟通机制,乙方将积极向甲方推荐在人 工智能、轨道交通、智慧城市领域的国内外一流并购标的,提供财务咨询服务,助 力甲方拓展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提升技术竞争力或拓宽市场落地场景。 2 、产业资源对接合作: 乙方将积极撮合其参股企业与甲方的战略合作,包括不限于 合作领域 轨道交通、人工智能产品、政务信息化、城市大脑等领域的技术和市场合作。 3 、高校技术资源对接: 乙方将积极推动甲方与高校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为高校的 技术产业化及甲方的技术提升牵线搭桥,争取为甲方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技术资源, 增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促进甲方产业技术升级。

8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

协议》内容摘要

战略合作方 乙方: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方
优势及协同
效应
乙方系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同时为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
会员。公司核心管理层有着超过20年的证券从业经历及长期股权投资经历,在投资
管理、企业管理、上市以及收购兼并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玄元投资涉及科技、轨道交通、物业服务、医疗等行业的上市公司及项目。其中,
当前已布局轨道交通行业市值约3.3亿元,同时为某轨道交通行业上市公司前十大流
通股东,在轨道交通、智慧城市以及其他上下游产业等领域与甲方具有协同效应。
合作目标、合
作方式
1、合作目标
双方以提升双方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在在轨道交通、智慧城
市以及其他上下游产业等领域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研发、引进、消化
和吸收外部产品和技术、投资等进行多方面合作,通过合作,使双方在各自行业处
于领先水平,引领行业发展,实现双方可持续发展。
2、合作方式
(1)在公司治理层面,乙方通过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成为佳都科技重
要股东,依法行使提名权、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治理;并根
据其届时持有的甲方股份比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向甲方单独或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其他认购方共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经甲方股东大
会选举当选后成为甲方董事,助力甲方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持续优化。
(2)在战略和业务层面,乙方将利用自身投资平台优势和产业资源,结合甲方的战
略发展要求,为甲方提供并购咨询、财务顾问、产业资源对接、技术资源对接等服
务,助力甲方进一步整合国内外人工智能、轨道交通和智慧城市行业新产品和新技
术资源,提升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拓展产品销售渠道。
合作领域 1、产业融资服务
轨道交通和智慧城市的建设特点对企业的项目融资能力要求较高,乙方在财务融资
方面具备多年的投融资业务经验并熟悉多种融资工具,与多家、多类型的金融机构
具备长期合作关系,将积极协调合作金融机构为佳都科技在业务开展中提供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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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融资、增信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

4 、公司治理及员工激励咨询服务 乙方目前是多家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在设计和实施各类员工激励计 划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乙方将积极为甲方提供通过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多种长 效激励机制的顶层设计,并负责辅导承做和全程管理,为上市公司的企业管理赋能,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提高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 发展。

(二)《战略合作协议》其他条款

上述《战略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合作期限、乙方参与甲方非公开发行股票项 目相关事项、生效及终止条件等内容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3年有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有效期进行延长或
缩短。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友好协商,可以对本协议进行补充和
扩展,并对本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
持股期限及未来
退出安排
乙方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
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乙方将依据双方合作情况、自身资金需求、行
业发展前景等因素,拟定股票退出安排
乙方参加甲方经
营管理的安排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乙方根据其届时持有的甲方股份比例,
向甲方单独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他认购方共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甲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审议及决策程序。
生效及终止条件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在以下情况下,经各方协商可终止本协议:
(1)经各方协商一致,书面终止本协议。
(2)发行人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发行人根据其实际情
况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致使乙方无法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4)乙方未根据《认购协议》约定按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
《认购协议》终止;
(5)中国证监会决定不予核准本次发行。
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本协议及相关补充、修订文件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 议案》,同意引入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各战略投资者符合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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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关于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就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引入上述战 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引入上述战略投资者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 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关于公司将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祝丽 娜、广州粤民投智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粤民投云众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玄元科新19号”、 “玄元科新21号”)、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舒萍商务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星河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对象认定为战略 投资者,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 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认定条件,尚存在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 1、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 2、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3、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 资者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战略投资者及相关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 协议》。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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