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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Dec 3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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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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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3 转债代码:110050 转债简称:佳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50 转股简称:佳都转股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科技”或“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上述 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累计总额,下同),费率根据单笔业务操作时具 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商定,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单项应收账款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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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保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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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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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保理业务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 需要,与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金额总计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在该额度内办理具体保理业务,业务期 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费率根据单笔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 由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与合作机构协商确定。
以上事项已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司范围: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科 佳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方纬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等公司 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孙)公司。
交易对方: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保理业务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合作机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经营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合作方式: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受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 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服务。
业务规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金额总计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
业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应收账款保理 合同约定期限为准,融资期限不超过 1 年。
主要责任说明:1、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上述业务相关机构若在 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上述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 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2、应收账款保理合同以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无追索应收账 款保理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四、保理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是为了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 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 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五、业务的组织实施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作 以下授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