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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Sep 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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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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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0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 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9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人,参与表决 9 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结合财务状况及投资计划,决定将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124,960.44万元(含124,960.44万元)调 减为不超过人民币111,472.31万元(含111,472.31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用 途,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途等部分内容 进行调整和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
1) 调整前发行规模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124,960.44万元(含124,960.44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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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调整后发行规模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111,472.31万元(含111,472.31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 调整前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 人民币 124,960.44 万元(含 124,960.4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 全部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 1 | 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 | 66,480.95 | 55,830.32 | |
| 2 | 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 | 38,978.63 | 31,641.99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7,488.13 | 37,488.13 | |
| 合计 | 142,947.71 | 124,960.44 |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 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 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顺序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2) 调整后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1,472.31 万元(含 111,472.31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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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
| 1 | 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 | 66,480.95 | 55,830.32 | |
| 2 | 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 | 38,978.63 | 31,641.99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4,000.00 | 24,000.00 | |
| 合计 | 129,459.58 | 111,472.31 |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 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 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顺序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应修订了《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应修订了《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
的议案;
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应修订了《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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