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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Dec 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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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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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6-14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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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新科佳 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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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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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增担保金额:40,000 万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84,5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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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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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额度期限为二年。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开具人民币 8,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方式为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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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质押、保本型理财产品质押、保证金(存单)质押。授信额度期限为一 年。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开具人民币 2,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保本型理财产品质押、 保证金(存单)质押。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52,957.42 万元,公司专注于智能化 技术和产品在智能安防和智能化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393,228.94 万元、净资产 261,166.98 万元;2016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51,322.89 万元、营业利润-784.34 万元、净利润 333.37 万元。
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科佳都是智能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商,业务涉及轨道交通智能化、智能化产 品集成。在轨道交通智能化领域拥有多项专利及一线城市的成功应用案例,主要 产品包括地铁站的自动售检票系统、屏蔽门系统、中央监控系统。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27,202.70 万元、净资产 70,944.93 万元;2016 年 1-9 月实现 营业收入 119,119.69 万元、营业利润 2,968.30 万元、净利润 3,404.17 万元。
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1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之源立足于轨道交通智能化通信系统为业务方向,为轨道交通公安通信系统、 专用通信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的建设提供产品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24,779.18 万元、净资产 9,671.06 万元;2016 年 1-9 月实现 营业收入 8,519.21 万元、营业利润 678.48 万元、净利润 563.69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为新科佳都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申请的 20,000 万元人民币二年期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 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 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 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担保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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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目前尚未签署。
2、公司拟为新科佳都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 6,000 万元 人民币一年期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 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担保方 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
3、公司拟为华之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 4,000 万元人 民币一年期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 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担保方式 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
4、公司拟为新科佳都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开具的 8,000 万元人民币一年期银行承兑汇票提供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保本型理财产品质押、 保证金(存单)质押方式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担保协议 目前尚未签署。
5、 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开具 2,000 万元人民币一 年期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保本型理财产品质押、保证 金(存单)质押。担保期限一年。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审议通过上 述担保事项,授权王立新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及担保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上 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的累 计担保总额为 198,500 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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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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