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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ug 2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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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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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情况说明

二〇一四年八月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情况说明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预留股份行权安排的修订说明

考虑到合理化预留股份的授予和行权,加强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公司拟对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6.3 预留股票期权应按照如下安排行权: 6.3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可行权期为激励对 (1)对于本计划生效后6 个月内授予的预留 象自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 个月后的首 股票期权,其第一个可行权期为激励对象自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额度上限为获 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授股票期权总数的50%;第二个可行权期与 易日当日止,可行权额度上限为获授股票期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第三个可行 权总数的20%;第二个和第三个可行权期与首 权期一致,可行权额度上限为获授股票期权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一致,可行权额 总数的50%。 度上限分别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40%、40%。 (2)对于本计划生效6 个月后至第24 个月 内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其第一个可行权期 为激励对象自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额度上限 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50%;第二个可行权期 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第三个可 行权期一致,可行权额度上限为获授股票期 权总数的50%。

7.1 公司采取一次性向激励对象授予全部股 票期权的方式实施本计划。

7.1 公司采取 分期 向激励对象授予全部股票 期权的方式实施本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应于 2015 年12 月31 日前分期授予;逾期未授予 的股票期权份额不再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原 则上每年度只授予一次,实际授予前,公司 将按照本计划第九章规定的调整程序对授予 数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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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激励对象对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时必 7.4 激励对象对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时必 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 „„ (2)公司业绩考核达到以下条件: (2)公司业绩考核达到以下条件:

7.4 激励对象对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时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2)公司业绩考核达到以下条件:行权期绩效考核目标第一个行权期相比于2013 年同比,201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201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第二个行权期相比于2013 年同比,201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第三个行权期相比于2013 年同比,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0%;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① 本计划生效后6个月内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相同;② 本计划生效6 个月后至第24 个月内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条件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次、第三次行权条件相同。„„ 7.4 激励对象对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时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2)公司业绩考核达到以下条件:行权期绩效考核目标第一个行权期相比于2013 年同比,201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201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第二个行权期相比于2013 年同比,201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第三个行权期相比于2013 年同比,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0%;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预留股票期权分两次行权,其行权条件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第二、第三个可行权期一致,可行权额度上限分别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50%。„„

根据上述条款修改情况,公司将同时对《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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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部分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二、关于激励对象名单调整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14 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计划拟向激励 对象授予2,200 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向104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00 万份,占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90.91%;预留股票期权200 万份,占 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9.09%。

鉴于《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后,本次激励对象中谢枫于 近期向公司递交了离职申请并正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 公司对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首次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相应调整, 新增1 名激励对象赵红星以替换上述拟离职1 人,同时,调整1 名激励对象胡利 民的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数仍为104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认为2,00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仍为200 万份。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8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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