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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Oct 2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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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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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新太 公告编号:临2013-059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金融智能安防公司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 年10 月11 日发布《筹划收购金融智能安防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3-052),及《筹划收购金融智能安防公司的进一步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13-054),现对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为保证收购事项顺利进行,公司于2013 年10 月24 日与转让方签署《深圳 市天盈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如 下: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梁考势、崔中华、李鸿

受让方: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新太”)

交易标的:深圳市天盈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盈隆”)

(二)目标股权

梁考势、崔中华、李鸿分别转让其持有的天盈隆51%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 权”)给佳都新太,出让股权分别为32.3%、16.58%、2.12%。

(三)目标股权转让价格

本次目标股权转让价格为5,278.5 万元。

(四)付款方式

股权转让价款由佳都新太以货币方式分两期支付,其中:第一期股权转让价 款3178.5 万元,在转让方将持有的天盈隆49%的股权质押给佳都新太后15 个工 作日内支付;

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2100 万元,在转让方已收购天盈隆现有股东慧益基金 (或其承继人)、吉清、韩晟平所持天盈隆29.72%股权(以下简称“待收购股权”),

并已办理完毕目标股权转让给佳都新太的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国税、地税变更登 记后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于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成就并经天盈隆股 东大会、佳都新太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后生效。

(六)其他

为保证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义务之履行,保护佳都新太的利益,转让 方将其合计持有的49%的股权质押给佳都新太,直至合同约定的股权质押期限到 期或提前解除质押条件成立。

鉴于本协议附有生效条款,尚需生效条件成就,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协议的生效及执行存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0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