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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Feb 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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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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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3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 于 2016 年 2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人,参与表决 9 人。参 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智能安防和智能轨道交通业务的自筹资金 63,266.75 万元人民币,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智能安防和智能轨 道交通业务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关于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 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的议案
因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源”)业务需要,董事会同 意为华之源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 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华之源股东许教源、何华强同时对华之源该项授信提供担保,因许教源、何华 强为持有(含直接及间接持有)华之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构成关联担保, 独立董事对此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许教源、何华强对华之源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对此表示同意。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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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关于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定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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