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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1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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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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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2021年度,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 挥专业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1年度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卢馨、赖剑煌、刘佳,其中卢馨、 赖剑煌为独立董事,卢馨为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

二、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如下:

2021年1月1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关于 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计划等进行初次沟通。

2021年3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与佳融科 技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1年3月3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会议,沟通2020年年报审 计进度及财务报告初稿。

2021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经审计的2020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2020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审议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减值准备等事项。

2021年8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2021年半年度财 务报告。

2021年10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2021年三季度财 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全程督促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

  1. 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前,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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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确定了审计工作计划安排。

  1. 2021年1月1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公司年度 经营情况及内部控制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初次当面沟通。

  2. 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就审计重大事项、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年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3.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完成审计报告定稿后,2021年4月28日,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同意将由天职国际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 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重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等事项开展 工作,在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其职责,认 真做好其本职工作,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 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独立审计准则”和审计计划 完成了2020年度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多次与注册会计师进行当面 沟通,审计机构与公司财务配合良好,顺利完成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 工作。

(二)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各项重点工 作的进展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审计结果进行了指导,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审阅审计部所作内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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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审核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书面 审核,认为定价原则符合相关规定,作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 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重大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沟 通讨论,提高了审计效率,按计划完成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工作。 五、总体评价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 编制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方面进行监督,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履行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确保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 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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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签字页)

卢馨

赖剑煌 刘佳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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