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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1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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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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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 ” “ ” 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作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 “佳都科技”或“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对佳都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 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 年 11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0 号),核 准佳都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874,723,1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发行结果,佳都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874.723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874,723,000.00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25 日止,佳都科技已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74.723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4,723,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亿柒仟肆佰柒 拾贰万叁仟元整)。上述款项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8,747,230.00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5,975,77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亿陆仟伍佰玖拾柒万伍 仟柒佰柒拾元整),已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存至佳 都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602004429200327444 的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74,723,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 13,433,730.00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1,289,27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亿陆仟壹佰贰拾捌万玖 仟贰佰柒拾元整)。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23496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项目 | 金额 |
| 2018年12月25日募集资金净额 | 865,975,770.00 |
| 减:2018年使用 | 0.00 |
| 加:2018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500.00 |
| 2018年12月31日余额 | 865,975,27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分别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 行广州东山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均未发生违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 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四个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 3602004429200327444 | 活期存款 | 402,401,770.00 |
| 120914824810888 | 活期存款 | 147,153,600.00 |
| 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 | 673071078819 | 活期存款 | 80,748,500.00 |
|---|---|---|---|
| 广州银行吉祥支行 | 800217361902366 | 活期存款 | 235,671,400.00 |
| 合计 | 865,975,270.00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后附表《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 募投项目 ”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 因及其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和结项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 2018 年度不存在终止和结项情
况。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
(六)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见“二、(二)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佳都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其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及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法规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 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8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861,289,270.00 |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0.0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
截止期末承诺投入 金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 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 能终端项目 |
否 | 558,303,200.00 | 558,303,200.00 | - | - | 0.00 | 2021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 智能装备项目 |
否 | 316,419,900.00 | 316,419,900.00 | - | - | 0.00 | 2021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874,723,100.00 | 874,723,100.00 | - | -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 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 不适用 |
| 化的情况说明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说明:“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1: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5 日,募投项目启动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 日,2018 年度仅以自有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且募投项目尚处于前期建设阶段,尚未实现效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保荐代表人: 刘 建 郭斌元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