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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Oct 3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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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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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佳都新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佳都新太”或“公司”)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佳都新太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4 号文核准,佳都新太于2012 年7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81 元, 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7,27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415.92 万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34,862.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广会所验字[2012]第11006510040 号《验资报告》。

根据佳都新太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共有四个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分别为“移动互联网业务平台的研发及行业应用推广项目”、“新一代 融合智能安防平台整体解决方案”、“智能交通系统及行业解决方案”、“云计算 IT 服务外包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 年9 月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3,336,395.12 万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15,284,404.8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尚未使用金额
1 移动互联网业务平台的研发及行业应用推广项目 69,028,904.84 63,433,375.23 5,595,529.61
2 新一代融合智能安防平台整体解决方案 144,513,750.43 52,439,014.20 92,074,736.23
3 智能交通系统及行业解决方案 43,205,141.88 2,911,854.93 40,293,286.95
4 云计算IT服务外包项目 91,873,002.85 14,552,150.76 77,320,852.09
合计 348,620,800.00 133,336,395.12 215,284,404.88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在上述使用期限到期日之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 金专户;在使用期限到期日之前,如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 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佳都新太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 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 年10 月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3,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以确保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前提,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公司利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 公司此次使用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使用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同 意公司以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关于佳都新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1、佳都新太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2、佳都新太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3、佳都新太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广发证券认为佳都新太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广发证券对佳都新太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赫涛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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