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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Annual Report 2019
Apr 9, 2020
56955_rns_2020-04-09_41681162-9e07-499c-9c8c-fdea2b89aaea.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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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 600728 公司简称:佳都科技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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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出席董事职务 董事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 GU QINGYANG(顾清扬 ) |
旅行限制原因 | 刘佳 |
-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80,449,464.21 元,2019 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55,191,467.37 元;2019 年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为658,738,478.09 元,2019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84,302,826.20 元。根据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红利发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40 元,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087,363.88 元(含税, 以2020 年4 月8 日总股本计算,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1 公司简介 |
||||
|---|---|---|---|---|
| 股票种类 A股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佳都科技 | 600728 | 佳都新太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徐炜 | 王文捷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 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
| 电话 | 020-85550260 | 020-85550260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佳都科技长期致力于用科技力量为城市带来更美好的生活,公司以 “AI 赋能,构筑城市智慧新 生态 ” 为愿景,坚持人工智能领域的持续投入和产品化应用,落地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和城市交通 三大垂直场景。
在此基础上,公司形成了 “1+3” 业务布局:以自主研发的城市数字平台和智慧物联终端为驱动, 为客户提供智慧的轨道交通、智慧的城市治理和企业数字化升级三大解决方案。 行业智能产品及运营服务
( 1 )主要业务
佳都科技基于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技术,与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城市交通三大场景的行业 Know-How 结合,形成一系列行业数字平台和智能终端产品,助力企业和公共组织的数字化升级。
轨道交通领域:公司对 AFC 、 PSD 、 ISCS 等产品进行智能化升级,以 “ 全息感知、全景管控、 智能分析、主动进化 ” 的智慧车站设计理念,全新研发智慧地铁数字平台 “ 华佳 MOS” ,并结合机器 视觉、语音识别等感知智能技术研发了自主客服、语音 TVM 、刷脸快速安检等系列乘客服务终端; 同时,进一步推进扇门模块、逻辑控制单元、门控单元、主控平台、清分系统、支付模块、智慧 安检门等核心模块、设备和平台的国产化应用。
公共安全领域:以计算机视觉和视频大数据技术为基础,针对治安防控、案件侦查、社区管 理、应急(危化品)管理、出入口管理等安全需求,研发形成视频云大数据平台、多维信息接入 平台、 “ 蜂巢 ” 人口精细化管理平台、 “ 明镜 ” 涉案线索管理系统、 “ 觅影 ” 视频目标快速追踪系统、 “ 明 毅 ”AR 三维实景融合技术平台、危化品动态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等行业数字平台,以及人脸识别闸 机、人脸识别模块、 AR 载具、全景重建系统、智慧路灯等智慧物联终端。产品覆盖省、市、县三 级的实战需求,在广东、山东、安徽、河南、广西等地已得到推广普及。
城市交通领域:公司目前正在研发和试点 “ 城市交通大脑 ” 数字平台及配套终端产品,并已在 报告期内实现一线城市试点突破。 “ 城市交通大脑 ” 是面向城市交通治理和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人工 智能系统,其利用计算机视觉和智能大数据技术,通过视频监控、雷达、线圈等交通 IoT 终端, 对车辆、行人、车流、车道、交通标示的信息进行实时识别、采集、分析、和研判,帮助城市交 通管理者 “ 对症下药 ” ,实现科学治堵。
( 2 )经营模式
上述行业智能产品及运营服务产品,公司通过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和合作伙伴,面向公安、 地铁、交管部门的客户进行销售。由于行业客户在购买软件平台或软硬一体设备的同时需要厂商
提供部分定制开发、系统集成等解决方案服务,因此该业务大多会以 “ 产品 + 交付 ” 的形式开展销售 经营。
( 3 )行业情况详见 “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中 “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 ” “ ” 析 中的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
2 、智能化轨道交通解决方案
( 1 )主要业务
智能化轨道交通解决方案业务主要面向地铁、市域、城际、有轨电车、 BRT 快速公交等场景, 提供自动售检票系统( AFC )、站台屏蔽门系统( PSD )、综合监控系统( ISCS )和通信系统( CBN ) 四大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同时具备多专业解决方案实施案例,目前业务已累计覆盖广州、武汉、 青岛、天津、宁波、厦门等 22 座城市。
( 2 )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参与项目招投标或总包的方式获取智能轨道交通的建设项目,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 制化的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实现系统整体交付并提供维保服务。
( 3 )行业情况各块业务所处的行业情况,详见 “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中 “ 三、公司关 ” “ ” 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中的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
3 、智慧城市解决方案
( 1 )主要业务
公司面向公安、应急、住建、政务、交通等智慧城市细分领域,提供涵盖顶层规划、方案设 计、产品开发、系统集成和维保服务,为城市精细化治理提供基于视频云 + 大数据的全栈解决方案。 项目案例目前已经累计覆盖广东、河南、新疆、山东、贵州等 18 个省份,形成全国布局。
( 2 )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参与项目招投标的方式获取智慧城市领域的建设项目,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 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实现系统整体交付并提供维保服务。
( 3 )行业情况各块业务所处的行业情况,详见 “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中 “ 三、公司关 ” “ ” 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中的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
4 、 ICT 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
( 1 )主要业务
ICT 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业务主要服务于企业的数字化升级,包括网络及云计算产品与服务、 IT 综合服务两部分。其中,网络及云计算产品与服务包括网络设备、 IT 设备、云计算产品的系统
集成业务,产品涵盖了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数字化基础设备,以及信息安全、云计算等数 字化软件; IT 综合服务以包括厂商授权服务在内的企业数字化设施运维服务为主。
( 2 )经营模式
依托覆盖全国的营销渠道和服务网络,与新华三、宇视、华智、 ORACLE 、迪普等知名 ICT 厂 商合作,为各级经销商、终端政企客户提供基于上述厂商产品的渠道、设计、集成服务;依托专 业的运维服务团队和运维系统,及惠普等厂商的维保服务授权,提供运维外包服务。
( 3 )行业情况详见 “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中 “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 ” “ ” 析 中的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1 近3 年的主 | 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 | 标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7年 | |
| 总资产 | 9,808,891,477.62 | 7,513,685,172.89 | 30.55 |
6,200,860,726.50 |
| 营业收入 | 5,011,851,006.05 | 4,680,147,195.74 | 7.09 |
4,311,956,371.39 |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 |
680,449,464.21 | 262,130,474.11 |
159.58 |
212,500,918.97 |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84,507,545.35 | 210,770,972.62 |
-59.91 |
182,048,951.77 |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 |
4,863,801,401.80 | 3,594,968,844.49 | 35.29 |
3,205,840,478.17 |
|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 |
34,254,999.82 | 173,823,824.95 |
-80.29 |
-206,724,539.64 |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4201 | 0.1635 |
156.94 |
0.1334 |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4126 | 0.1630 |
153.13 |
0.1329 |
|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15.40 | 7.92 |
增加7.48个百分 点 |
6.95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
| 营业收入 | 849,596,537.68 | 802,852,254.72 | 766,078,657.33 | 2,593,323,556.3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
195,801,723.22 | 17,776,922.92 | 375,598,491.98 | 91,272,326.0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8,248,028.59 | 1,851,947.60 | -17,615,227.96 | 82,022,797.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559,421,605.53 | -10,897,824.26 | -5,736,574.59 | 610,311,004.2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1,687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0,577 |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 减 |
期末持股数 量 |
比例 (%) |
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 佳都集团有限公司 | 168,046,096 | 10.06 | 质押 | 121,000,000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
| 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 103,103,099 | 6.17 | 质押 | 73,500,000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
| 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 |
75,810,785 | 4.54 | 无 | 国有法 人 |
|||
| 刘伟 | 66,604,509 | 3.99 | 无 | 境内自 然人 |
|||
| 广州腾昱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61,576,500 | 64,751,472 | 3.88 | 质押 | 45,326,000 | 其他 | |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堆龙佳都可交换债投资(1 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1,000,000 | 49,754,716 | 2.98 | 无 | 其他 |
| 郑尔城 | 25,929,576 | 25,930,476 | 1.55 | 无 | 境内自 然人 |
||
|---|---|---|---|---|---|---|---|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万能三号 |
-16,187,800 | 23,873,835 | 1.43 | 无 | 其他 | ||
| 何娟 | -2,655,472 | 18,776,788 | 1.12 | 无 | 境内自 然人 |
||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华鑫信托·396 号证券投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6,451,690 | 16,451,690 | 0.98 | 无 | 其他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刘伟为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佳都信息咨 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知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picture [272 x 16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picture [321 x 16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 年,管理层在新“ 3 × 3 ”规划的引领下,持续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轨道交通、公共安全、 城市交通三大场景的产品创新和落地应用,进一步完善了“数字平台 + 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和销 售布局,为公司未来在实现高质量增长、提升盈利能力的道路上持续进步奠定基础。报告期内, 公司各项业务新签及中标合同额 190.14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50.12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0 亿元,同比增长 159.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0.85 亿元,同比下降 59.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8.64 亿元;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425.50 万元。
1. 关键战略业务进展
( 1 )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壮大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团队
公司在各个层面加大对高端科技人才的引进,以李德紘院士领衔的多名规划、算法、产品专 家加入公司。其中,新加坡工程院李德紘院士是交通运输工程与管理科学交叉学科领域的国际著 名学者,他领导的新加坡国立大学“智能交通实验室”在智能交通建模仿真及动态大数据分析领 域取得了多项国际性研究成果。目前,李德紘院士在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全球智能技术研究院 院长职务,协助公司组建了由多位海内外院校博士组成的研发团队,研究领域涉及计算机视觉、 智能大数据、网络安全、智能交通、 5G 通信等方面技术。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深化行业 Know-How 理解,报告期内公司还引进了多名在轨道交通行业 拥有十年以上从业经验的资深人员到公司担任副总及总工职位;引入在大型云计算平台领域拥有 丰富系统设计经验的人员到公司担任研发总监;从业务、技术两个维度同时夯实公司的人工智能 技术大规模落地能力。
( 2 )扎实推进智能技术研发和内部赋能体系建设,研发投入和成果持续提升
公司成立全球智能技术研究院,打造了跨事业部的基础共用技术平台,在总部和事业部层面 - - 形成“基础技术研发 产品应用研发 解决方案设计”的技术产品化、产业化流程,有效提升基础 技术的研发实力和产品化效率,其“内部赋能”的作用正在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 2.99 亿元,同比上升 49.39% ;在计算机视觉领域的发明专利从广东全省数千件申报专利中突围, 获得广东省专利优秀奖。
( 3 )产品化升级加速,进一步完善“数字平台 + 智能终端”产品矩阵
轨道交通方面,公司在自动售检票系统、屏蔽门系统、综合监控系统、通信系统解决方案基 础上不断创新,研发形成新一代的“智慧车站”系列平台和终端,实现“刷脸”进站、智能安检、 语音购票、机器人客服、全息站控等新应用,将繁杂的运营维护工作从“计划修”升级为“状态 修”,助力业主提升地铁乘客服务质量及“精益运维”工作效率。目前,“智慧车站”系列产品已 经在广州智慧城地铁站应用,未来将在广州地铁及其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实现更大范围的落地 应用。
公共安全方面,公司在“警务视频云”平台基础上,进一步针对治安防控、案件侦查、社区 管理、应急(危化品)管理、出入口管理等安全需求,研发了“名捕”“明毅”“蜂巢”等行业数 字平台,助力客户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同时,公司加大了在安防终端领域的产品研发,推出 20 多款人脸识别智慧终端,提供便捷、灵活的身份验证服务,打造“佳都 A.I. Family ”自主品牌。
城市交通方面,公司基于“城市交通大脑”底层平台技术,结合交警交管的实战需求,推出 新一代“一体化交通指挥管理平台”,并首次实现在广州、合肥等一线及准一线城市试点,进一步 优化“城市交通大脑”在超大型城市复杂路面情况下的交通治理能力。在广州市政府近期发布的 《关于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行动计划( 2020-2022 年)》,“佳都科技智慧交通平台”被 列入广州市推进基础创新平台建设的行动计划;截至年报发出日,“城市交通大脑”已入选“广东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一批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公示名单”。
报告期内,在上述轨道交通和城市交通新产品的增长带动下,行业智能产品及运营服务业务 取得营业收入 2.68 亿元,同比增长 28.13% ,毛利率提升至 66.75% 。
( 4 )探索轨道交通总承包和智能化产品渠道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新时代下智能化轨道交通机电设备总包项目的建设模式。一直以来, 智能化机电工程是制约轨道交通建设的核心环节,传统建设模式在站点分散和站线长的情况下, 牵涉到的专业数量多导致各方相互交织、管理网络低效,建设效率有较大提升空间。总包项目模 式的引进,把传统多个独立、条块分割、设计采购施工分离的多个“管理中心”集成为一个专业、 高效、统一、集中的管控中心;形成“重点突出、分级管理、全面覆盖、反应迅速”的管控体系, 从而多专业、多环节可以无缝对接,高效协同,大大提高了整体项目的建设效率。总承包项目的 实施,一方面其标志着公司整体方案交付能力的持续提升,跨专业人才团队的持续打造,这为公 司进一步夯实技术方案“护城河”;一方面为客户带来更完整的科技体验的同时,也大幅提升公司 各类轨道交通智能化产品的销售规模;最后,线路开通后运维服务的整体承揽,则有利于为公司 在建设期后取得持续的业务现金流,保障业务的持续稳健性。未来公司将依托丰富的项目建设案
例和经验,积极开拓全国轨道交通智能化的总承包业务。
随着产品标准化程度的提高,公司除了将自研产品叠加解决方案进行销售之外,也逐步探索 通过渠道商、合作伙伴进行产品单独销售,从而扩大自研产品销售规模,加快产品化转型速度。
( 5 )牵手国内知名 ICT 企业,合作生态进一步丰富
报告期内,公司与华为、神州数码、中兴通讯等单位开展多层次的战略合作,共同推动各行 业的国产化和数字化升级。其中,公司面向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社区管理的“明毅”“蜂巢”等 行业数字平台已经与华为鲲鹏、昇腾体系开展并取得首批兼容性互认证,已成为华为 EBG 的 42 家领先级 ISV( 独立软件开发商 ) 之一 , 是华为在智慧城市领域的重要的行业合作伙伴,并在 2019 年 10 月的安博会 “数据智能 孪生城市” 佳都-华为联合产品发布会上,面向国内主流集成商合 作伙伴发布了多款联合解决方案。此外,公司与神州数码签署了合作协议,聚焦身份验证、 身份识别以及商业楼宇行业需求,将“刷脸技术”快速有效地融入到商业楼宇通行生活中; 与中兴通讯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轨道交通 5G 创新应用联合实验室”,共同探索 5G+AI 在城市场景中的应用。
2 、各项业务进展情况
( 1 )智能轨道交通解决方案业务
报告期内,智能轨道交通解决方案业务实现业务收入 8.29 亿元,同比增长 8.85% 。年内公司 中标《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总金额达到 118.89 亿元;全资子公司中标《广州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通号设备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中标金额达到 29.07 亿元;累计中标 147.96 亿元,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广州未来新建的 10 条线路及延长线,对公 司智能轨道交通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除此以外,公司还陆续中标了合肥 5 号线、 武汉 16 号线、金义东市域线等多个轨道交通项目,新增案例城市 2 个,项目业绩累计覆盖城市已 达到 22 个,全国化布局进一步扩大,带动收入规模不断提升。同时,更加注重导入毛利率较高的 自研核心模块和智能产品,有利于实现业务毛利率的企稳和快速提升。
( 2 )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
报告期内,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实现业务收入 16.24 亿元,同比下降 17.37% ,毛利率同比 略有下降。由于公司在年内重点加强了解决方案对“警务视频云”“名捕”“明毅”“蜂巢”等自研 产品销售的拉动作用,减少了部分自研产品占比小的项目承接,导致收入规模较上一年度下降。 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在聚焦广东、山东两大基础好、风险低的优势市场,拓展湖南、河南、安 徽等中东部较发达地区;广东地区在去年拿下省厅视频云一期示范项目的基础上,往韶关、花都、
南沙等地市一级公安推广警务视频云产品;山东地区拓展青岛、潍坊、烟台等地的公安市场。同 时,在社会治理精细化的趋势下,公司依托“明毅”产品线,拓展应急、海关、安保等领域的市 场。而城市交通大脑则通过试点带市场,重点突破一线和准一线城市。
( 3 ) ICT 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业务
受益于以云计算和国产化为核心的数字化升级浪潮,公司抓住机会加快 ICT 产品与服务解决 方案业务拓展,整体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实现业务收入 22.76 亿元,同比提升 31.28% 。同时,加快 ICT 产品集成业务和运维服务业务的融合拉通,聚焦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机遇, 加快业务升级步伐。
3. 员工发展与能力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退出,激励员工 187 人;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公布了新的一期《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2019 年 9 月 17 日作为首次授 予日,以 4.69 元 /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32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555 万股 ( 不含预留部分 ) 限制性股票,进一步增强团队凝聚力,持续夯实共同进步、共享丰盛的平台。能力建设方面,公 司对标业界一流 IT 企业,启动了四大管理变革任务工作,重点对销售回款流程、集成产品研发流 程、干部培养和激励、供应链管理等经营模块进行系统性地诊断、梳理、调整、 IT 化。
4. 市场与品牌建设
2019 年 6 月,公司在广州主办了“ 2019 年花城科技论坛暨 A.I.+ 智慧城市产业创新发展峰会”, 新加坡工程院、加拿大工程院、欧洲科学院院士等多位全球顶尖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共同探讨人 工智能与智慧城市的未来。
报告期内,公司市场地位不断夯实,荣获“ 2018 年度人工智能企业百强”“‘ A.I.+ 智慧城市’ 最佳产品成长奖”“ 2019 年‘亚太地区十大多因素身份验证方案提供商’”“ AIoT 赋能优秀解决方 案奖”“‘ 2019 人脸识别技术排行’榜单第四”“最具成长性人工智能产业上市公司”等人工智能 领域奖项,连续 3 年蝉联“中国智能交通建设推荐品牌”、“中国智能交通三十强”、“中国信息化 ( 智 慧公安 ) 示范实践奖”等行业奖项。报告期内,公司获上证报“金质量”持续成长奖。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
|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 “新金融工具准 则”),要求境 内上市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 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 照上述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和 要求,本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 |
2019 年4 月10 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独立董事关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发表了同意意见。 |
参见“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 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 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 财政部于2019 年4 月30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 号), 对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 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对可比会计期间 数据进行追溯调整。2019 年9 月28 日,财政 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 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 知》的要求编制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 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
2019 年8 月29 日,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发表 了同意意见。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 “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应付票据及 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利 润表中“研发费用”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 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以及计入 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详 细金额影响参见“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 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 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 财政部于2019 年5 月9 日发布 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 订)(财会〔2019〕8 号),修 订后的准则 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施行, 对2019 年1 月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 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 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 定进行追溯调 整。 |
2019 年8 月29 日,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发表 了同意意见。 |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要 影响。 |
| 财政部于2019 年5 月16 日发 布了《企业会 计准则第12 号 ——债务重组(2019 修订(财 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 则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施行, 对2019 年1 月1 日至本准 则施 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 根据本准 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 债务重 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 进行追 溯调整。 |
2019 年8 月29 日,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发表 了同意意见。 |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要 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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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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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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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请参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变更详细情况请参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