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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6

Jun 1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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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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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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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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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 2016 年 6 月 30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 2016 年 6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 2016 年 6 月 30 日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 广州天河软件园建工路 4 号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 2016 年 6 月 23 日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议程:

一、 审议议案(请宣读人介绍重点内容,请参会股东参阅书面材料)

序号 议案 页码
1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
过人民币8,000万,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4
2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的议案
5
3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
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6
4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7
5 公司章程修订 8
6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
7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2

二、 讨论议案,股东发言。

发言注意事项: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在会前进行登记;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 东临时要求口头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应当经大会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或提出 问题;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 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 的董事会、监事会应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三、 就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1. 由主持人宣布监票人名单(监事一名,股东代表两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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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会议投票。

  2. 休会 10 分钟,监票人工作。

  3. 复会,待网络投票结果出来后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4. 四、 主持人宣布上述议案是否通过。

  5. 五、 主持人宣读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6. 六、 请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7. 七、 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8. 八、 主持人宣布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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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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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 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 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 民币 8,000 万,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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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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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 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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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 民币 4,000 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一年。

华之源股东许教源、何华强同时对华之源该项授信提供担保,因许教源、何华强为持有 (含直接及间接持有)华之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构成关联担保,独立董事对此并 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许教源、何华强对华之源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此表 示同意。

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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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 2016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588,297,797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16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588,297,797 股增加至1,529,574,272股,因此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1,529,574,272元。

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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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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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公司章程修订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 2016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 588,297,797 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6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 588,297,797 股增加至 1,529,574,272 股,因此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 1,529,574,272 元。

由于以上原因变更《公司章程》以下条款: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8,297,797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29,574,272 元。
2 第二十五条 公司1998年配股前经转送股
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157,000,000股,其
中发起人持有100,000,000股,其他股东持
有57,000,000股。公司1998年配股后股本
结构为:股份总数189,460,180股,其中发
起人持有118,060,180 股,其他股东持有
71,400,000股。
2000
年配股后股本总额为
208,180,180股。
2010年6月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本总
额为324,800,338股。
2012年7月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本
总额为362,800,338股。
2013年12月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的
股本总额为499,766,874股。
2016年2月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本
总额为588,297,797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1998年配股前经转送股
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157,000,000股,其
中发起人持有100,000,000股,其他股东持
有57,000,000股。公司1998年配股后股本
结构为:股份总数189,460,180股,其中发
起人持有118,060,180 股,其他股东持有
71,400,000股。
2000
年配股后股本总额为
208,180,180股。
2010年6月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本总
额为324,800,338股。
2012年7月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本
总额为362,800,338股。
2013年12月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的
股本总额为499,766,874股。
2016年2月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本
总额为588,297,797股。
2016年4月资本公积10股转增16股
后的股本总额为1,529,574,272 股。

请股东大会审议。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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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到期换届,经征询主要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刘伟、胡 少苑、刘敏东、顾友良、王立新、徐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选举李定安、 谢克人、叶东文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梁平先生、许杰先生、欧阳立东先生任职到期卸任,不再担任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董事会对梁平董事、许杰董事、欧阳立东董事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 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6 名董事及 3 名独立董事。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30 日

附:候选人简历

刘伟先生, 1965 年 5 月生,1987 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应用力学系,高级工程师。佳都集 团创始人,任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至今。2008 年 2 月 1 日起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 年 6 月起担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长。现为第十二 届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委员、民建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行业协 会会长。曾获评为中国信息产业年度十大经济人物、广东十大经济风云人物、广东省优秀 民营企业家。

胡少苑女士, 1971 年 7 月生,在职研究生毕业,会计师。2001-2008 年在佳杰科技(中 国)有限公司任信用管理中心总监、财务中心副总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监;2008 至今 任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2011 年 6 月 20 日至 2013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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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 年 6 月 24 日起担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敏东先生, 1974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广州师范学院数学系计算机与现代管理专业 本科毕业。现任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广州市番禺 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星海智慧家庭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星 海传媒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市番禺区德舜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番禺 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星海数字家庭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 新岸线计算机芯片系统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2 月至今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顾友良先生, 1974 年 8 月生,1997 年中南大学资源和环境学院选矿专业本科毕业。曾 任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科技办科员、深圳思博威智能交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北京黄金眼 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兼华南区总经理、北京黄金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6 月----2015 年 5 月,历任海康威视行业总监、海康威视郑州分公司总经理、海康威视国内营 销中心副总经理兼行业部总经理、海康威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2015 年 6 月 3 日起担任佳 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立新先生, 1967 年 9 月生。1991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电子工程系,获得硕士学位,2006 年获得新加坡国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1-1995 年期间任职上海希望电脑公司销售经 理;1995-1999 年任职广州佳都集团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1999-2001 年任职广州 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1-2014 年 6 月任职佳杰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营运副总裁、 高级副总裁。2008 年 10 月至今任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 月 8 日起任佳都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徐炜先生, 1980 年 10 月生,2002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10 年获 得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平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东方证券研究所研究员、 业务总监,2014 年加入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总经理。

以下为独立董事

李定安先生, 1945 年 12 月生,1966 年毕业于武汉市财贸干部学院(现江汉大学)工 业会计专业,1982 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深 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丰富的企业会计、税务、财务与成本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政协 广东省第八、九、十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 员。现任广东省国际税务学会理事,广东省地方税务学会理事,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发展研 究专家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生导师;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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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常务副院长。2015 年 7 月 10 日起担任佳都新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克人先生( Henry Hak-Yan Tse ), 1947 年 10 月生,澳大利亚国籍。1967 年毕业于 香港工业学院(现香港理工大学)电子工程系。曾长期就职于 IBM,Compaq 等国际机构, 累积了 40 多年的 IT 行业和管理经验。早期曾参与 1978 年 IBM 在中国第一台大型 S/370 电 脑的谈判与安装工作。1994 年重新派驻中国,任 IBM PC 公司中国总经理。1998 年出任 Compaq 公司中国区总裁。1998 年由中国计算机报出版的《知识英雄--影响中关村的 50 个 人》,谢克人为其中之一人。2000 年参加新锐国际有限公司创业,2006 年在英国 AIM 上市。 2009 年退居幕后,退休后活跃于中港慈善工作,并为广州中山大学回报社会助学计划发起 人。2015 年 7 月 10 日起担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东文先生, 1967 年 11 月生,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中国政法 大学经济法硕士,1987 年 8 月起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擅长办理刑事、经济、房产及金融等 法律事务,从业经验丰富。曾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具有司法部批准的律师 执业资格。现为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广东省委常务委员、中国民主建 国会广东省直属四支部主任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广东省文化学会 常务理事。法学著作有《票据法》(法律出版社出版)、《招标投标法律实务》(中国建筑工 业出版社出版)。2013 年 6 月 24 日起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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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到期换届,经征求主要股东意见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选举 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李旭、文伟斌、凌伯辉。第八 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吕咏梅女士、李敏华女士任职到期卸任,不再担任第八届监事会 监事职务,监事会对吕咏梅监事、李敏华监事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2 名非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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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30 日

附:简历

李旭先生, 1978 年 4 月生,毕业于南昌大学, 2001 年由司法部授予律师资格,2010 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考核。2001-2004 年期间于江西创兴律师事务所从事专 职律师工作。2004 年 7 月加入佳都集团,历任佳都集团法务部经理、佳都集团法律及行政 事务副总监,2011 年任广州市汇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佳都投资有限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 2015 年至今任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广州佳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文伟斌先生, 1976 年 12 月生,2003 年 7 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硕士研 究生毕业。2003 年 7 月-2012 年 7 月年期间任职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法律室律师、主任助理、 副主任;2012 年 7 月-2015 年 9 月期间任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 年 9 月起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凌伯辉先生, 1970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1992 年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本科专业, 2008 年获得广东工业大学项目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兼任广州星海智慧家庭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新信通信息系统服务 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星海通信息文化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番禺有线数字电视网络有 限公司公副董事长,广州星海传媒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5 月至今任佳都新太科技股分有 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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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表决注意事项

一、 请认真核对每张表决票所注明的股东编号和股东姓名,并签名。

二、 每张表决票设 17 项议案,请进行表决。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 万,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

  • 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5、公司章程修订;

累积投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6.01、刘伟

6.02、胡少苑

6.03、刘敏东

6.04、顾友良

6.05、王立新

  • 6.06、徐炜

  • 7.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李定安

7.02、谢克人

7.03、叶东文

8.00、关于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8.01、李旭

8.02、文伟斌

  • 8.03、凌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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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水笔填写,不得用红笔或铅笔,否则表决票的股权 数视作弃权统计。

“ ” “ ” “ ” “ ” 四、 请在所列议案右方的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中任选一项,并在相应的空 格中打“√”,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作弃权。累计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五、 表决票填写完毕请投入票箱或交给工作人员,如不投票,或股东(代理人)未在表 决票上签名的,该表决票的股权数视作弃权统计。

六、 表决统计期间,请不要离开会场,待网络投票结果出来后宣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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