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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max — Annual Report 2025
Jun 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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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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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3051
內務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OPTIMAX TECHNOLOGY CORPORATION
一一四年度年報
查詢本年報網址:http://mops.twse.com.tw
公司網址:http://www.optimax.com.tw
刊印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8日
一、發言人姓名、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姓名:趙寄蓉
職稱:董事長
電話:03-4606677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姓名:馬仁強
職稱:協理
電話:03-4606677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總公司、分公司、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總公司及工廠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 659 巷 37 號
電話:03-4606677
三、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97 號地下二樓
網址:http://www.capital.com.tw
電話:02-27023999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吳欣亮會計師、賴家裕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 111 號 14 樓
網址:http://www.clockcpa.com.tw
電話:02-25165255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http://www.optimax.com.tw
目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1
貳、公司治理報告...3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3
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10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15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43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44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45
七、董事(含獨立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46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47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48
參、募資情形...49
一、資本及股份...49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54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54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54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54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54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54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54
肆、營運概況 55
一、業務內容 55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60
三、從業員工 66
四、環保支出資訊 67
五、勞資關係 73
六、資通安全管理 75
七、重要契約 79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80
一、財務狀況 80
二、財務績效 81
三、現金流量 82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82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82
六、風險事項分析及評估 83
七、其他重要事項 86
陸、特別記載事項 87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87
二、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87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87
四、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87
壹、致股東報告書
過去幾年,力特光電歷經了嚴峻的經濟環境與財務重整的磨練,憑藉著堅韌的經營韌性,公司已成功完成轉型,從艱難的紓困階段回歸穩健經營。自 112 年起,本公司積極調整產品結構,成功轉型為專業車用偏光板供應商。
114 年度雖面臨第二季新台幣大幅升值產生之匯兌損失,導致營業淨利較前一年度有所波動,但核心業務—車載產品之獲利能力依然保持穩健。同時,我們嚴格執行費用管控,持續正常償還銀行借貸以優化財務結構。未來,我們將深耕車載、積極布局 VR/AR 等利基型市場,並尋求跨領域創新機會,為股東創造長期穩定的價值。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
(一)營業計畫實施成果及獲利能力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4年度 | % | 113年度 | % | 增(減)金額 | 增(減)% |
|---|---|---|---|---|---|---|
| 營業收入 | 1,875,460 | 100.00 | 1,887,383 | 100.00 | (11,923) | (0.63) |
| 營業毛利 | 607,106 | 32.37 | 693,688 | 36.75 | (86,582) | (12.48) |
| 營業利益 | 265,234 | 14.14 | 352,702 | 18.69 | (87,468) | (24.80) |
| 稅前淨利 | 225,348 | 12.02 | 374,070 | 19.82 | (148,722) | (39.76) |
| 稅後淨利 | 167,928 | 8.95 | 337,270 | 17.87 | (169,342) | (50.21) |
本年度合併營業額為新台幣 1,875,460 仟元,較前一年度微幅調整。受第二季新台幣升值及高耐久碘系產品價格競爭影響,毛利率較前一年度下滑 12.48%。然公司透過製程優化與成本控管,114年度仍達成以下獲利目標:
- 營業毛利:新台幣 607,106 仟元
- 稅前淨利:新台幣 225,348 仟元
- 稅後淨利:新台幣 167,928 仟元
(二)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以「高可靠度」與「光學技術創新」為研發雙主軸,鎖定車載、工控及穿戴裝置市場:
1. 車載應用領航:
- 耐候性提升:成功將車載產品保證條件自 95°C 提升至 105°C~110°C,滿足車廠嚴苛規範。
- 視角補償技術:針對高階車載顯示需求,開發具價格競爭力之視角補償膜材料,建立技術門檻。
- 特殊應用開發:包含主動/被動防窺技術、大長寬比 PHUD 加工技術,以及高光學特性之 HUD 蓋板複合 PC 膜。
-1-
- VR/AR 創新布局:
- 針對 VR/AR 輕薄短小之特性,導入 UV 型 OCA 膠材及雷射裁切精密加工。
- 積極評估外部光學鍍膜(AR)技術合作,整合供應鏈以提供客戶完整解決方案。
二、115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一) 經營方針
- 健全財務結構:持續償還銀行借款,降低財務槓桿與利息支出。
- 精實生產管理:落實品質穩定,透過提升良率達成有效成本優化。
- 聚焦利基產品:集中資源發展車載薄型偏光板、太陽眼鏡及 VR/AR/AI 眼鏡等高毛利產品。
- 資產活化政策:處分老舊設備並出租閒置廠房,增加業外收益。
- 多元產業布局:評估並投資具潛力之未來產業(如:資安晶片 IC 設計、醫療器材等),分散營運風險。
(二) 重要之產銷政策
- 深化車載客戶經營:強化關鍵客戶關係與服務能量,提升偏光板附加價值與客戶滲透率,並扮演客戶最關鍵的第二車載偏光板供應商。
- 聚焦高值利基市場:嚴控低毛利業務投入及低價搶單,優先布局高毛利、高現金流產品組合,優化整體獲利結構,以利達成公司穩健獲利的經營目標。
- 推動高附加價值產品:加速高耐候碘系與染料系技術發展,積極切入車用、工控、穿戴式(VR/AR/AI 眼鏡)及太陽眼鏡等應用市場。
敬祝
身體健康,事業順利
董事長 趙寄蓉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資料
1.董事(含獨立董事)
115年4月26日單位:股、%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
年齡
區別 | 選(就)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 現在持有股數 |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 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趙寄蓉 | 男70歲以上 | 113/06/20 | 3年 | 90/05/25 | 16,450,416 | 9.97 | 16,150,416 | 9.79 | 427,489 | 0.25 | - | - | 福祿輝帶公會理事長
亞洲化學(股)公司副董事長
亞洲化學(股)公司監察人
美國達特茅斯學院博士學位 | 方特光電科技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
亞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美國達特茅斯學院博士學位 | 方特光電科技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
亞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美國達特茅斯學院博士學位 | 董事 | 趙輝生 | 父子 | (註1)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趙輝生 | 男41~50歲 | 113/06/20 | 3年 | 101/06/28 | 1,630,837 | 0.99 | 1,630,837 | 0.99 | - | - | - | - | 鴻海綠園(股)公司工程師
舊金山大學化學碩士 | 方特光電科技股份公司總經理
海國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董事長 | 趙寄蓉 | 父子 | (註1)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世鴻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金德 | 男61~70歲 | 113/06/20 | 3年 | 110/08/27 | 400,753 | 0.24 | 326,753 | 0.20 | - | - | - | - | 九如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國立台北工專 | 九如投資(股)公司顧問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世鴻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世榮 | 女41~50歲 | 113/06/20 | 3年 | 110/08/27 | 400,753 | 0.24 | 326,753 | 0.20 | - | - | - | - | 厚德大通銀行法規選修師
美國西北大學法學碩士 | 金格食品(股)公司執行董事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世鴻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為傑 | 男41~50歲 | 113/06/20 | 3年 | 110/08/27 | 400,753 | 0.24 | 326,753 | 0.20 | - | - | - | - | 鋁磚大學觀光研究所碩士 | 九如實業(股)公司培訓經理暨管理部主管
金格食品(股)公司特別經理 | - | - | - | - | |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
年齡 | 選(就)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 現在持有股數 |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俞修邦 | 男70歲以上 | 113/06/20 | 3年 | 107/06/08 | - | - | - | - | - | - | - | - | 台灣股份標準公會技術顧問亞洲化學(股)公司總經理特助空軍機械學校 | 古蕪國際(股)公司董事長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向曉南 | 女70歲以上 | 113/06/20 | 3年 | 107/06/08 | 4,402 | - | 4,402 | - | - | - | - | - | 台灣區合成創投線重創工業同業公會總幹事國立台北工業 | 無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江長樹 | 男70歲以上 | 113/06/20 | 3年 | 109/06/09 | - | - | - | - | - | - | - | - | 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九屆(理事長台北市電機技師公會(第十一屆)理事長大同工學院電機工程學系 | 宏達電機工業技師事務所負責人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郭鶴田 | 男51~60歲 | 113/06/20 | 3年 | 107/06/08 | - | - | - | - | - | - | - | - | 郭鶴田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独立法律事務所法務營慈善方(股)公司法務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士(碩士 | 重立邦法律事務所地政士法務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古增貴 | 男70歲以上 | 113/06/20 | 3年 | 109/06/09 | - | - | - | - | - | - | - | - | 萬洲化學(股)公司協理創人高中 | 無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趙民 | 男51~60歲 | 113/06/20 | 3年 | 110/08/27 | - | - | - | - | - | - | - | - | 新光技術(股)公司工程師信息電子(股)公司工程師中壢高中 | 嘉泰國際科技(股)公司處長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黃欣 | 男51~60歲 | 113/06/20 | 3年 | 111/06/23 | - | - | - | - | - | - | - | - | 嘉華酒店資訊總監美國希爾福酒店資訊總監美國休士頓大學電子工程 | 拉神資訊有限公司負責人 | - | - | - | - |
註:1.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互為一等親親屬,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
(1).本公司於110年6月24日董事會通過趙輝生先生擔任總經理,董事長趙寄箇不再兼任本公司總經理。
(2).趙輝生總經理歷經多年管理職各階層淬鐘扎實之管理經驗,長期戰力在技術、製造產品、銷售等領域全力以赴、表現優異,110年7月1日特委以重任擔任總經理之職務,持續深化關鍵產品與鞏固技術之優勢,開拓市場與業務之發展,更致力於公司營運績效提升。
(3).因應措施:採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進行。
2.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15 年 3 月 31 日單位:%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股權比例占前十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 | --- | --- |
| 世鴻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九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36.50 |
| | 林世棻 | 30.00 |
| | 林世欣 | 30.00 |
| | 林美玲 | 0.27 |
3.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股權比例占前十名者):不適用。
4.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 條件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趙寄蓉 | 美國達特茅斯學院博士學位 | ||
| 專長: | |||
| 化工/化學技術、偏光板製造、經營管理、財務管理與投資、風險管理。 | |||
| 經驗: | |||
| 上市公司董事會領導經驗、化工/化學技術、膠帶/薄膜材料製造、偏光板製造經驗。 | 無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無 | |
| 趙輝生 | 舊金山大學化學碩士 | ||
| 專長: | |||
| 化工/化學技術、偏光板製造、經營管理、財務管理與投資、風險管理。 | |||
| 經驗:化工/化學技術、偏光板製造經驗。 | 無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無 | |
| 世鴻興業(股)公司 | |||
| 代表人:王金德 | 目前擔任九如投資(股)公司顧問 | ||
| 專長: | |||
| 經營管理、財務管理與投資、建築與工程、風險管理。 | |||
| 經驗:建築材料製造與工程經驗。 | (1)無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
| (2)無證券交易法第 26-3 條之第 3 項及第 4 項情事。 | 無 | ||
| 世鴻興業(股)公司 | |||
| 代表人:林世棻 | 美國西北大學法律碩士 | ||
| 目前擔任金格食品(股)公司執行董事。 | |||
| 專長: | |||
| 法律、經營管理、財務管理與投資、風險管理。 | |||
| 經驗:銀行法規遵循師經驗。 | (1)無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
| (2)無證券交易法第 26-3 條之第 3 項及第 4 項情事。 | 無 | ||
| 世鴻興業(股)公司 | |||
| 代表人:吳為傑 | 銘傳大學觀光研究所碩士 | ||
| 目前擔任九如實業(股)公司特別助理暨管理部主管。 | |||
| 專長: | |||
| 經營管理、財務管理與投資、建築與工程、風險管理、法務。 | |||
| 經驗:建築材料製造與工程經驗。 | (1)無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
| (2)無證券交易法第 26-3 條之第 3 項及第 4 項情事。 | 無 |
-5-
| 條件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俞 啓 邦 | 目前擔任古藤國際(股)公司董事長 | ||
| 專長: | |||
| 進出口與國際貿易、經營管理、風險管理。 | |||
| 經驗: | |||
| 防水材料買賣與進出口貿易、工程經驗。 | (1)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 (2)無證券交易法第26-3條之第3項及第4項情事。 | 無 | ||
| 向 暁 南 | 曾任台灣區合成樹脂接著劑工業同業公會總幹事 | ||
| 專長: | |||
| 化工/化學技術領域、進出口與國際貿易。 | |||
| 經驗:合成樹脂及接著劑產業經驗。 | (1)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 (2)無證券交易法第26-3條之第3項及第4項情事。 | 無 | ||
| 江 長 樹 | 目前擔任宏達電機工業技師事務所負責人 | ||
| 專長:電機與工商顧問服務、工程。 | |||
| 經驗: | |||
| 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 (1)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 (2)無證券交易法第26-3條之第3項及第4項情事。 | 無 | ||
| 郭 鶴 田 | 中國文化大學法學碩士 | ||
| 目前擔任普立邦法律事務所地政士及法務 | |||
| 專長:法律事務。 | |||
| 經驗:法律、地政及房地產經驗。 | (1)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 | ||
| (2)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無 | ||
| 古 增 貴 | 曾任萬洲化學(股)公司協理 | ||
| 專長: | |||
| 化工/化學技術領域、經營管理、財務管理、風險管理。 | |||
| 經驗:膠帶/薄膜材料製造經驗。 | (1)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 | ||
| (2)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無 | ||
| 趙 民 | 目前擔任晶泰國際科技(股)公司處長 | ||
| 專長: | |||
| 電子零組件製造、電機與工商顧問服務、工程。 | |||
| 經驗: | |||
| 聚光型太陽能電池上游材料製造經驗。 | (1)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 | ||
| (2)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無 | ||
| 黃 欣 | 美國休士頓大學電子工程學士 | ||
| 目前擔任巨紳資訊有限公司負責人 | |||
| 專長: | |||
| 資訊、電子工程、經營管理、財務管理。 | |||
| 經驗:資訊及電子商務經驗。 | (1)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 | ||
| (2)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無 |
-6-
5.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 多元化核心
董事姓名 | 基本組成 | | | | | | | | | | 產業經驗 | | | | | | | | | | 專業能力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籍 | 性別 | 具有員工身份 | 年齡 | | | |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 | | 化工與化學 | 經營管理與市場行銷 | 銀行及財務金融 | 進出口及國際貿易 | 投資及商務供應 | 電機與工商顧問服務 | 法務及房地產 | 貿易及國際旅遊 | 電子郵件服務 | 電子郵件工程 | 法律 | 財務與會計 | 風險管理 |
| | | | | 其他程度 | 公民身分 | 社會身分 | 公民身分 | 社會身分 | 公民身分 | 社會身分 | | | | | | | | | | | | | |
| 趙寄蓉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趙輝生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世鴻興業(股)公司
代表人:王金德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世鴻興業(股)公司
代表人:林世榮 | 中華民國 | 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世鴻興業(股)公司
代表人:吳為傑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向曉南 | 中華民國 | 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俞啟邦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江長樹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郭鶴田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古增貴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趙民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黃欣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註:☑係指具有能力、○係指具有部分能力。
5.1董事會多元化:
(1)敘明董事會之多元化政策、目標及達成情形:
本公司提倡、尊重董事多元化政策,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相信多元化方針有助提升公司整體表現。董事會成員之選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具備跨產業領域之多元互補能力。
已達成管理目標:(1)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2)獨立董事席次達三分之一。
(2)敘明董事會之性別比例:公司女性董事2人,佔全體董事17%,席次未達三分之一。提升董事性別多元化採行措施:
董事全面改選時,儘量適選女性董事,達到任一性別董事達席次三分之一的目標。

(3)敘明董事會之年齡組成情形或比例:

5.2董事會獨立性:
(1)敘明獨立董事人數及比重:本公司獨立董事4人,佔全體董事之33%。
(2)說明董事會具獨立性:
本公司除了趙寄蓉董事長與趙輝生董事之間為父子關係,佔全體董事之17%,未超過半數席次;其餘董事皆無配偶或親屬關係,且董事及獨立董事相互間亦無同等或類似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3條之第3項及第4項規定。
-8-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15年4月26日單位:股、%
| 職稱 | 國籍 | 姓名 | 性別 | 選(就)任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總經理兼任:公司治理主管 | 中華民國 | 趙輝生 | 男 | 110/07/01 | 1,630,837 | 0.99 | - | - | - | - | 鴻海精密工業(股)公司工程師舊金山大學化學碩士 | 海風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 | - | - | (註1) |
| 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黃功傑 | 男 | 114/10/01 | - | - | - | - | - | - | 緯創資通 資深經理工研院專案副總監清華大學物理系碩士 | - | - | - | - | |
| 協理總務主管 | 中華民國 | 馬仁強 | 男 | 107/02/01 | 752 | - | 203 | - | - | - | 力特光電科技(股)公司總務部主管長榮大學高階管理在職專班(碩士) | 力特光電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總經理 | - | - | - | |
| 協理技術主管 | 中華民國 | 蔡漢文 | 男 | 112/11/06 | - | - | - | - | - | - | 台灣彩光科技資深經理冠捷科技處長中強光電處長交通大學EMBA碩士 | - | - | - | - | |
| 協理行銷主管 | 中華民國 | 顔富祥 | 男 | 114/01/01 | 374 | - | 227 | - | - | - | 力特光電科技(股)公司行銷處主管輔仁大學化學研究所碩士 | - | - | - | - | |
| 資深經理資訊主管 | 中華民國 | 蘇家興 | 男 | 94/07/01 | - | - | - | - | - | - | 工研院量測中心經理張交通大學資管所碩士 | - | - | - | - | |
| 經理財會主管 | 中華民國 | 陳宗澤 | 男 | 102/11/26 | - | - | - | - | - | - | 振達光電(股)公司經理淡江大學會計系 | - | - | - | - |
註:1.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互為一等親親屬,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a.本公司於110年6月24日董事會通過趙輝生先生擔任總經理,董事長趙寄蓉不再兼任本公司總經理。b.趙輝生總經理歷經多年管理職各階層淬鍊扎實之管理經驗,長期戰力在技術、製造產品、銷售等領域全力以赴、表現優異,110年7月1日特委以重任擔任總經理之職務,持續深化關鍵產品與鞏固技術之優勢,開拓市場與業務之發展,更致力於公司營運績效提升。c.因應措施:採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進行。
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含獨立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一)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 | ||||||||||||||||
|---|---|---|---|---|---|---|---|---|---|---|---|---|---|---|---|---|---|---|---|---|---|---|
| 報酬(A)(註2)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註1) | 業務執行費用(D) |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 退職退休金(F)(註2) | 員工酬勞(G)(註1)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董事長 | 趙寄蓉 | - | - | - | - | 158 | 158 | 12 | 12 | 0.1 | 0.1 | 6,368 | 6,368 | - | - | - | - | - | - | 3.89 | 3.89 | 無 |
| 董事 | 趙輝生 | - | - | - | - | 158 | 158 | 8 | 8 | 0.1 | 0.1 | 13,350 | 13,350 | 108 | 108 | - | - | - | - | 8.11 | 8.11 | 無 |
| 董事 | 元知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王金德(註3) | - | - | - | - | 74 | 74 | - | - | 0.04 | 0.04 | - | - | - | - | - | - | - | - | 0.04 | 0.04 | 無 |
| 董事 | 世鸿興製股(公司代表人:王金德(註4) | - | - | - | - | 84 | 84 | 8 | 8 | 0.06 | 0.06 | - | - | - | - | - | - | - | - | 0.06 | 0.06 | 無 |
| 董事 | 世鸿興製股(公司代表人:林世榮 | - | - | - | - | 158 | 158 | 4 | 4 | 0.1 | 0.1 | - | - | - | - | - | - | - | - | 0.1 | 0.1 | 無 |
| 董事 | 世鸿興製股(公司代表人:吳為傑 | - | - | - | - | 158 | 158 | 6 | 6 | 0.1 | 0.1 | - | - | - | - | - | - | - | - | 0.1 | 0.1 | 無 |
| 董事 | 向曉南 | - | - | - | - | 158 | 158 | 12 | 12 | 0.1 | 0.1 | - | - | - | - | - | - | - | - | 0.1 | 0.1 | 無 |
| 董事 | 俞啓邦 | - | - | - | - | 158 | 158 | 12 | 12 | 0.1 | 0.1 | - | - | - | - | - | - | - | - | 0.1 | 0.1 | 無 |
| 董事 | 江長樹 | - | - | - | - | 158 | 158 | 10 | 10 | 0.1 | 0.1 | - | - | - | - | - | - | - | - | 0.1 | 0.1 | 無 |
| 獨立董事 | 郭鶴田 | - | - | - | - | 158 | 158 | 12 | 12 | 0.1 | 0.1 | - | - | - | - | - | - | - | - | 0.1 | 0.1 | 無 |
| 獨立董事 | 古增貴 | - | - | - | - | 158 | 158 | 12 | 12 | 0.1 | 0.1 | - | - | - | - | - | - | - | - | 0.1 | 0.1 | 無 |
| 獨立董事 | 趙民 | - | - | - | - | 158 | 158 | 10 | 10 | 0.1 | 0.1 | - | - | - | - | - | - | - | - | 0.1 | 0.1 | 無 |
| 獨立董事 | 黃欣 | - | - | - | - | 158 | 158 | 12 | 12 | 0.1 | 0.1 | - | - | - | - | - | - | - | - | 0.1 | 0.1 | 無 |
1.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擅自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2.本公司獨立董事為審計委員會當然成員,業務對公司監管之職責認知,審查公司提出之相關議案。本公司董事之報酬由董事會依公司章程,如公司有獲利時,由董事會決議董事酬勞金額,得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以不高於 1% 為董事酬勞。
2.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酮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董事姓名 | |||
|---|---|---|---|---|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1,000,000元 | 趙寄蓉、趙輝生、王金德林世榮、吳為傑、向曉南俞啟邦、江長樹、郭鶴田古增貴、趙民、黃欣 | 趙寄蓉、趙輝生、王金德林世榮、吳為傑、向曉南俞啟邦、江長樹、郭鶴田古增貴、趙民、黃欣 | 王金德、林世榮、吳為傑向曉南、俞啟邦、江長樹郭鶴田、古增貴、趙民黃欣 | 王金德、林世榮、吳為傑向曉南、俞啟邦、江長樹郭鶴田、古增貴、趙民黃欣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 - | 趙寄蓉 | 趙寄蓉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 - | 趙輝生 | 趙輝生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100,000,000元以上 | - | - | - | - |
| 總計 | 12 | 12 | 12 | 12 |
註:1.係指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2.退休金係皆為提撥數。
3.董事-九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金德)於113/6/20解任。
4.董事-世鴻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金德)於113/6/20選任。
(二)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B)(註2) |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C) | 員工酬勞金額(D)(註1)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總經理 | 趙輝生 | 13,350 | 13,350 | 108 | 108 | - | - | - | - | - | - | 8.11 | 8.11 | 無 |
| 副總經理 | 黃功傑 | 293 | 293 | 16 | 16 | - | - | - | - | - | - | 0.37 | 0.37 | 無 |
酬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1,000,000元 | 黃功傑 | 黃功傑 |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 | - |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 | - |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 - |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 - |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趙輝生 | 趙輝生 |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 - |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 | |
| 100,000,000元以上 | - | - | |
| 總計 | 2 | 2 |
註:1.係指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之員工酬勞。2.退休金係皆為提撥數。3.副總經理-黃功傑114/10/01就任
(三)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B) (註2) |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C) | 員工酬勞金額(D) (註1)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總經理 | 趙輝生 | 13,350 | 13,350 | 108 | 108 | - | - | 0 | 0 | 0 | 0 | 8.11 | 811 | - |
| 技術主管 | 蔡漢文 | 2,115 | 2,115 | 108 | 108 | - | - | 10 | 0 | 10 | 0 | 1.33 | 1.33 | - |
| 協理 | 馬仁強 | 1,828 | 1,828 | 92 | 92 | - | - | 10 | 0 | 10 | 0 | 1.15 | 1.15 | - |
| 行銷主管 | 顏富祥 | 1,796 | 1,796 | 81 | 81 | - | - | 10 | 0 | 10 | 0 | 1.12 | 1.12 | - |
| 資訊主管 | 蘇家興 | 1,784 | 1,784 | 92 | 92 | - | - | 10 | 0 | 10 | 0 | 1.12 | 1.12 | - |
註:1.係指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之員工酬勞。2.退休金係皆為提撥數。
(四)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職稱 (註1) | 姓名 (註1)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註2)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經 理 人 | 總經理 | 趙輝生 | - | 40 | 40 | 0.02 |
| 協理 | 蔡漢文 | |||||
| 協理 | 馬仁強 | |||||
| 協理 | 顏富祥 | |||||
| 財務經理 | 陳宗澤 |
註 1:為本公司 114 年底在任之經理人,職稱為年報刊印日之資料。2:係指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之員工酬勞。
(五)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年度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本公司 | 合併報表 | 本公司 | 合併報表 | |
| 稅後(損)益 | 167,928 | 167,928 | 337,270 | 337,270 |
| 董事酬金所佔比例(%) | 1.20 | 1.20 | 0.34 | 0.34 |
| 副總經理以上之經理人酬金所佔比例(%) | 8.48 | 8.48 | 3.23 | 3.23 |
(六)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本公司員工薪資報酬政策係為提供員工在平均水準薪酬與福利。依據公司經營績效狀況及每位員工職務、貢獻、績效表現而定,以決定年終獎金及相關酬勞,其金額與分配方式由薪酬委員會建請董事會核准。
-
本公司經理人獲派之酬金金額,依其職務、貢獻、該年度公司經營績效,經薪酬委員會審議並送交董事會決議。
-
本公司董事之報酬,依本公司章程辦理,授權董事會依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暨國內外業界水準後訂定之。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114年度第十屆董事會開會 6 次(A),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註 |
|---|---|---|---|---|---|
| 董事長 | 趙寄蓉 | 6 | - | 100 | |
| 董事 | 趙輝生 | 4 | 2 | 67 | |
| 董事 | 世鴻興業(股)公司代表人:王金德 | 4 | - | 67 | |
| 董事 | 世鴻興業(股)公司代表人:林世榮 | 2 | - | 33 | |
| 董事 | 世鴻興業(股)公司代表人:吳為傑 | 3 | - | 50 | |
| 董事 | 向曉南 | 6 | - | 100 | |
| 董事 | 俞啟邦 | 6 | - | 100 | |
| 董事 | 江長樹 | 5 | - | 83 | |
| 獨立董事 | 郭鶴田 | 6 | - | 100 | |
| 獨立董事 | 古增貴 | 6 | - | 100 | |
| 獨立董事 | 趙民 | 5 | - | 83 | |
| 獨立董事 | 黃欣 | 6 | - | 100 |
-15-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
114年度共召開6次董事會,所有獨立董事對於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均無異議照案通過。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無。
三、114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無。
四、本公司董事會自我(或同僚)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
| 每年執行一次 | 114年01月~114年12月 | 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包含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 | (1) 董事會內部自評 | |
| (2) 董事成員自評 | ||||
| (3) 功能性委員會(包含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內部自評 | (1) 董事會績效評估內容包含五大面向: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 |||
| (2)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內容包含六大面向: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 ||||
| (3)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內容包含五大面向: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 |
依照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第一季之前完成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本公司於115年3月12日董事會報告114年之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及改善情形:
- 董事會及董事成員績效評核結果及改善情形:
A. 在“對公司營運的參與程度”項目:
(1) 114年簽證會計師未出席董事會,主要係平時由財會單位與簽證會計師連繫與溝通財報;有重大調整事項時,則會出席董事會與董事說明及討論。
(2) 議事單位日後會及早規劃股東會/董事會時程並儘早提供予董事及簽證會計師知悉,以期提高會議出席率。
-
功能性委員會包括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其績效自評結果皆屬優良。
-
整體董事會運作情形良好,將依據本次董事會之評鑑結果持續強化,以提昇公司治理成效。
-16-
(二)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14年度第三屆審計委員會開會6次(A),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註 |
|---|---|---|---|---|---|
| 召集人 | 郭鶴田 | 6 | - | 100 | |
| 委員 | 古增貴 | 6 | - | 100 | |
| 委員 | 趙民 | 5 | - | 83 | |
| 委員 | 黃欣 | 6 | - | 100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114年度共召開6次審計委員會,所有獨立董事對於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均無異議照案通過。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 每月電子郵件寄送稽核報告及追蹤改善結果呈送各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查閱。
- 內部稽核主管依規定出席審計委員會。
- 審計委員會每年定期就各季財務報表、內控制度及查核結果進行審核。
- 獨立董事可透過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以及稽核單位定期提供之稽核報告,了解公司營運狀況及稽核情形。
-17-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 本公司於115年5月7日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 | |||
| ☑ | ||||
| ☑ | ||||
| ☑ | (一)本公司由發言人及股務單位處理相關事宜。 | |||
| (二)本公司隨時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名單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三)關係企業的資產、財務會計皆為獨立作業,公司相關部門定期與不定期稽核擁有控制權的關係企業,以避免關係企業產生舞弊,造成公司之風險。 | ||||
| (四)公司已訂定內部規範,且不定時向內部人宣導股權相關法令及應行注意事項,並禁止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無重大差異。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 |||
| ☑ | ||||
| ☑ | ||||
| ☑ | (一)本公司董事會設董事12人,任期三年。董事之選任,乃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經驗、技能與素養,董事會之職權另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 | |||
| (二)本公司除依法設置薪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目前暫時未設置其他委員會。 | ||||
| (三)公司已訂定「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之計畫並於109.3.19董事會通過在案。 | ||||
| (四)本公司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 | 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 | 公司設有股務及稽核單位,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定期及不定期提供董事執行業務相關資料,並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事項,以及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無重大差異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 | 公司目前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且公司對往來金融機構、債權人皆提供充足的資訊,對於員工亦有順暢的溝通管道,並依規定揭露相關資訊如資產取得與處分、背書保證...等於交易所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讓利害關係人有足夠的資訊作判斷以維護其權益。 | 無重大差異。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 | 本公司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無重大差異。 | |
| 七、資訊公開 | ||||
|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
|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
|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 | |||
| ☑ | (一)本公司已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於資訊公開觀測站及公司網站揭露公司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 | |||
| (二)本公司網址:http://www.optimax.com.tw,經由設置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作為資訊蒐集、揭露及對外溝通之橋樑。 | ||||
| (三)公司準時於期限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每季均於規定期限內公告財務報告及各月份營運情形。 | 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 | (一) 員工權益與僱員關係: (1) 員工權益:依法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並辦理勞工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保障員工權益。 (2) 僱員關懷:本公司除依法為員工辦理勞健保外,更為員工加保團體保險,包括意外險、醫療險、癌症險等,廠內並有駐廠醫師,提供員工諮詢。 (3) 定期舉辦勞資會議,以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 (二) 投資者關係:本公司經由設置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及股務單位,維繫公司與投資者之關係。 (三) 供應商關係:經由不定期與供應商舉行會議,保持與供應商良好關係。 (四)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公司對往來金融機構、債權人皆提供充足的資訊,對於員工亦有順暢的溝通管道,並依規定於交易所網站以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相關資訊如資產取得與處分、背書保證…等,讓利害關係人有足夠的資訊作判斷以維護其權益。 (五)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依法訂定各種內部規章,進行各種風險管理與評估。 (六)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與客戶維持良好關係,以創造公司利潤。 (七) 公司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公司已為董及重要職員投保「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保險」。 | 無重大差異。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無。 |
(四) 公司如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115年3月31日
| 條件
身分別 姓名 |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召集人 | 郭鶴田 | 現職:
普立邦法律事務所地政士/法務
(1) 專長:
法律、地政及房地產事務。
(2) 經驗:
上市公司董事、審計委員、薪酬委員、法務經驗。 | (1) 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
(2) 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無 |
| 獨立董事 | 古增貴 | 曾任:
萬洲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協理
(1) 專長:
化工/化學技術領域、經營管理、財務管理、風險管理。
(2) 經驗:
上市公司董事、審計委員、薪酬委員經驗、膠帶/薄膜材料製造經驗。 | (1) 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
(2) 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無 |
| 其他 | 徐通燦 | 現職:
元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顧問
(1) 專長:
化工/化學技術領域。
(2) 經驗:
上市公司薪酬委員經驗、精密塗佈/膠帶/薄膜材料製造經驗。 | (1) 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
(2) 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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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本屆委員任期:113 年 06 月 20 日至 116 年 06 月 19 日。
114 年度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2 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備註 |
|---|---|---|---|---|---|
| 召集人 | 郭鶴田 | 2 | - | 100 | |
| 委員 | 古增貴 | 2 | - | 100 | |
| 委員 | 徐通墀 | 2 | - | 100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五)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 | 遵循本公司ESG政策的願景與使命,以董事會為永續發展相關議題的最高決策單位,並於董事長室設置永續發展專職單位,統籌永續相關事務。於民國(下同)114年成立跨部門功能組織「ESG工作小組」,由各領域的高階主管共同參與,定期檢視公司核心營運能力,規劃中長期的永續發展方向。ESG工作小組作為跨部門溝通與整合平台。經由每季會議辨識營運相關及利害關係人關注之永續議題,據以擬定策略與行動方案,並追蹤執行成效,確保永續發展策略落實於日常營運。ESG工作小組每季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執行成果及未來的工作計畫。ESG工作小組於114年12月成立,當年度即召開共2次會議,主要議案包括:(1) 辨識公司五大重要利害關係人;(2) 鑑別公司的15項永續議題;(3) 進行內外部調查,鑑別出需關注的重大主題,擬定因應行動方案;(4) 確立公司永續治理架構及流程;(5) 監督永續經營事項之落實,並評估執行情形。董事會每季定期聽取經營團隊報告(含ESG相關內容),檢視策略執行進度,並於必要時督導經營團隊進行調整。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 ☑ | 1. 本揭露資料涵蓋公司於114年1月至12月間在主要據點之永續發展績效表現。風險評估邊界以本公司為主,包含臺灣既有據點。2. ESG工作小組依據永續報告書之重大性原則進行分析,與內外利害關係人溝通,並透過檢視國內外研究報告、文獻及整合各部門評估資料,據以 | 無重大差異。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評估具重大性之ESG議題,訂定有效辨識、衡量評估、監督及管控之風險管理政策及採取具體之行動方案,以降低相關風險之影響。 | |||||
| 3. 依據評估後之風險,擬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如下: | |||||
| 項目 | 說明 | ||||
| 資訊安全 | 1. 執行系統自動化備份與異地儲存作業,整合運行監控工具與維運日誌分析,114 年度落實例行備份與維運紀錄,備份率達 100%。 | ||||
| 2. 114 年面對資安事件即時啟動防禦機制,經評估未發生重大資安外洩或個資損毀情事。 | |||||
| 3. 完善離線儲存管理與資安合規宣導,114 年資安風險宣導與教育訓練完成率達 100%。 | |||||
| 經營績效 | 1. 每季召開董事會審議經營策略及目標,114 年度董事會出席率達 81.94%。 | ||||
| 2. 每月召開經營管理會議追蹤重要議題執行情形,114 年度各月份均正常召開。 | |||||
| 誠信治理 | 1. 執行內部稽核制度及年度審計計畫,114 年度稽核缺失複查與改善完成率達 100%。 | ||||
| 2. 維護檢舉管道及申訴案件處理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機制,114 年度未發生重大誠信違失事件。 | ||||||
| 3. 訂定《誠信經營守則》,推動誠信經營規範宣導。114 年度員工宣導完成率達 100%。 | ||||||
| 風險管理 | 1. 依循《風險管理程序》,將風險管理納入日常營運與決策流程,114 年度持續執行風險辨識與評估作業。 | |||||
| 2. 稽核室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查核結果,114 年度內部稽核未發現重大缺失。 | ||||||
| 3. 定期辦理風險管理相關內部宣導,114 年度宣導完成率達 100%。 | ||||||
| 三、環境議題 | ||||||
| (一) 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 | (一)本公司已建立並取得ISO 14001 環境管理系統之認證,並為保護地球環境持續貢獻努力。 | 無重大差異。 | |||
| (二) 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 | (二)本公司已持續推行相關節能與廢棄物之專案,並降低環境之負荷。 | 無重大差異。 | |||
| (三) 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之因應措施? | ☑ | 本公司之氣候變遷相關風險與機會之評估及因應措施,列示於本年報附表二之二之三。 | 無重大差異。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 | 1. 目前用電量之績效計算,113 年度為 9.42(單位為每度電/產品產量每米平方),114 年度為 6.72(單位為每度電/產品產量每米平方)。 | ||
| 2. 非有害事業廢棄物之績效計算,113 年度為 0.27(單位為每公斤廢棄物/產品產量每米平方),114 年度為 0.25(單位為每公斤廢棄物/產品產量每米平方)。 | ||||
| 3. 已針對目前的能源使用狀況,定期開會檢討並提出相關改善專案,以期能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環境影響之衝擊。 | 無重大差異。 | |||
| 四、社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 | (一)本公司遵守相關法規,及遵循國際人權公約,如性別平等、工作權及禁止歧視等權利。 | ||
| (二)本公司為履行保障人權之責任,制定保護相關之管理政策與處理程序,並應於涉及人權侵害時,揭露對所涉利害關係人之處理程序。 | ||||
| (三)本公司應遵循國際公認之勞動人權,並確認其人力資源運用政策無性別、種族、社經階級、年齡、婚姻與家庭狀況等差別待遇,以落實就業、雇用條件、薪酬、福利、訓練、考評與升遷機會之平等及公允。 | ||||
| (四)本公司之營運活動及管理制度不得危害勞工權益。對於危害勞工權益之情事,本公司應提供有效及適當之申訴機制,確保申訴過程平等、透明。 | 無重大差異。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 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 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 | (一)本公司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 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 反映於員工薪酬,以確保人力資源之招募、留住和鼓 勵,達成永續經營之目標。 (一)本公司整體薪酬與科技業水平相當,透過具競爭 力之薪酬架構留才,重視經營績效與員工薪資之關聯 性與合理性設計。 (二)為協助緩解職場父母育兒之壓力,提供育嬰留停 及申請津貼補助。 (三)休假:依勞動法令實施完善休假制度,如產假、 育嬰假、產檢及陪產假等女性友善福利制度,員工可 掌握工作與生活的時間管理。 (四)舉辦旅遊及旅遊補助,兼顧員工身心和家庭之平 衡。 (五)民國114年對全體同仁進行年度績效調薪,除了 固定月薪,還有年終獎金,透過全面性的績效管理, 將組織目標、個人目標及人才發展緊密連結,共同致 力於企業績效的提升,適當的留才措施,留住關鍵人 才。 (六)本公司積極以多元任用,推動性別平等,民國114 年整體女性員工佔員工總人數為42%,女性主管佔 6.7%。 | 無重大差異。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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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 | | (一)本公司積極致力於建立安全與健康和善之工作環境,訂定環安衛政策,並公開揭示於本公司網站。相關政策包含:環境政策、珍惜資源、減廢省能、恪遵環保;安全衛生政策:安全至上、危害預防、永續發展。(二)本公司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包括提供必要之健康與急救設施,並致力於降低對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危害因子,以預防職業災害。(三)本公司為提升員工安全衛生知識及應變能力,除了依法令規定和工作需求,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訓練,還透過電子郵件、公告張貼海報及宣導短片等,增進同仁對工作危害的認知能力,提高對預防災變所需的安全衛生知識與觀念,以避免職業災害的發生。(四)緊急應變
每年度舉辦多場定期及不定期火災緊急應變及疏散演練。(五)職業災害事件
民國114年因職業傷害與疾病造成死亡人數均為0,嚴重職業傷害發生率為0,可記錄職業傷害發生率1.0。每一職業災害事件皆依規定進行事件調查並進行改善及預防措施,包含防捲夾裝置、機台安全預警裝置及智能管理方案、標準作業程序強化及作業安全宣導及教育訓練等措施。 | 無重大差異。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 | 為因應全球市場變動趨勢及全球化,有效運用國際勞動力,促進人才多元化,擴展高潛力員工國際視野及領導力。本公司為員工之職涯發展創造良好環境,並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例如:新人訓練、主管訓練、各項專業技能及證照等。 | 無重大差異。 | |
|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 | 公司秉持綠色企業理想理念,體認地球綠色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生產產品符合歐盟RoHS、無菌、歐盟REACH(截至2026年2月4日SVHC高度關注物質達253項)法規要求。品質管理構面,依循ISO 9001:2015、IATF 16949:2016整合之品質管理系統所建構、維持之制度。 (1).客戶提供基本資料、圖面…等,由行銷依循「合約審查程序書」進行客戶資料妥善保存管理。 (2).接獲客戶要求或國際法令/法規時,不定期登錄於「產品適用法令/法規一覽表(SM-0164)」,以供內部遵循控管。 (3).客戶服務(如技術諮詢、樣品測試)、客戶滿意度調查…等,依循「客戶服務管理程序書」迅速配合進行,藉以提升客戶滿意度。 | 無重大差異。 | |
|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 | 開發新供應商時,要求填寫「供應商評鑑報告書(PR-0025)」,問卷涵蓋:遵守歐盟WEEE、RoHS、RoHS2.0、無菌、REACH及其它國際或區域相關規定(如:不使用衝突礦產政策)。將此納為供應商評鑑項目。 | 無重大差異。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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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綠色產品管理,定期向供應商商索取:
(1)第三公證單位檢測報告或管制物質含量與成份調查表(QA-0955);效期一年。
(2)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效期三年。
經檢核,如確認管制物質超規並為供應商引起時,由供應商負責處理不良品與相關衍生費用。
基於雙方合作基礎,願意提供必要協助,雙方共同努力防堵不良範圍擴大。並要求供應商著手削減(改善)專案。
(3)建立供應商管理機制:依循「供應商管理程序書」作業,114年合作供應商100%符合以下條件管理要求。
-品質管理系統開發與選擇標準。
-原料評鑑作業。
-供應商日常管理:包含稽核、評比、4M變更、品質異常處理...等。
-供應商稽核依據「系統評鑑報告QA-0377」查核包含:(1)品質系統(2)品質計劃(3)設計管理(4)文件管理(5)供應商品質管理 (6)產品鑑別(7)製程管理(8)檢查測試(9)校驗(10)不合格品的管理(11)倉儲管理(12)客戶服務(13)職業安全意識(14)環境意識...等確認符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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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 | 本公司依據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發布之通用準則、行業準則及重大主題準則編制「2025力特光電永續報告書」揭露公司所鑑別之經濟、環境及社會(包含人權)重大主題與影響、揭露項目及其報導要求,並參考永續會計準則理事會(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SASB)準則揭露行業指標及SASB指標對應報告書內容索引。 | ||
| 本公司之2025年永續報告書內,包含對應GRI準則之內容索引。本報告書未辦理第三方查證,惟報告書中所揭露之財務資訊係引用經會計師查簽證之財務報告。 | ||||
| (一)歷年永續報告書公開於公司網站(https://www.optimax.com.tw/zh/ESG_Download.html) | 無重大差異。 |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 ||||
| 本公司於115年5月董事會通過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以強化企業永續發展策略之落實,並依該守則管理公司對經濟、環境及社會之風險與影響,且據以改進。執行至今尚無差異情形。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 ||||
| 本公司各類永續發展運作情形,請參考本公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optimax.com.tw/)、新聞稿及相關出版品(如年度企業永續報告書等)。 | ||||
| 稽核單位每年依法令規定定期查核財務報導相關資訊,督導、檢討內控作業運作制度,以確保內控制度執行之有效性。 |
(五之一)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1.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本公司董事會為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最高監督單位,負責審議公司永續發展策略及相關重大議題, |
| 並定期聽取管理階層就氣候變遷相關風險與機會之評估與因應情形報告。 | |
| 在管理機制方面,本公司由董事長室統籌永續發展相關事務,並設置ESG工作小組作為跨部門整合平台,由各部門主管參與,負責辨識、評估及管理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並推動相關因應措施。ESG工作小組透過定期會議,彙整各單位營運資訊與外部氣候趨勢,針對氣候變遷可能帶來之實體風險(如極端天氣)及轉型風險(如法規及市場變化)進行討論與評估,並提出管理對策,作為公司營運決策之參考依據。 | |
| 此外,本公司已訂有「風險管理程序書」,將氣候相關風險納入整體風險管理架構中,由各營運單位依權責進行風險辨識與管理,並由中高階主管進行監督與追蹤,必要時向董事會報告,以確保氣候相關風險管理機制之有效運作,並將相關評估結果作為氣候相關資訊揭露及策略規劃之基礎。 |
-32-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 2.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 本公司依據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辨識結果,分析其對公司業務、策略及財務之潛在影響,並依短期、中期及長期進行區分。本公司將短期定義為民國114年至116年(1至3年),中期為至民國119年(2030年),長期為至民國139年(2050年)。短期以營運調整及風險管理為主,中期著重減碳策略推動與能源使用調整,長期則以達成淨零排放及營運轉型為目標。 | |||
| 類型 | 對業務與策略的影響 | |||
| 短期(1~3年) | 中期(至119年) | 長期(至139年) | ||
| 轉型風險 | 碳費制度及相關法規逐步推動,需強化排放管理與合規能力。 | 客戶對低碳產品要求提升,需調整產品設計及製程以符合市場需求。 | 淨零排放趨勢將影響整體營運模式,需逐步導入再生能源與低碳技術。 | |
| 實體風險 | 極端天氣可能影響營運據點與生產穩定性。 | 氣候變化可能影響供應鏈穩定性及原物料供應。 | 長期氣候變遷可能影響能源需求及整體營運環境。 | |
| 機會 | 透過節能措施降低能源使用成本。 | 提升資源使用效率與製程優化,強化營運競爭力。 | 提升企業永續形象,強化市場信任與品牌價值。 | |
| 類型 | 項目 | 潛在財務影響 | 因應策略 | |
| 轉型風險 | 碳費及法規要求 | 碳費導入及法規遵循成本增加,可能提高營運成本 | 持續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措施,強化能源管理與排放監控機制 | |
| 客戶ESG要求提升 | 客戶對產品碳排與永續要求提高,可能影響訂單與市場競爭力 | 強化資訊揭露及供應鏈管理,提升產品符合客戶永續要求之能力 | ||
| 製程與設備轉型需求 | 設備及製程優化投入增加,可能提高資本支出及營運成本 | 分階段評估並導入節能設備與製程改善措施,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 ||
| 實體風險 | 極端天氣事件的嚴重性 | 可能導致營運中斷、設備損壞或生產效率下降,影響營收及成本 | 強化營運據點風險管理與應變機制,提升營運韌性 | |
| 機會 | 推動節能減碳措施 | 降低能源使用成本,提升營運效率 | 持續推動節能措施與能源效率改善 | |
| 再生能源使用規劃 | 降低長期碳排成本及法規風險 | 評估並逐步導入再生能源使用 | ||
| 開發低碳產品或服務 | 提升產品附加價值與市場競爭力,增加營收機會 | 投入低碳產品及製程研發 | ||
| 提升企業永續形象 | 提升客戶信任與品牌價值,有助於市場拓展及合作機會 | 強化永續資訊揭露與公司治理 |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3. 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極端氣候事件影響 |
| 本公司依據氣候相關風險辨識結果,主要辨識極端天氣事件(如颱風、強降雨及高溫)對營運可能造成之影響。 | |
| 在實體風險方面,極端氣候事件可能導致營運據點短暫停工、設備受損或生產效率下降,進而影響產品出貨時程及營收表現;同時,若發生供應鏈中斷情形,亦可能造成原物料供應不穩定或成本上升。 | |
| 此外,高溫或氣候異常亦可能增加空調及用電需求,導致能源使用量提升,進而增加營運成本。 | |
| 本公司已將上述氣候相關實體風險納入整體風險管理機制,並透過營運管理與應變措施降低潛在衝擊,以提升整體營運韌性。 | |
| 轉型行動影響 | |
| 在轉型風險方面,隨著低碳經濟發展及氣候相關政策逐步推動,本公司可能面臨碳費制度、法規要求及客戶永續需求提升等影響。 | |
| 相關轉型行動可能導致營運成本及資本支出增加,例如節能設備導入、製程優化及能源管理措施等,均需投入相應資源;此外,為符合客戶對產品碳排及永續要求,亦可能增加產品設計與製程調整成本。 | |
| 另一方面,透過推動節能減碳措施及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本公司亦可降低長期能源成本,並提升營運效率;同時,隨著低碳產品及永續要求之市場趨勢發展,亦有助於提升產品競爭力及市場機會。 | |
| 整體而言,本公司氣候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短期以成本投入增加為主,長期則有助於降低營運風險並提升企業競爭力。 | |
| 4. 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本公司已將氣候相關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逐步整合至整體風險管理制度中,由董事會負責監督整體風險管理機制,並由董事長室統籌永續相關管理方向。 |
| 本公司已訂定「風險管理程序書」,作為整體風險管理之依循基礎,明確規範風險辨識、評估、因應及監控等作業流程。氣候相關風險已納入該程序架構中,與營運、法遵及策略等各類風險併同管理。 | |
| 在實務運作上,氣候相關風險之辨識與評估,係透過ESG工作小組整合各部門資訊進行,並依風險管理程序書之原則納入公司既有風險分類架構中,確保氣候風險能與其他重大風險併同評估與管理。 | |
| 各項風險辨識結果,將由相關權責單位研擬因應措施,並由ESG工作小組進行彙整與追蹤,視需要提報管理階層進行討論與決策,以確保氣候相關風險已納入公司整體營運決策考量。 | |
| 此外,本公司亦透過定期檢視氣候相關法規發展、產業趨勢及內部風險評估結果,滾動式調整風險管理內容,逐步強化氣候風險管理機制與整體風險管理制度之整合程度。 | |
| 5. 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本公司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辨識過程中,已參考國際公開氣候情境(如國際能源總署(IEA)淨零排放情境及IPCC氣候情境),作為評估氣候變遷趨勢及產業發展方向之依據。 |
| 考量目前公司氣候相關數據基礎與分析模型尚在建構中,現階段採用質性情境分析方式,並參考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AR6)所提出之共享社會經濟路徑(SSP),選用不同氣候發展情境評估對營運及財務之潛在影響。 |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6.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本公司主要參考以下兩種代表性情境進行分析: |
| 一、中度排放情境(SSP 2-4.5) | |
| 假設全球氣候政策逐步推動,碳費及相關法規逐步強化,企業需持續因應轉型壓力。 | |
| 二、極高度排放情境(SSP 5-8.5) | |
| 假設全球減碳行動不足,氣候變遷持續加劇,實體風險(如極端氣候事件)影響顯著提升。 |
轉型風險財務影響:
在 SSP2-4.5 情境下,本公司主要面臨政策與市場轉型壓力,可能導致營運成本及資本支出逐步增加,包括節能設備導入、製程優化及能源轉型等投入;惟同時亦有助於提升產品競爭力及市場機會。
SSP5-8.5 情境轉型壓力較低,但因全球減碳進程落後,可能增加未來政策不確定性風險。
整體而言,轉型行動短期內可能增加成本,長期則有助於降低營運風險並強化市場競爭力。
實體風險財務影響:
在兩種情境下,極端氣候事件發生頻率與強度皆可能增加,惟於 SSP5-8.5 情境下影響程度較高,可能對營運造成中斷、設備損壞或生產效率下降等影響,進而影響營收及成本結構。
本公司已透過營運管理及風險應變措施,降低相關風險對營運之衝擊。
綜合評估,本公司在不同氣候情境下,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將對營運成本、資本支出及市場競爭力產生不同程度影響。未來將持續強化氣候相關數據蒐集與分析能力,逐步提升情境分析之量化程度,以強化氣候風險管理及財務影響評估之完整性。 |
| | 轉型計畫
為因應氣候相關風險並朝向 2050 年自身營運淨零排放目標,本公司逐步規劃並推動低碳轉型相關行動,主要以自身營運減碳為核心,並採「先減量、後抵換」之管理原則。
在減碳策略上,優先針對營運活動中之主要排放來源進行盤點與改善,透過製程優化、能源效率提升及資源使用效率改善等措施,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同時,評估再生能源導入之可行性,逐步提升低碳能源使用比例。
針對無法避免之排放,將於減量措施推動後,再評估碳抵換或相關負碳技術之可行性,作為補充手段,以達成長期淨零排放目標。
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本公司用於辨識及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指標與目標,主要以溫室氣體排放及能源管理相關指標為核心,並結合風險辨識結果進行管理:
一、轉型風險
針對碳費及法規要求、客戶永續需求提升及製程與設備轉型等轉型風險,本公司以溫室氣體排放強度 |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及排放總量作為主要管理指標,並設定 2030 年排放強度較基期降低 20% 之中期目標,及 2050 年達成自身營運淨零排放之長期目標,以因應低碳轉型趨勢。 | |
| 二、實體風險 | |
| 針對極端氣候事件所帶來之營運風險,本公司透過營運管理及風險應變機制進行管理,並持續檢視能源使用及營運穩定性相關指標,以降低氣候變遷對營運之影響。 | |
| 三、氣候相關機會 | |
| 本公司亦透過節能減碳措施、再生能源導入及製程優化等行動,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資源使用效率,以掌握氣候轉型所帶來之機會,並提升整體營運競爭力。 | |
| 7.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本公司目前尚未採用內部碳定價作為氣候相關風險管理或決策規劃工具。 |
| 考量公司營運規模、管理成熟度及內部資源配置,現階段氣候相關管理係以溫室氣體排放量控管、能源效率提升及減碳行動推動為主要管理方式,尚未導入碳價格作為投資評估或決策依據。 | |
| 此外,本公司已參酌我國氣候政策方向,採「先減量、後抵換」之溫室氣體管理原則,透過實質減碳行動降低排放,以因應未來可能之碳定價制度。 | |
| 未來將持續關注國內外碳定價制度發展及相關法規要求,並視公司營運需求及管理成熟度,評估導入內部碳定價機制之可行性,以作為氣候相關決策之輔助工具。 | |
| 8.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 本公司已設定氣候相關目標,以自身營運為管理範圍,涵蓋範疇一及範疇二溫室氣體排放,並依據營運特性採用排放強度作為主要管理指標。 |
| 在目標規劃方面,本公司以民國 113 年(2024 年)為基準年,設定中長期溫室氣體減量目標,規劃於民國 119 年(2030 年)將單位產品之溫室氣體排放強度較基準年降低 20%,並以民國 139 年(2050 年)達成自身營運淨零排放為長期目標。 | |
| 在目標涵蓋範圍方面,主要聚焦於公司自身營運活動,包括製程用能及相關排放來源,未來將視子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完成情形,逐步擴大管理邊界。 | |
| 在目標達成進度方面,本公司溫室氣體排放量於民國 114 年度較基準年略有增加,主要係因營運規模成長所致;惟觀察排放強度指標,每千單位排放密集度已由 7.45 下降至 6.57 tCO2e/1000m³,降幅約 11.8%,顯示減碳措施已具成效。 | |
| 本公司目前尚未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作為達成減碳目標之主要工具,現階段以提升能源效率及推動實質減碳措施為優先策略,未來將依營運需求及外部環境發展,評估相關機制之可行性。 | |
| 9.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另填於1-1.10-2)。 | 詳以下說明。 |
1-1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1-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 CO2e)、密集度(公噸 CO2e/百萬元)及資料涵蓋範圍。 |
| --- |
| ① 113 年度:資料涵蓋範圍:母公司。
營收密集度(範疇一+範疇二): 6.5581 公噸 CO2e/百萬元。
生產密集度(範疇一+範疇二): 7.45 公噸 CO2e/1000m³。
② 114 年度:資料涵蓋範圍:母公司。
營收密集度(範疇一+範疇二): 6.6863 公噸 CO2e/百萬元。
生產密集度(範疇一+範疇二): 6.57 公噸 CO2e/1000m³。 |
1-1-2 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 敘明截至年報刊印日之最近兩年度確信情形說明,包括確信範圍、確信機構、確信準則及確信意見。 |
|---|
| 113 年:查驗意見編號:OC-0906-2025062-01-01;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量測發展中心)對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報告之溫室氣體主張進行獨力查驗,本案符合 ISO 14064-1:2018 標準要求,查驗結果未達反實質性限制,類別 1,2 符合查證協議之合理保證等級,類別 4 為有限保證級.保留限制:無 114 年: 完整確信資訊將於 114 年永續報告書揭露,並於次一年度年報揭露完整之確信資訊 |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敘明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
|---|
| 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減量目標 |
| 為規劃溫室氣體減量策略,本公司已完成 113 年度(2024 年)溫室氣體盤查,並以該年度作為溫室氣體減量之基準年。經盤查結果,113 年度自身營運(範疇一及範疇二)溫室氣體排放量為 12,375.0755 tCO2e。 |
| 本公司已訂定中長期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以自身營運為管理邊界,並考量未來產能擴增及業務成長,採用排放強度(Emission Intensity)作為主要管理指標,以更精準反映營運效率之改善成效。 |
| 規劃於 119 年(2030 年)將單位產品之溫室氣體排放強度較基準年降低 20%,並持續透過製程優化與能源管理提升減碳效益,最終以 139 年(2050 年)達成自身營運淨零排放為目標。 |
| 另規劃於 116 年(2027 年)完成子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後,進一步擴大管理邊界,重新檢視並優化集團整體減量基準年與目標。 |
| 溫室氣體減量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37-
本公司減碳策略參酌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及相關政策方向,採「優減量、後抵換」為溫室氣體管理原則,認為減碳應以檢視並改善企業自身營運活動為核心,透過實質減量降低排放,而非依賴外部抵換機制。
在策略上,優先盤點營運過程中之排放來源,並透過能源效率提升、製程優化及資源使用效率改善等措施,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同時評估再生能源導入之可行性,逐步提升低碳能源使用比例。於減量措施執行後,針對尚無法避免之排放,始評估採用碳抵換機制,以作為補充手段。
未來將持續強化溫室氣體管理制度與數據基礎,並依營運發展及外部法規趨勢,滾動式檢視減量策略與行動方案,逐步提升整體減碳效能。

本公司溫室氣體排放量於2025年較2024年略為增加,主要係因營運規模擴大所致;惟觀察排放結構,範疇二(外購電力)排放量較前一年度下降,顯示節能措施已具成效。在生產面積增加約 14.7% 之情況下,每千單位排放密集度由7.45下降至 6.57 tCO2e/1000m²,降幅約 11.8% ,顯示本公司已有效降低單位生產活動之碳排放強度。截至目前為止各年度排放數據及目標達成情形:
(六)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 | | (一)透過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作業規範、會計制度、核決權限管理辦法、員工守則、員工獎懲管理、職務說明書、及相關員工管理規章辦法等,以闡明與落實應有的道德規範與誠信行為,防範與懲戒不誠信的行為。
(二)為落實誠信經營之決心,將相關政策、防範方案、保密協定、違反誠信行為的懲處、及申訴的管道等,明定於員工守則、獎懲辦法中。規定包括員工不得利用職權謀取不法利益,及接受招待、餽贈、收受回扣、侵佔公款,或其他不法利益;亦不得對客戶、供應商、外部其他人士等利害關係人,透過操縱、隱匿、濫用其基於職務所獲悉之資訊,對重要事項做不實陳述或其他不公平之交易方式而獲取不當利益;員工應負營業秘密之保密義務,離職後亦同等。
(三)新進人員報到後進行安排訓練,簽署個資保密同意書與發放手冊,並不定期發送相關宣導內容,提高員工誠信意識與行為規範,同時將規定公佈於內部網站。此外,提供座談、會議及內外部網站意見箱等多重管道,以供內外部來反映意見,並由專人妥善處理。另訂有獎懲辦法,其相關內容函知全體同仁,透過各項防範措施,以有效強化誠信原則之觀念與行為,建立良善治理與永續經營。 | 無重大差異。 |
| 评估项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 ☑ | | (一)公司與主要客戶都簽有廉潔條款相關合約,所以任何商業活動行為公司都會確實遵守合約內容,與客戶一起攜手建立誠信的商業環境。 | 無重大差異。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 | | (二)由人力資源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制定及誠信經營執行之推動,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 | | (三)相關政策明定於員工守則、獎懲辦法中,並將規定公佈於內部網站,員工可透過多重管道,如每季的勞資會議,或者與管理階層及員工意見箱來反映意見,委由專人即時與妥善處理。同時訂有獎懲辦法,將其相關內容、訊息函知全體同仁。亦鼓勵員工若發現或合理懷疑有任何違反之情形,立即向直屬主管、稽核主管、人力資源最高主管或其他適當人員呈報,或透過內外部網站之意見箱管道來反映。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 | (四)稽核單位每年依法令規定查核財務報導相關資訊,並督導各單位落實內控制度之執行並做成稽核報告,每季追蹤稽核缺失之改善進度,以確保內控制度執行之有效性。此外,公司訂有會計制度,規範員工應遵守會計原則,以確保登載之資料得以允當及正確反應。 | |
-40-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 | | (五)本公司將「員工從業道德行為準則」等誠信相關
要求,列入聘僱與新進人員教育訓練之中,闡明
與落實應有的道德規範與誠信行為,防範與懲戒
不誠信的行為。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
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 | | (一)本公司之員工工作守則與員工獎懲管理辦法,明
定違反誠信規定之懲戒與檢舉申訴管道,亦鼓勵
員工若發現或合理懷疑有任何違反之情形,立即
向直屬主管、稽核主管、人力資源最高主管或其
他適當人員呈報,或透過內外部網站之意見箱管
道來反映,由專人妥善處理。 | 無重大差異。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
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 | | (二)本公司之員工工作守則與員工獎懲管理辦法,明
定違反誠信規定之懲戒與檢舉申訴管道受理之相
關事項調查作業程序及保密機制。 |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
措施? | ☑ | | (三)本公司針對檢舉事項由專人作妥善處理,並保
護、確保檢舉人不因此而受不當、不公平等處置
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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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
|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 | ||||
| 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 | 本公司不定期於公司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及股東會 | ||
| 年報揭露相關資訊。本公司網站亦設置投資人專區, | ||||
| 連結公開資訊觀測站,提供投資人瞭解公司經營相關 | ||||
| 的資訊。公司重要資訊皆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揭露 | ||||
| 查詢方式: | ||||
| 1.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 | ||||
| 2.公司網站(http://www.optimax.com.tw) | 無重大差異。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 ||||
| 本公司於115年5月7日訂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將推動誠信經營執行之推動,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 ||||
| 稽核單位每年依法令規定定期查核財務報導相關資訊,督導、檢討內控作業運作制度,以確保內控制度執行之有效性。 |
(七)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無。
(八)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點選「單一公司」項下「公司治理」之「公司規章/內部控制」點選「內控聲明書」公告查詢。
查詢網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6sg20
2.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此情形。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1.股東會重要決議:
(1)承認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民國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董事會重要決議:
本公司董事會之重大決議已依規定申報重大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並無其他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決議。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一) 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金額單位:新臺幣仟元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註1) | 合計 | 備註 |
|---|---|---|---|---|---|---|
| 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吳欣亮 | 114/1/1~114/12/31 | 2,350 | 660 | 3,010 | |
| 賴家裕 |
(二)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為審計公費之四分之一以上者,應揭露審計與非審計公費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
非審計公費主要係稅務簽證600仟元、庫藏股評估意見書60仟元。
1.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更換前後審計公費金額及原因:無此情形。
2.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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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114年度第一季起更換簽證會師,由吳欣亮會計師及周銀來會計師,變更為吳欣亮會計師及賴家裕會計師,係屬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
| 更換日期 | 114年5月8日經董事會通過 | |||
|---|---|---|---|---|
| 更換原因及說明 |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工作輪調 | |||
| 說明係委任人或會計師終止或不接受委任 | 當事人 | |||
| 情況 | 會計師 | 委任人 | ||
| 主動終止委任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不再接受(繼續)委任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最新兩年內簽發無保留意見以外之查核報告書意見及原因 | 不適用 | |||
| 與發行人有無不同意見 | 有 | 會計原則或實務 | ||
| 財務報告之揭露 | ||||
| 查核範圍或步驟 | ||||
| 其他 | ||||
| 無 | ||||
| 說明: 不適用 | ||||
| 其他揭露事項 | ||||
| (本準則第十條第六款第一目之四至第一目之七應加以揭露者) | 內部輪調不適用 |
-44-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 事務所名稱 | 內部輪調不適用 |
|---|---|
| 會計師姓名 | 內部輪調不適用 |
| 委任之日期 | 內部輪調不適用 |
| 委任前就特定交易之會計處理方法或會計原則及對財務報告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事項及結果 | 內部輪調不適用 |
| 繼任會計師對前任會計師不同意見事項之書面意見 | 內部輪調不適用 |
三、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10條第6款第1目及第2目之3事項之復函。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工作輪調不適用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應揭露其姓名、職稱及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之期間:無此情形。
-45-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含獨立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一)股權變動情形
單位:股
| 職稱 | 姓名 | 114年度 | 115年度截至4月30日止 | ||
|---|---|---|---|---|---|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
| 董事長 | 趙寄蓉 | (300,000) | - | - | - |
| 董事總經理 | 趙輝生 | - | 250,000 | - | - |
| 法人董事 | 世鴻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0,000) | -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世鴻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金德 | - | - | - | -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世鴻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世萘 | - | - | - | -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世鴻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為傑 | - | - | - | - |
| 董事 | 俞啟邦 | - | - | - | - |
| 董事 | 向曉南 | - | - | - | - |
| 董事 | 江長樹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郭鶴田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古增貴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趙民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黃欣 | - | - | - | - |
| 副總經理 | 黃功傑 | ||||
| 協理 | 蔡漢文 | - | - | - | - |
| 協理 | 馬仁強 | - | - | - | - |
| 協理 | 顏富祥 | - | - | - | - |
| 財會主管 | 陳宗澤 | - | - | - | - |
(二)股權移轉資訊:無關係人間之移轉。
(三)股權質押資訊:無關係人間之質押。
-46-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115 年 4 月 26 日單位:股、%
| 姓名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或姓名) | 關係 | ||
| 趙寄蓉 | 16,150,416 | 9.79% | 427,489 | 0.26 | - | - | 趙輝生 | 父子 | - |
| 九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9,926,053 | 6.02% | - | - | - | - | - | - | - |
| 九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隆士 | - | - | - | - | - | - | - | - | - |
| 王秋惠 | 5,972,000 | 3.62% | - | - | - | - | - | - | - |
| 林世閔 | 2,217,275 | 1.34% | - | - | - | - | - | - | - |
| 海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996,000 | 1.21% | - | - | - | - | - | - | - |
| 海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趙輝生 | 1,630,837 | 0.99% | - | - | - | - | 趙寄蓉 | 父子 | - |
| 宇本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726,000 | 1.05% | - | - | - | - | 宇暴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關係企業 | - |
| 宇本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鴻宇 | - | - | - | - | - | - | - | - | - |
| 趙輝生 | 1,630,837 | 0.99% | - | - | - | - | 趙寄蓉 | 父子 | - |
| 宇暴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278,185 | 0.77% | - | - | - | - | 宇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關係企業 | - |
| 宇暴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鴻宇 | - | - | - | - | - | - | - | - | - |
| 陳松崑 | 1,062,000 | 0.64% | - | - | - | - | - | - | - |
| 趙輝儀 | 1,045,817 | 0.63% | - | - | - | - | 趙寄蓉 | 父女 | - |
註:已發行股份總數 165,000,000 股(已扣除庫藏股 2,000,000 股)。
-47-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114 年 12 月 31 日單位:股、%
| 轉投資事業
(註 1) | 本公司投資 | | 董事、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 綜合投資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OPTIMAX OPTOELECTRONIC
(MAURITIUS) CORP. | 19,000,000 | 100 | - | - | 19,000,000 | 100 |
| 亞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225,000 | 100 | - | - | 225,000 | 100 |
| 智能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000,000 | 24.54 | - | - | 24,000,000 | 24.54 |
註 1:係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48-
參、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1.股本形成
單位:仟股、新台幣仟元
|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核准日期與文號 | ||
| 87.03 | 10 | 80,000 | 800,000 | 29,100 | 291,000 | 募集設立 | — | 87.03.03 經 87 商 103851 號 |
| 87.11 | 10 | 80,000 | 800,000 | 58,200 | 582,000 | 現金增資 | — | 87.09.10(87)台財證(一)第75847 號 |
| 88.10 | 12 | 80,000 | 800,000 | 73,200 | 732,000 | 現金增資 | — | 88.05.25(88)台財證(一)第48502 號 |
| 89.11 | 18 | 150,000 | 1,500,000 | 109,200 | 1,092,000 | 現金增資 | — | 89.06.20(89)台財證(一)第52557 號 |
| 90.07 | 10 | 150,000 | 1,500,000 | 118,646 | 1,186,463 | 盈餘轉增資(含員工紅利)資本公積轉增資 | — | 90.07.12(90)台財證(一)第142982 號 |
| 90.10 | 15 | 150,000 | 1,500,000 | 136,646 | 1,366,463 | 現金增資 | — | 90.07.12(90)台財證(一)第142982 號 |
| 91.05 | 22 | 150,000 | 1,500,000 | 149,646 | 1,496,463 | 現金增資 | — | 91.02.22(91)台財證(一)第106950 號 |
| 91.06 | 10 | 400,000 | 4,000,000 | 176,160 | 1,761,605 | 盈餘轉增資(含員工紅利)資本公積轉增資 | — | 91.05.21(91)台財證(一)字第123945 號 |
| 91.11 | 40 | 400,000 | 4,000,000 | 209,660 | 2,096,605 | 現金增資 | — | 91.06.26 台財證(一)字第0910134944 號、91.07.29 台財證(一)字第0910142819 號 |
| 92.08 | 10 | 400,000 | 4,000,000 | 246,812 | 2,468,119 | 盈餘轉增資(含員工紅利) | — | 92.06.13 台財證(一)字第0920126201 號 |
| 93.04 | 10 | 400,000 | 4,000,000 | 263,572 | 2,635,724 | 公司債轉換股份 | — | 經授商字 09301058210 號 |
| 93.06 | 107 | 400,000 | 4,000,000 | 288,572 | 2,885,724 | 現金增資 | — | 93.03.10 台財證(一)字第0930106816 號 |
| 93.08 | 10 | 700,000 | 7,000,000 | 291,549 | 2,915,490 | 公司債轉換股份及認股權證憑證轉換股份 | — | 經授商字 09301148610 號、91.05.20 台財證(一)字第123946 號 |
-49-
|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核准日期與文號 | ||
| 93.08 | 10 | 700,000 | 7,000,000 | 363,614 | 3,636,141 | 公司債轉換股份、認股權證憑證轉換股份及盈餘轉增資(股息及紅利) | — | 經授商字 09301156070 號、91.05.20 台財證(一)字第 123946 號、91.05.20 台財證(一)字第 123946 號 |
| 93.10 | 10 | 700,000 | 7,000,000 | 364,728 | 3,647,281 | 公司債轉換股份及認股權證憑證轉換股份 | — | 經授商字 09301197400 號、91.05.20 台財證(一)字第 123946 號 |
| 94.01 | 10 | 700,000 | 7,000,000 | 365,351 | 3,653,511 | 公司債轉換股份及認股權證憑證轉換股份 | — | 經授商字 09401013970 號、91.05.20 台財證(一)字第 123946 號 |
| 94.05 | 10 | 700,000 | 7,000,000 | 371,668 | 3,716,678 | 公司債轉換股份及認股權證憑證轉換股份 | — | 經授商字 094010176290 號、91.05.20 台財證(一)字第 123946 號 |
| 94.07 | 10 | |||||||
| 73 | 700,000 | 7,000,000 | 411,653 | 4,116,534 | 公司債轉換股份及現金增資 | — | 經授商字 09401114040 號、91.05.20 台財證(一)字第 123946 號 | |
| 94.08 | 10 | 700,000 | 7,000,000 | 411,848 | 4,118,476 | 公司債轉換股份及認股權證憑證轉換股份 | — | 經授商字 09401155540 號、91.05.20.台財證(一)字第 123946 號 |
| 94.08 | 10 | 700,000 | 7,000,000 | 414,194 | 4,141,936 | 公司債轉換股份及認股權證憑證轉換股份 | — | 經授商字 09401155530 號、91.05.20 台財證(一)字第 123946 號 |
| 94.09 | 10 | 700,000 | 7,000,000 | 488,982 | 4,889,824 | 盈餘轉增資(含員工紅利) | — | 94.07.14 金管證(一)字第 0940128432 號 |
| 94.11 | 10 | 700,000 | 7,000,000 | 489,665 | 4,896,653 | 公司債轉換股份及認股權證憑證轉換股份 | — | 經授商字 09401223000 號、91.05.20 台財證(一)字第 123946 號 |
| 95.01 | 10 | 700,000 | 7,000,000 | 493,232 | 4,932,323 | 公司債轉換股份及認股權證憑證轉換股份 | — | 經授商字 09501010290 號、91.05.20 台財證(一)字第 123946 號 |
| 95.04 | 10 | 700,000 | 7,000,000 | 494,999 | 4,949,990 | 公司債轉換股份及認股權證憑證轉換股份 | — | 經授商字 09501070530 號、91.05.20 台財證(一)字第 123946 號 |
| 95.07 | 10 | 1,000,000 | 10,000,000 | 503,718 | 5,037,178 | 公司債轉換股份及認股權證憑證轉換股份 | — | 經授商字 09501151360 號 |
| 91.05.20 台財證(一)字第 123946 號 |
-50-
|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核准日期與文號 | ||
| 95.10 | 10 | 1,000,000 | 10,000,000 | 505,367 | 5,053,671 | 公司債轉換股份及認股權證憑證轉換股份 | - | 經授商字 09501239450 號 91.05.20 台財證(一)字第 123946 號 |
| 96.03 | 10 | 1,000,000 | 10,000,000 | 505,941 | 5,059,412 | 公司債轉換股份及認股權證憑證轉換股份 | - | 經授商字 09601054920 號 91.05.20 台財證(一)字第 123946 號 |
| 96.05 | 10 | 1,000,000 | 10,000,000 | 506,629 | 5,066,293 | 公司債轉換股份及認股權證憑證轉換股份 | - | 經授商字 09601099510 號、91.05.20 台財證(一)字第 123946 號 |
| 96.09 | 10 | 1,000,000 | 10,000,000 | 506,776 | 5,067,764 | 公司債轉換股份及認股權證憑證轉換股份 | - | 經授商字 09601228040 號、91.05.20 台財證(一)字第 123946 號 |
| 99.06 | 10 | 1,000,000 | 10,000,000 | 271,366 | 2,713,661 | 減資 | - | 經授商字 09901134930 號、99.06.15 金管證發字第 0990029643 號 |
| 100.03 | 10 | 1,000,000 | 10,000,000 | 267,224 | 2,672,242 | 註銷庫藏股 | - | 經授商字 10001043070 號、100.03.22 委證上一字第 10000083511 號 |
| 100.11 | 1.48 | 1,000,000 | 10,000,000 | 325,332 | 3,253,323 | 私募普通股 | - | 經授商字 10001274710 號、100.05.24 金管證發字第 1000024210 號 |
| 110.10 | 10 | 1,000,000 | 10,000,000 | 170,000 | 1,700,000 | 減資 | - | 經授商字 11001203030 號、110.11.19 委證上一字第 1100023637 號 |
| 114.01 | 10 | 1,000,000 | 10,000,000 | 169,000 | 1,690,000 | 註銷庫藏股 | - | 經授商字 11330225000 號、113.11.14 金管證交字第 1130362230 號 |
| 114.07 | 10 | 1,000,000 | 10,000,000 | 167,000 | 1,670,000 | 註銷庫藏股 | - | 經授商字 11430101580 號、114.04.28 金管證交字第 11403341390 號 |
2.股本種類
115 年 4 月 26 日單位:股
| 股份
種類 | 核定股本 | | |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流通在外股份 | | | 未發行股份
(註 2) | 合計 | |
| | 已上市(註 2) | 非上市(註 1) | 合計(註 2) | | | |
| 普通股 | 134,636,042 | 30,363,958 | 165,000,000 | 835,000,000 | 1,000,000,000 | - |
註 1:非上市為私募普通股。註 2:已發行股份總數 165,000,000 股 (已扣除庫藏股 2,000,000 股)。
3.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無。
(二)主要股東名單(股權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或股權比例佔前十名之股東)
115年4月26日單位:股、%
| 主要股東名稱 | 股份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趙寄蓉 | 16,150,416 | 9.79% | |
| 九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9,926,053 | 6.02% | |
| 王秋惠 | 5,972,000 | 3.62% | |
| 林世閔 | 2,217,275 | 1.34% | |
| 海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996,000 | 1.21% | |
| 宇本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726,000 | 1.05% | |
| 趙輝生 | 1,630,837 | 0.99% | |
| 宇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278,185 | 0.78% | |
| 陳松崑 | 1,062,000 | 0.64% | |
| 趙輝儀 | 1,045,817 | 0.63% |
(三)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公司股利政策: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後,次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於必要時得經股東會決議或依法令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之盈餘分派,需視公司目前及未來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至少就當年度盈餘提撥不低於 3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 30%時,得不予分配;由董事會依據經營結果及資本規劃情形,擬訂盈餘分派方式及金額,提報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擬分派之股東股利總額之 10%。
- 本年度股東會擬議股利分派之情形:
本公司於115年3月12日董事會通過114年度股利分派議案,決議自民國114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82,5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尚待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 股利政策預期是否有重大變動:無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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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
(五)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應依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1% 至 10% 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得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且發給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以不高於 1% 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並報告於股東會。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 50% 分派予基層員工。
2.本期估列員工、董事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不適用。
3.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獲利新台幣226,811,634元(即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提列員工酬勞 1% ,計新台幣2,268,116元及董事酬勞 0.5% ,計新台幣1,134,058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4.前一年度員工、董事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此情形。
(六)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 買回期次 | 第3次 | 第4次 | 第5次 |
|---|---|---|---|
| 買回目的 |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
| 董事會決議日期 | 113/10/17 | 114/03/14 | 114/04/11 |
| 買回期間 | 113/10/18~113/11/17 | 114/03/14~114/04/13 | 114/04/14~114/05/13 |
| 買回區間價格 | 新台幣21.46元~45.23元 | 新台幣21.67元~45.95元 | 新台幣16.87元~45.11元 |
| 已買回股份種類及數量 | 普通股1,000,000股 | 普通股1,000,000股 | 普通股1,000,000股 |
| 已買回股份金額 | 32,393,330元 | 32,168,799元 | 27,384,187元 |
| 每股買回價格 | 32.39元 | 32.17元 | 27.38元 |
| 已買回數量占預定買回數量之比率(%) | 100% | 100% | 100% |
|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 | 普通股1,000,000股 | 普通股1,000,000股 | 普通股1,000,000股 |
|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 | 普通股2,000,000股 | 普通股2,000,000股 | 普通股2,000,000股 |
|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 1.19% | 1.19% | 1.19%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一)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二)轉換公司債資料:無。
(三)已發行交換公司債:無。
(四)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情形:無。
(五)附認股權公司債資料:無。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一)公司尚未屆期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揭露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情形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
(二)累積至年報刊印日止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經理人及取得憑證可認股數前十大員工之姓名、取得及認購情形:無。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一)凡尚未全數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揭露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情形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
(二)累積至年報刊印日止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經理人及取得股數前十大之員工姓名及取得情形:無。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本公司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前各次發行之現金增資計畫均已執行完成且效益已顯現,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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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1.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及其營業比重
本公司業務主要分兩部分,一部分是偏光板的銷售比重為 97%。另一部分,是針對太陽眼鏡、觸控及相關光學材料的銷售,營收比重為 3%。
2.公司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及計畫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本公司目前製造、銷售 LCD/OLED 之重要原材-偏光板(含 TN、STN、TFT、PM-OLED、AM-OLED 等),太陽眼鏡用鏡片及部分觸控相關材料。目前計畫性切入更多光電週邊原料產品之生產及銷售。
(二)產業概況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偏光板主要應用於液晶顯示器(Liquid Crystal Display,簡稱 LCD),屬於 LCD 產業之上游零組件,其銷售量受整體 LCD 需求影響頗大。
TN、STN 及 TFT-LCD 之比較表
| LCD
類別 | 原理 | 特性 | 視角 | 面板尺寸 | 應用範圍 |
| --- | --- | --- | --- | --- | --- |
| TN | 液晶分子
(扭轉 90 度) | 黑白、單色低對比
(20 : 1) | 狹窄
(30 度以下) | 6 吋以下 | 電子錶、計算機、簡單之掌上型遊戲機等 |
| STN | 液晶分子
(扭轉 180 度-270 度) | 黑白、彩色(26 萬色)、低對比較 TN 佳(50 : 1) | 狹窄
(40 度以下) | 10 吋以下 | 電子字典、行動電話、個人數位助理、股票機等 |
| TFT | 液晶分子
(扭轉 90 度) | 彩色(1,678 萬色)、高對比
TN 500 : 1~1000:1
MVA 1500 : 1~3000 : 1
IPS 1000: 1-2000:1 | 較寬
TN : 80 度
MVA : 88 度
IPS : 88 度 | 1.5-65 吋 | 數位相機、數位相框、個人數位助理、行動電話、液晶投影機、筆記型電腦、液晶監視器、彩色電視(Full HD)及汽車導航系統等 |
上述資料顯示,液晶顯示器之應用包含商業、資訊、通訊、消費電子產品及交通娛樂等用途,各類型 LCD 在不同終端產品規格需求下有其不同之應用。而偏光板即為上述三種型式 LCD 之關鍵性零組件,其功能主要用於控制特定光波之偏振方向,使光通過或遮蔽,提供必要之顯示特性,由於液晶本身不具有使光通過、遮蔽之控制功能,須藉助偏光板來達成相關功能,故偏光板對 LCD 具相當重要性。
液晶顯示器(LCD)挾其體積小、重量輕、耗電量低、全平面顯示及低輻射等優勢,從一般泛用型電子產品如手錶、計算機等,到高階電子產品顯示器如行動電話、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液晶螢幕、液晶電視等都有相當高的市場佔有率。
我國液晶顯示器產業近年來投資熱潮不斷,雖然在超扭轉向列型液晶顯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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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N-LCD)方面的投資動作已見停歇,但一連串引人注目的大尺寸薄膜電晶體顯示器(TFT-LCD)及AM-OLED仍持續投資。目前台灣已經是全球TFT-LCD的生產重地,而TN-LCD、STN-LCD因價格及利潤低,大部分轉往中國大陸發展,近年國內掀起了投資次世代大尺寸TFT-LCD及AM-OLED的熱潮,並逐步落實技術自主開發,再加上2010年開放面板廠有條件性登陸,這些動輒上千億新台幣的投資,比起半導體業已有後來居上之態勢。
偏光板乃為生產 LCD/OLED 所需之材料,而 LCD 產業分為 TN、STN 及 TFT 等三大類,OLED 產業分為 PM-OLED 及 AM-OLED 兩大類。其他平面顯示器雖有使用偏光板,但其個別應用產品、生產重鎖、產業特性及生產技術皆有所差異,力特光電將主要行銷市場定位在台灣、大陸、日本及韓國,但仍以成為台灣及大陸兩地區擁有最高市場佔有率之偏光板供應商為努力目標。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1)產品之發展趨勢
偏光板依其光學功能來分類,可分為一般汎用、高對比、超高對比、特超高對比、高耐久、彩色、白化、IPS 及 VA 用偏光板。
近來產品發展朝向薄型化、高透過率、高解析度及高亮度等趨勢,以因應面板輕量化及環保節能要求。
偏光板依生產原料來分類,可分為碘系列及染料系列,在功能上的差異是染料系列偏光板的耐候性質比碘系列好,因此在車載、工控及 LCD 投影機等高溫的條件下多使用染料系偏光板,但在偏光度及透過率的光學性質上則以碘系列偏光板為較好,因此在筆記型電腦及桌上型 PC 監視器及液晶電視等對光學性質要求較高的產品上則是完全使用碘系列偏光板,本公司產品分類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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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分類
| 光學功能 | 一般泛用型 | 高對比型 | 超高對比型 |
|---|---|---|---|
| 類別 | TN 偏光板 | STN/PM-OLED 偏光板 | TFT /AM-OLED 偏光板 |
| 碘系(I₂) | 計算機、手錶、太陽眼鏡、遊戲機 | PDA、行動電話 | 筆記型電腦、智慧手機、數位攝影機、相機、數位相框、Tablet PC、桌上型 PC 監視器、液晶電視 |
| 染料系(dye) | 車載、船舶用、低階顯示器 | 汽車導航器(中階/高階) | 投影機、汽車導航器(高階) |
由於 LCD 產品在亮度、易見性、耐候性、易使用性及輕量化等各方面有特殊嚴格的要求,而為能符合 LCD 廠商對偏光板之品質及特性之需求,本公司相對應於偏光板本體、各複合膜、黏著、加工上作改善及開發,並藉由與 LCD 客戶產生良好之互動,以充分了解客戶需求作為產品開發之參考。LCD 要求偏光板之發展趨勢如下表:
LCD 要求偏光板之發展趨勢
| LCD 對偏光板特性之需求 | 需求種類 | 偏光板產品發展方向 | 說明 |
|---|---|---|---|
| 視覺效果 | ➢高亮度 | ||
| ➢高對比 | |||
| ➢無色偏 | |||
| ➢抗反射 | |||
| ➢廣視角特性 | 偏光板的特性改進 | 透過率、偏光板性能、防止表面反射(AGLR、AGAR、HCLR、HCAR) | |
| 反射、半透過 | 白度、反射性、半透過性、視角特性 | ||
| 位相差板 | 位相差值控制、波長分散特性、溫度依存性膜、液晶塗佈膜 | ||
| 攜帶型之高耐候性及輕量化 | ➢薄型 | ||
| ➢耐候 | ➢染料性產品及碘系產品之耐候改進 | ||
| ➢薄型產品導入 | 薄型化、高耐久性及中耐久性 | ||
| 易加工性 | ➢平坦性 | ||
| ➢易撕離型膜及保護膜 | 製程改進,原材選用之研究 | 偏光板材料、粘著劑之正確使用 | |
| 防止帶靜電、裁切性佳 |
(2)產品競爭情形
因大陸面板廠這幾年持續投資次世代面板及併購日本&韓國面板廠,2025年大陸LCD產能已佔全球將近 80%,OLED產能也已佔全球產能將近 50%。有鑑此,中國大陸偏光板廠商,雖先前都以TN/STN/PM-OLED等較中低階產品為主,但這幾年除加速導入TFT/AM-OLED高階產品外,也積極透過併購韓國及日本的偏光板廠,快速提升產品競爭力及整體市場佔有率。台灣偏光板廠主要有力特光電、明基材料及誠美材料。因應大陸及台灣偏光板廠商的競爭,本公司兩年前已積極朝非消費型產品發展,包括:Automobile LCD、Sunglasses及VR/AR/AI用的偏光板,並積極搶攻中國大陸車載市場及提高對客戶全方面的服務,藉以拉大與競爭者的差距,維持高度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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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1.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4年度 | 115年度截至3月31日(註) |
|---|---|---|
| 營收淨額 | 1,875,460 | 376,381 |
| 研發費用 | 46,082 | 9,929 |
| 佔營收淨額比例 | 2.46% | 2.64% |
註:115年度截至3月31日資料係業經會計師核閱。
2.開發成功之技術產品
| 年度 | 產品 | 應用市場別 | |
|---|---|---|---|
| 114年 | 第一季 | AR產品開發 | AR |
| 第二季 | 車載補償膜開發 | 車載 | |
| 第三季 | AR產品開發 | AR產品 | |
| 第四季 | 超高耐久偏光板 | 車載 | |
| 115年 | 第一季 | 低阻抗車載偏光板開發 | 車載 |
(三)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短期計劃
(1)行銷策略
A.市場面:
全球液晶面板整體需求已不復以往的大幅成長,公司整體的行銷策略調整以高毛利力產品及合理經濟規模來經營2026年,同時善加利用已獲得各大廠認證,積極應對以增加高毛利的產品營收,並持續深化與重要客戶及供應商的關係。
B.客戶面:
除持續深化與現有大客戶的關係外,亦積極開拓大陸、日本等區域的新客戶。
C.產品面:
持續減少消費型產品的比例,全力爭取利基型產品(車載,工控等)訂單。另外,持續強化原膜/半成品備料及成品備庫,增加交期彈性度,以利因應客戶市場上之急單需求。
D.服務面:
為落實 Total Solution,對客戶群做區域性劃分,並把產品開發人員與行銷人員的功能結合,就近全方位服務及深耕客戶。
(2)生產策略
A.人員集中管理、產線集中生產,以因應整體大環境的不佳;人盡其才、物盡其用,以達到生產利用率最佳化及成本最低化。
B.市場需求衰退而造成多餘之產線,視實際狀況做暫時停產以達到有效管理,並提升有效生產良率和稼動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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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進行機速提升,檢視生產設備,視需求進行設備改造,提升生產效能。
(3)產品研發
產品開發方向以車載產品及 AR/VR 為主,車載目標則為信賴性提升,IPS 廣視角補償膜及大尺寸化,大尺寸化方面,今年主流尺寸已從原有 8~10 吋提升至 14~17 吋,並有少數 20 吋以上機種,信賴性方面高溫 95°C 是基本,並朝向 105°C 需求,高溫高濕方面,因客戶有輸歐美需求,因此高溫高濕會有 85°C / 85% 需求,因此需開發更高信賴性產品來對應;廣視角補償膜方面,目前材料廠商價格仍高,競爭力不足,尋找更多有價格競爭力補償膜廠商則是重點,此外面板客戶持續降價需求,可以透過偏光板改良來達到讓面板廠有降價效用,但對於偏光板反而有價值的提升,例如低阻抗偏光板,因應客戶想要取代高阻膜而達到下降成本要求所做的開發,對於面板廠若能取代現有高阻膜則成本會有明顯降低的效果,但對於偏光板廠,開發低阻抗偏光板則有利於價格及利潤提升;此外偏光板帶 OCA 開發也是一樣,可以幫忙面板廠省去上 OCA 膠製程及購買 OCA 價格過高問題也助於面板客戶成本下降,但同樣對於偏光板而言,因功能增加而售價及利潤都會上升 AR/VR 產品開發部分,目前 VR 需求較少,以 AR 開發為主,目前配合客戶都是國內知名客戶,其終端客戶也是世界知名品牌大廠,市場需求放大,對於力特營收幫助也是可觀,目前在 AR 方面的開發,主要搭配客戶需求,除微型加工製程外,新的開發則是配合客戶開發抗反射鍍膜及油墨印刷等,但目前廠內尚無相關設備,因此協助評估代工廠,能夠在所需光學膜上做相關加工。
2.長期計劃
(1)行銷策略
A.強化優勢產品銷售(高耐久、光學膜類、自製塗佈)及調整產品組合,以確保獲利提昇,並增加與競爭者產品差異性。
B.成為專業偏光板設計與生產工廠,配合市場開發,加強與客戶協商,已達互惠之效、利潤共享,並持續爭取更多國際級大廠之合作。
C.這幾年 TV、Monitor、NB、Tablet PC 及中小消費型產品,內捲嚴重,價格競爭非常激烈,所以這些產品只會維持非常小的出貨比例,公司資源將全力朝向車載、工控、VR/AR 及太陽眼鏡等利基型產品發展。
(2)生產策略
A.陸續導入生產整合自動化,AOI 自動檢測系統,以增加生產效率。
B.強化換線速度,提升機速並集中生產,彈性調度產能,以期妥善安排急單生產。
C.強化與供應商之互動,以穩定原物料充足供應,並降低生產成本。
D.針對生產藥品/耗材進行用量分析,合理調整以降低生產費用及成本。
E.優化車載製程提升良率。
(3)產品研發
1.持續車載產品的開發,短期會以 LCD 需求為主,高信賴性,廣視角及大尺寸化,長期計畫則放在 OLED 用偏光板開發,目前需求量產仍少,因此會持續評估 1/4 波片開發的廠商,並希望在今年能確定廠商樣品,預計明年可以開始少量送樣
2. AR/VR 產品則主要新設備評估及導入,目前有些設備不足之處主要透過委外代工方式,後續為了增加產能,則需要評估並自行購入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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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本公司主要產品為 TN、STN、TFT LCD、OLED 及太陽眼鏡用偏光板,其中 TFT-LCD、OLED 及太陽眼鏡無論在市場及成長潛力均最為重要。
市場分析
- 主要商品之銷售地區
最近二年度產品銷售地區及內外銷比例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銷售
地區 | 113 年度 | | 114 年度 | |
| --- | --- | --- | --- | --- |
| | 銷貨收入
淨額 | 佔銷貨收入淨額
之比例 | 銷貨收入
淨額 | 佔銷貨收入淨額
之比例 |
| 內銷 | 127,888 | 6.8 | 123,439 | 6.6% |
| 外銷 | 1,759,495 | 93.2 | 1,752,021 | 93.4% |
| 總計 | 1,887,383 | 100.0 | 1,875,460 | 100% |
-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2023-2032 年 全球 TFT LCD 市場需求>
| Units (Millions) | Year | ||||||||||
|---|---|---|---|---|---|---|---|---|---|---|---|
| Original, Specification | 2023 | 2024 | 2025 | 2026 | 2027 | 2028 | 2029 | 2030 | 2031 | 2032 | |
| Amusement | Game | 2.97 | 1.93 | 16.43 | 18.70 | 19.80 | 19.50 | 17.60 | 16.30 | 14.80 | 14.00 |
| AR VR HR near eye | AR VR HR | 8.81 | 9.98 | 6.14 | 4.92 | 3.86 | 3.60 | 3.38 | 3.14 | 3.07 | 3.01 |
| Automobile Monitor | Automobile Monitor (Others) | 34.15 | 30.76 | 33.38 | 31.02 | 30.60 | 30.78 | 28.60 | 27.40 | 27.30 | 27.14 |
| Center Stack Display | 95.55 | 105.15 | 104.45 | 104.31 | 103.69 | 103.47 | 102.04 | 99.77 | 96.59 | 94.39 | |
| Control panel | 5.85 | 6.00 | 5.37 | 5.17 | 5.00 | 4.73 | 4.74 | 4.65 | 4.49 | 4.49 | |
| Head-up display | 6.56 | 8.10 | 10.21 | 12.41 | 15.58 | 18.75 | 20.60 | 22.66 | 23.88 | 25.26 | |
| Instrument Cluster | 71.48 | 76.96 | 86.46 | 86.46 | 86.68 | 84.74 | 83.79 | 80.91 | 79.50 | 79.40 | |
| Passenger Display | 0.83 | 1.59 | 2.28 | 2.50 | 2.42 | 2.64 | 2.66 | 2.58 | 2.41 | 2.55 | |
| Room Mirror | 2.72 | 3.81 | 5.75 | 6.68 | 6.95 | 7.65 | 7.91 | 8.39 | 8.38 | 8.78 | |
| Side Mirror | 0.01 | 0.05 | 0.08 | 0.07 | 0.08 | 0.09 | 0.09 | 0.09 | 0.10 | 0.10 | |
| Desktop Monitor | Desktop Monitor | 149.38 | 159.87 | 160.19 | 154.24 | 153.70 | 153.61 | 152.78 | 154.45 | 154.33 | 154.83 |
| Digital Still Camera | Digital Still Camera | 6.82 | 7.85 | 6.15 | 6.07 | 6.30 | 6.41 | 6.45 | 6.48 | 6.48 | 6.47 |
| LCD TV | LCD TV | 236.49 | 243.13 | 246.11 | 244.00 | 244.89 | 248.68 | 248.18 | 249.74 | 250.00 | 250.67 |
| Mobile PC | Notebook PC | 186.46 | 207.04 | 219.65 | 215.79 | 199.15 | 195.67 | 188.04 | 183.47 | 173.67 | 163.72 |
| Tablet | 251.25 | 263.64 | 274.05 | 267.47 | 259.18 | 254.26 | 254.51 | 255.78 | 250.16 | 248.90 | |
| Mobile Phone | Feature Phone | 237.72 | 153.31 | 139.30 | 135.61 | 131.57 | 127.42 | 123.12 | 117.53 | 113.81 | 109.87 |
| Smartphone | 826.59 | 779.30 | 769.45 | 753.65 | 716.37 | 679.82 | 664.97 | 651.41 | 638.70 | 626.76 | |
| Multi-function printer | Multi-function printer | 8.05 | 9.63 | 10.38 | 9.85 | 9.64 | 9.58 | 9.55 | 9.53 | 9.50 | 9.50 |
| Portable Navigation Device | Portable Navigation Device | 1.42 | 0.97 | 0.2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Public Display | Public Display | 9.32 | 6.38 | 4.97 | 4.70 | 4.61 | 4.76 | 4.69 | 4.86 | 4.85 | 4.97 |
| Smartwatch | Smartwatch | 220.03 | 218.80 | 216.71 | 213.33 | 211.11 | 207.48 | 202.31 | 199.15 | 194.90 | 189.15 |
| Others | Industrial | 16.20 | 16.93 | 13.33 | 12.89 | 13.08 | 13.38 | 13.54 | 13.90 | 14.13 | 14.41 |
| Others | 128.11 | 129.11 | 137.30 | 139.82 | 142.92 | 146.34 | 148.75 | 152.02 | 152.88 | 154.17 | |
| Total | 2,508.76 | 2,440.26 | 2,488.35 | 2,429.68 | 2,367.17 | 2,323.56 | 2,288.30 | 2,261.30 | 2,223.95 | 2,190.56 | |
| Growth Rate | 4% | -3% | 2% | -2% | -3% | -2% | -2% | -1% | -2% | -2% |
Source: Omdia 2026年
<2023-2032年全球AM-OLED市场需求>
| Units (Millions) | Year | |||||||||||
|---|---|---|---|---|---|---|---|---|---|---|---|---|
| Original_Specification | Application | 2023 | 2024 | 2025 | 2026 | 2027 | 2028 | 2029 | 2030 | 2031 | 2032 | |
| Amusement | Game | 7.70 | 5.70 | 4.40 | 2.21 | 0.99 | 0.55 | 0.30 | 0.20 | 0.20 | 0.21 | |
| AR VR MR near eye | AR VR MR | 1.50 | 0.33 | 0.00 | 0.45 | 0.71 | 1.30 | 1.53 | 1.82 | 2.02 | 2.22 | |
| Automobile Monitor | Center Stack Display | 1.00 | 2.10 | 2.14 | 3.13 | 4.14 | 4.90 | 6.90 | 8.88 | 10.99 | 12.38 | |
| Control panel | 0.04 | 0.18 | 0.20 | 0.30 | 0.38 | 0.40 | 0.41 | 0.46 | 0.48 | 0.45 | ||
| Instrument Cluster | 0.15 | 0.39 | 0.64 | 1.14 | 1.41 | 2.00 | 2.40 | 2.99 | 4.16 | 4.69 | ||
| Passenger Display | 0.05 | 0.07 | 0.08 | 0.42 | 0.83 | 0.90 | 1.06 | 1.38 | 1.68 | 1.80 | ||
| Side Mirror | 0.0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Desktop Monitor | Desktop Monitor | 0.82 | 2.01 | 3.46 | 4.69 | 5.33 | 5.99 | 6.75 | 7.62 | 8.07 | 8.54 | |
| Mobile PC | Notebook PC | 4.08 | 9.80 | 11.67 | 14.78 | 22.18 | 31.55 | 43.31 | 54.14 | 61.99 | 70.42 | |
| Tablet | 3.78 | 11.16 | 10.73 | 12.65 | 20.15 | 24.93 | 27.35 | 29.97 | 32.49 | 35.06 | ||
| Mobile Phone | Smartphone | 621.81 | 799.53 | 817.39 | 810.63 | 853.24 | 891.37 | 925.38 | 966.63 | 988.97 | 1,010.54 | |
| Mobile phone sub-display | Mobile phone sub-display | 16.08 | 14.82 | 14.37 | 24.14 | 28.97 | 31.47 | 34.00 | 37.24 | 41.15 | 45.10 | |
| OLED TV | OLED TV | 5.29 | 6.83 | 6.86 | 6.97 | 7.31 | 7.52 | 7.62 | 7.74 | 7.80 | 7.88 | |
| Public Display | Public Display | 0.01 | 0.01 | 0.01 | 0.01 | 0.01 | 0.01 | 0.01 | 0.02 | 0.02 | 0.02 | |
| Smartwatch | Smartwatch | 128.60 | 154.55 | 168.69 | 171.58 | 175.67 | 178.62 | 181.07 | 183.04 | 184.11 | 183.38 | |
| Others | Others | 2.31 | 1.09 | 0.81 | 0.78 | 0.70 | 0.63 | 0.58 | 0.59 | 0.60 | 0.61 | |
| Total | 793.23 | 1,008.56 | 1,041.43 | 1,053.88 | 1,122.03 | 1,182.12 | 1,238.67 | 1,302.71 | 1,344.75 | 1,383.29 | ||
| Growth Rate | 6% | 27% | 3% | 1% | 6% | 5% | 5% | 5% | 3% | 3% |
Source: Omdia 2026年
<2023-2028年全球車載TFT LCD市場需求>

Source: Omdia 2026年
由<2022~2032年全球TFT LCD市場需求>圖表可以清楚看出,因受全球市場經濟慢慢復甦及地緣政治等複雜因素交叉影響,相較於2024年的出貨量,2025年TV、MNT、Notebook、Tablet PC、Mobile Phone等產品都較2024年出貨量都增加。至於2026年,原本期待全球經濟能持續穩健復甦,加上大陸政府推出家電&汽車等舊換新的刺激方案等,希望能推升TV、MNT、Notebook、Tablet PC、Automobile、Public Display、Head Mount Display(VR/AR/AI)等相關終端產品需求成長,但2026年2月底突發的美伊戰事,衍生油價攀升及通貨膨脹,相關原物料大幅漲價,運輸費用也增加,時間也拉長,對終端需求會造成嚴重的衝擊。目前只能持續關注美伊戰事後續的發展。
由<2022~2032年全球AM-OLED市場需求>圖表可以明確看出,不論大尺寸或者中小尺寸AM-OLED產品,除2022年受疫情及全球經濟不佳等因素影響,整體出貨量較2021年減少外。2023~2032年整體出貨需求會持續穩定成長。當然如LCD需求相同,需要持續關注美伊戰事何時終止,及對市場的衝擊。而由<2023~2028年全球車載TFT LCD市場需求>圖表清楚呈現,車載面板不論是Automobile Monitor、Center Stack Display、Instrument Cluster、E-Mirror或HUD等用途,在2023~2028年期間都會持續穩定成長。當然也需要持續關注美伊戰事對車載終端市場需求的衝擊。綜言之,由上述三個圖表的相關資料可知,除了LCD TV、MNT、Notebook、Tablet PC及Samrt Phone五大產品外,Automobile LCD、Public Display、Smart Watch、Head Mount Display(VR/AR/AI)等應用及AM-OLED(Rigid & Flexible)相關產品的開發。未來勢必仍為各大面板廠兵家必爭之地。
3.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因素
A.利用現有大陸蘇州及深圳客服人員提供大陸華東/華南客戶更即時更全方位的服務。
B.除現有車載產品積極與LCD&Tier 1大廠配合外,也加速進行低內縮、更高耐久、高精細、高亮度、低反射、低阻抗及反射式等偏光板&光學膜的認證開發,以因應車載產品未來發展趨勢。
C.利用光學膜類生產與表面塗佈技術,開發高利基之精密塗佈產品。
(2)發展遠景之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A.下游客戶競爭激烈,要求降價壓力強
由於TFT-LCD/AM-OLED面板廠商新世代線(如G8.5/G10.5)已於2022~2026年陸續開出,將造成面板供應量大增,售價降低,原物料勢必面臨降價壓力。
<因應對策>
(a)不斷研發精進,即時推出高功能、高品質、高毛利產品,以減緩降價壓力,並往高毛利中小尺寸、工控、車載及穿戴式相關產品發展。
(b)持續改善生產流程,提高機速、稼動及裁切利用率,降低廠內耗損及加速主要原材物料在地化,以利降低整體成本。
(c)將現有專業的TN/STN,染料系及TFT產品生產線,更深耕新產品與市場擴大佔有率,以創造更大利潤。
B.潛在競爭者眾多
由於市場需求擴增,面板大廠採偏光板 In House 策略,競爭日益激烈。
<因應對策>
(a)適時調整產品組合,並搭配差異化市場策略,以擺脫潛在危機。
(b)不斷且快速研發改良產品,以領導市場需求,拉長潛在競爭者之學習曲線,並建立專利地圖,創造更有利競爭優勢。
(c)因大陸面板產能在2025年已佔全球產能將近 80%,所以公司必須積極搭配大陸現地裁切廠,以利就地供貨及服務大陸客戶,持續增加整體競爭力。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本公司主要產品為生產 LCD/OLED 用之偏光板,LCD 分類為 TN/STN/TFT。OLED 分類為 PM-OLED/AM-OLED。
- 偏光板的產製過程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今年整體營運在既有基礎上持續推進,產品佈局聚焦於車載及高附加價值應用,結構優化帶動利潤維持穩定表現。然而,隨著發展重心由過往中大尺寸逐步轉移至車用等較小尺寸產品上,單位產出所對應的材料需求與生產面積同步縮減,致使採購規模下降,在價格談判及備料彈性上面臨更高挑戰。
此外、今年國際局勢出現重大變化,美伊衝突已實質爆發且持續時間未明,對全球能源市場及供應體系造成明顯衝擊。原油價格劇烈波動,連帶推升石化相關原料成本、並進一步影響運輸費用與交期穩定性。近期上游材料廠商亦陸續發函通知,因應中東戰火影響,在原料取得及成本控管上已面臨困難,未來將改採滾動式報價機制,且即使接受價格上調,也無法保證如數供應。這對高度依賴進口能源之產業而言,此一情勢已直接反映於材料確保與成本壓力,採購作業須即時調整應對策略,以降低外部風險衝擊。
在供應體系方面,既有合作之國際材料廠仍為品質與技術穩定的重要支撐,惟終端與材料端連動加深,市場競爭壓力持續升高。敝司將持續運用既有製程經驗與靈活優勢,專注多樣化及客製化需求,穩步深化利基應用市場。
至於採購運作上,除維持現有合作關係廠商外,亦持續同步拓展替代來源,並透過資訊共享與技術交流,強化與協力廠商之合作深度,以提升開發效率與市場反應速度。同時、持續推動供應分散與庫存調整,以因應價格波動與供應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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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佔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及其增減變動原因
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3年 | 114年 | 115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 |||||||||
|---|---|---|---|---|---|---|---|---|---|---|---|---|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截至前一季止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 1 | Shandong Polar Point | 99,890 | 15.47 | 供應商 | MITSUI | 67,843 | 10.35 | 供應商 | Polar Point Trading Limited | 42,618 | 21.6 | 供應商 |
| 2 | MITSUI | 70,002 | 10.84 | 供應商 | OTHERS | 587,522 | 89.65 | 供應商 | OTHERS | 154,720 | 78.4 | 供應商 |
| 3 | OTHERS | 475,668 | 73.69 | 供應商 | - | - | - | - | - | - | - | - |
| 進貨淨額 | 645,560 | 100 | - | 進貨淨額 | 655,365 | 100 | 進貨淨額 | 197,338 | 100 | - |
114年度主要材料增減變動原因說明:
114年度以及115年Q1主要材料來源以日系與台系供應商為主,基於成本與材料調度風險考量,材料多元政策持續進行;日圓貶值之下,可以調度成本相對具優勢的材料。再者,112年下半年開始因應接單結構調整,大幅降低料價比過高的產品比重,著力於提升車載/工控/HUD等產品比重與開發車載用客戶群,對於日系材料依存度依然顯著。
-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3年 | 114年 | 115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截至前一季止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客戶A | 222,882 | 11.81 | 一般客戶 | 客戶A | 368,149 | 19.63 | 一般客戶 | 客戶A | 102,063 | 27.12 | 一般客戶 |
| 2 | 客戶B | 393,882 | 20.87 | 一般客戶 | 客戶B | 266,487 | 14.21 | 一般客戶 | 客戶B | 43,545 | 11.57 | 一般客戶 |
| 3 | 客戶C | 182,079 | 9.65 | 一般客戶 | 客戶C | 192,859 | 10.28 | 一般客戶 | 客戶C | 53,042 | 14.09 | 一般客戶 |
| 4 | 客戶D | 287,880 | 15.25 | 一般客戶 | 客戶D | 232,999 | 12.42 | 一般客戶 | 客戶D | 47,905 | 12.73 | 一般客戶 |
| 5 | 客戶E | 210,872 | 11.17 | 一般客戶 | 客戶E | 151,185 | 8.06 | 一般客戶 | 客戶E | 20,649 | 5.49 | 一般客戶 |
| 其他 | 589,788 | 31.25 | 其他 | 663,781 | 35.40 | 其他 | 109,177 | 29.00 | ||||
| 銷貨淨額 | 1,887,383 | 100.00 | 銷貨淨額 | 1,875,460 | 100.00 | 銷貨淨額 | 376,381 | 100.00 |
114年主要銷貨客戶營收變動原因說明如下:
因應消費產品LCD面板價格下滑,所以力特持續減少相關產品的出貨,並加速朝高毛利的產品發展(車載、太陽眼鏡、VR/AR等)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
115 年 3 月 31 日
| 年 度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115 度截至 3 月 31 日 | |
|---|---|---|---|---|
| 員工人數 | ||||
| (人) | 管 理 人 員 | 169 | 176 | 174 |
| 研 發 技 術 人 員 | 32 | 30 | 30 | |
| 作 業 員 | 386 | 386 | 377 | |
| 合 計 | 587 | 592 | 581 | |
| 平均年歲(歲) | 41.5 | 43 | 43.3 | |
| 平均服務年資 (年) | 12.3 | 12.9 | 13.2 | |
| 學歷分布比率 | ||||
| (%) | 博 士 | 0.2 | 0.2 | 0.2 |
| 碩 士 | 3.7 | 3.7 | 3.7 | |
| 大 專 | 44.5 | 44.5 | 43.7 | |
| 高 中 | 47.1 | 47.1 | 47.9 | |
| 高 中 以 下 | 4.5 | 4.5 | 4.5 |
註:上述資料含契約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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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環保支出資訊
(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
| 項次 | 裁罰/違紀 | 主管機關 | 裁罰內容 | 裁罰費用 |
|---|---|---|---|---|
| 1 | 2025/12/8 | |||
| (2025-10-02) | 桃園市政府 | |||
| 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
|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 ||||
| 文號:40-114-120017 | ||||
| 事由: | ||||
| 貴廠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206110004),案經本局114年10月2日派員至原地點複查,發現貴廠114年3月7日違規項目:廢電線電纜(D-2601)與廢塑膠(R-0201)仍混合貯存,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仍未完成改善。 | NTS12,000 | |||
| 2 | 2025/12/8 | |||
| (2025-10-02) | 桃園市政府 | |||
| 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
|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
| 文號:40-114-120018 | ||||
| 事由: | ||||
| 貴廠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206110004),案經本局114年10月2日派員至原地點複查,發現貴廠114年3月7日違規項目:廢電線電纜(D-2601)露天貯存,仍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仍未完成改善。 | NTS12,000 | |||
| 3 | 2025/12/8 | |||
| (2025-10-29) | 桃園市政府 | |||
| 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
|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
| 文號:40-114-120019 | ||||
| 事由: | ||||
| 貴廠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206110004),案經本局於114年10月29日派員至原地點複查,發現貴廠114年6月2日違規項目:廢熱膜油(經廠方人員表示係機台汰換所產生之廢熱膜油)D-1702仍未依規定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仍未完成改善。 | NTS30,000 | |||
| 4 | 2025/12/4 | |||
| (2025-11-06) | 桃園市政府 | |||
| 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60000元整。照改日期:115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
|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
| 文號:40-114-120006 | ||||
| 事由: | ||||
| 一、查台灣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手頭廠領有本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檢核期限至2029年10月11日,核准字號(H09206110004),主要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二、現場查核作業中,其廠區內新增貯存區(D-1799、R-0201),廢紙(R-0601),廢照明光源(R-2405),廢銅點(D-0202)及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區新增貯存廢塑膠(R-0201),有機性污泥(D-0901)貯存區新增貯存廢銅點(D-0202)及亦有否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資源回收區新增貯存廢紙(R-0601)及廢液閃天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亦有否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貯存區,未依原核定廢清書內容貯存前項行為核定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廢區配置圖不符,上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NTS60,000 | |||
| 5 | 2025/12/4 | |||
| (2025-11-06) | 桃園市政府 | |||
| 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120000元整。照改日期:115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
|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
| 文號:40-114-120007 | ||||
| 事由: | ||||
| 一、查台灣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手頭廠領有本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檢核期限至2029年10月11日,核准字號(H09206110004),主要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二、現場查核作業中,檢親廢液閃天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貯存區,未標示有否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上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NTS120,000 | |||
| 6 | 2025/11/25 | |||
| (2025-05-30) | 桃園市政府 | |||
| 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4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
|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
| 文號:30-114-110016 | ||||
| 事由: | ||||
| 貴廠係從事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統市環排水字第H1253-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30日派員至貴廠複查,核對貴廠於114年5月操作紀錄表發現廢水排放量於114年5月7日(672CMD)、5月8日(753CMD)、5月9日(602CMD)、5月13日(669CMD)、5月14日(684CMD)、5月15日(716CMD)及5月20日(649CMD)皆有超過許可證廢水排放量(貴廠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每日最大核准排放水量為587(五方公尺/日))之情形,未依核准之許可證內容運作。 | NTS49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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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2025/11/18
(2025-09-16)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110022
事由:
貢廠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206110004),業經本局於114年9月16日派員至原地點複查,發現貢廠114年1月24日違規項目:貢廠廢塑膠(R-0201)、廢鐵(R-1301)霧天貯存於廠區後方,仍未依照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捐廢塑膠(R-0201)、廢鐵(R-1301)半密間貯存。 | NTS24,000 |
| --- | --- | --- | --- | --- |
| 8 | 2025/11/7
(2025-07-14)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4-110004
事由:
貢廠領有本府核發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雞頭字第H4209-06號)及「熱媒加熱程序」(M06)(雞頭字第H3930-07號),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7月14日派員偕同請防局。
齊勉檢查處、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共同聯合稽查,現場查獲貢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情形為:M05程序之每日雞件紀錄在顯示:自113年7月14日起至114年7月13日止,污染源E003蒸氣鍋爐雞件為165日/年,污染源E004蒸氣鍋爐雞件為225日/年,再檢視許可證核定上開蒸氣鍋爐,各別雞件天數應係181日/年;其中,E004蒸氣鍋爐雞件天數已逾許可雞件天數,
顯與許可規定不符;再者該許可證核定E003蒸氣鍋爐、E004蒸氣鍋爐2台應交替使用,檢視自113年7月14日起至114年7月13日止,該2台蒸氣鍋爐合計52天/年,皆同時開啟使用,未依許可核定內容進行雞件。 | NTS100,000 |
| 9 | 2025/11/7
(2025-07-14)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4-110005
事由:
貢廠領有本府核發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雞頭字第H4209-06號)及「熱媒加熱程序」(M06)(雞頭字第H3930-07號),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7月14日派員偕同請防局。
齊勉檢查處、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共同聯合稽查,現場查獲貢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情形為:M06程序之每日雞件紀錄在顯示:自113年7月14日起至114年7月13日止,污染源E005熱媒鍋爐雞件為57日/年,污染源E006熱媒鍋爐雞件為253日/年,再檢視許可證核定前開熱媒鍋爐,個別雞件天數應係181日/年;其中,E006蒸氣鍋爐雞件天數已逾許可雞件天數,
顯與許可規定不符;再者該許可證核定E005熱媒鍋爐、E006熱媒鍋爐2台應循環使用,檢視自113年7月14日起至114年7月13日止,該2台熱媒鍋爐合計7天/年,皆同時開啟使用,未依許可核定內容進行雞件。 | NTS100,000 |
| 10 | 2025/10/23
(2025-04-30)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鍰新臺幣19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100050
事由:
貢廠於本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659巷35、35-1、37號係從事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水字第H1253-05號),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4月30日派員至貢廠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噸:5.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噸:5.0mg/L)。 | NTS198,000 |
| 11 | 2025/10/18
(2025-09-03)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9000元整。照改日期:114年12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4-100017
事由:
1.貢廠前經本府環保局告發在案,並以114年6月11日府環空字第1140155272號函限期於114年8月4日改善完成,合先啟明。2.今於114年9月3日進行複查,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核發現上述製程之(1)備用染色垢合區(E101)運作中,查未向本府報備故障而使用。(2)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109)調膠槽2台;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108)調膠槽2台,與雞件許可證不符。(3)製程液體、液體混合設備使用多項壓克力樹脂、添加劑未申報,以上複查結果與雞件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爰認定仍未改善,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NTS12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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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2025/10/11(2025-06-23)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4-100016
事由:
貴廠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206110004)。案經本局於114年6月23日派員前往禮查,經查資公司平鎮三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與貴廠合併。另曾同廠方人員至原平鎮三廠地下室勘查,查現場地下室貯存有原料及6桶廢膠,惟現場亦有常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NTS12,000 |
| --- | --- | --- | --- | --- |
| 13 | 2025/9/27(2025-06-02)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3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4-090056
事由:
貴廠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206110004)。案經本局於114年6月2日派員前往禮查,查獲貴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如下:於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方由,違反情事為:1.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未有標示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分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示。2.有害事業廢棄物敏壓黏合劑廢織物及黏著劑(經查貴廠安全資料表間欠點分別為-5°C及-10°C,曾屬於C-0301廢液間欠點小於60°C廢織物,經本局間隔檢視仍有廢液疲勞,且廠內未有清洗程序)與廢油混合物混合貯存,另查貴廠C-0301廢墊膠物亦相同混合貯存至廢玻璃及廢墊膠區域,未依規定與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開貯存。3.任意露天放置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廢液間欠點小於60°C)廢織物且周圍未有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 | NTS360,000 |
| 14 | 2025/9/27(2025-06-02)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文號:40-114-090057
事由:
貴廠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206110004)。案經本局於114年6月2日派員前往禮查,查獲貴廠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廢液間欠點小於60°C)廢織物經過1年尚未清除(112年12月18日(約1,440公斤)貯存迄今)。且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姓名。 | NTS60,000 |
| 15 | 2025/9/27(2025-06-02)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4-090058
事由:
貴廠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206110004)。案經本局於114年6月2日派員前往禮查,勾握貴廠112年1月至114年5月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廢液間欠點小於60°C)申報資料顯示廠內貯存量皆為0,惟現場亦發現有貯存廢織物,日期分別為112年12月18日(約1,440公斤)、112年9月26日(約720公斤)、113年11月27日(約720公斤)、114年2月13日(約720公斤),未依規定以網路方式登載其正確廢棄物貯存數量。 | NTS60,000 |
| 16 | 2025/9/27(2025-06-02)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090059
事由:
貴廠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206110004)。案經本局於114年6月2日派員前往禮查,查獲貴廠廠內堆置大量D-1702(廢熱鍍油,經貴廠人員表示係機台汰換所產生)未依規定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 NTS24,000 |
| 17 | 2025/9/23(2025-05-02)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090053
事由:
貴廠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206110004)。案經本局於114年5月2日派員前往禮查,查貴廠廠內廢墊膠混合物(D-0299)貯存毗鄰「平鎮區東陵段709地號」廠外土地,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平鎮區東陵段554、705及841地號」不符。 | NTS18,000 |
-69-
| 18 | 2025/9/22
(2025-06-25)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0月08日。處環境購買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4-090025
事由:
前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4月30日派員至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稽查,查獲未依許可證之登記事項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為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6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逾期仍未完成改善,爰依同法第45條規定按次處罰。 | NTS2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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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2025/8/26
(2025-03-07)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購買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4-080041
事由:
貴廠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206110004),案經本局於114年3月7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廠廢電線電纜(D-2601)與廢塑膠(R-0201)混合貯存,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且廢塑膠混合物(D-0299)應揭至貯存地點外,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罰鍰。 | NTS24,000 |
| 20 | 2025/8/26
(2025-03-07)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購買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080042
事由:
貴廠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206110004),案經本局於114年3月7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廠廢電線電纜(D-2601)露天貯存,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罰鍰。 | NTS12,000 |
| 21 | 2025/8/23
(2025-01-24)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購買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080032
事由:
貴廠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206110004),案經本局於114年1月24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廠廢塑膠(R-0201)、廢礦(R-1301)露天貯存於廠區後方,未依照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將廢塑膠(R-0201)、廢礦(R-1301)半密閉貯存,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罰鍰。 | NTS12,000 |
| 22 | 2025/7/11
(2024-09-27)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2000元整。處環境購買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070027
事由:
貴廠於本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659巷35、35-1、37號係從事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水字第H1253-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09月28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D01)接接檢測結果,生化需氮量:4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氮量:3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裁處罰鍰。 | NTS162,000 |
| 23 | 2025/6/27
(2025-04-30)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22日。處環境購買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4-060038
事由:
本府環保局於114年4月30日至力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稽查,查獲未依排放許可證之登記事項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規定第2項告發。 | NTS165,000 |
| 24 | 2025/6/27
(2025-05-09)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鍰新臺幣39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06日。處環境購買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
文號:30-114-060039
事由:
前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3月26日派員至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稽查,查獲雨水及廢(污)水未分流收集積形,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9日派員前往稽查,逾期仍未完成改善,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按次處罰。 | NTS39,000 |
| 25 | 2025/6/24
(2024-11-26)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6000元整。處環境購買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4-060031
事由:
貴廠係從事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水字第H1253-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26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查獲貴廠於11月廢水處理設備每日操作紀錄:11月6日放流水量為659度、11月7日放流水量為872度、11月8日放流水量為786度、11月12日放流水量為665度、11月14日放流水量為730度、11月19日放流水量為660度、11月20日放流水量為716度、11月21日放流水量為661度、11月22日放流水量為714度、11月23日放流水量為647度,惟貴廠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內容運作、與許可不符[貴廠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每日最大核准排放水量為587(立方公尺/日)],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裁處罰鍰。 | NTS2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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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2025/6/23
(2025-03-26)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06日。處環境議習2小時整。
法規:本污染防治法第18條,本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
文號:30-114-060030
事由:
該事業係從事其他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本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1253-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3月26日派員至該事業稽查,查繳本設施調勻槽(TO1-1)後方有一不明管線有繪水滾入兩水溝,檢測兩水溝殘留水pH為9.7,另施水系統區地面有殘留繪水滾入兩水溝,以pH試紙檢測地面殘留水pH為4-5,以上行為兩水及繪(污)水未分滾收集,核已違反本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本污染防治措施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產依同法第46條規定告發。 | NTS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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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2025/6/5
(2025-04-17)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8月04日。處環境議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4-060006
事由: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4年4月17日至現場(桃園市平順區建安里平東路659巷35、35-1、37號)進行稽查作業,會同常線人員稽查時今日現場查核染色組合區(E103)、染色組合區(E102)未作業,備用染色組合區(E101)運作中,且查未依空污法報備故障。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111)調膠槽1台;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110)調膠槽4台;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109)調膠槽5台;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108)調膠槽2台;另於同年4月24日現場稽查發現製程液體、液體混合設備使用多項添加劑與原核定許可證不符,以上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4條規定。 | NTS100,000 |
| 28 | 2025/5/2
(2024-10-07)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議習4小時整。
法規:繪畫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4-050002
事由:
常線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繪畫物清理計畫書,案經本局於113年10月7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發現常線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有油污滲出污染地面之情形,未保持貯存地點清潔完整,核已違反繪畫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繪畫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產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緩。 | NTS12,000 |
| 29 | 2025/4/16
(2025-02-20)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158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16日。處環境議習2小時整。
法規:本污染防治法第18條,本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文號:30-114-040015
事由:
前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0月7日派員至該事業稽查,查清潔維護井(TO1-08)進滾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維持正常功能,核已違反本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所訂本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並以本府114年1月15日府環水字第1140012745號函(114年1月17日送達)限期於文到後30日內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查清潔維護井(TO1-08)進滾管線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能計量,仍未維持正常功能,本案屆期未完成改善,依本污染防治法第46條拆次處罰。 | NTS15,800 |
| 30 | 2025/3/25
(2024-10-07)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16日。處環境議習4小時整。
法規:本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4-030007
事由:
該事業屬本污法列管之其他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本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1253-05號),案經本府環保局113年10月7日至該事業稽查,查獲該事業許可所登載之送滾繪水收集溝渠,現場已變更為緊急應變收集溝,並於廠區後方設有許可未登載之送滾繪水收集槽,未依排放許可證之登記事項運作,核已違反本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產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裁處罰緩。 | NTS105,000 |
| 31 | 2025/3/25
(2024-10-07) |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 | 主旨:罰緩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16日。處環境議習1小時整。
法規:本污染防治法第18條,本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文號:30-114-030026
事由:
該事業屬本污法列管之其他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其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繪(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水字第H1253-05號),案經本府環保局113年10月7日至該事業稽查,查獲清潔維護井(TO1-08)上方有一管線持續進滾,惟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遵循未累計,持續繼示為0,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維持正常功能,核已違反本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所訂本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本府產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罰緩。 | NTS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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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應對策:
1.擬採行政善措施部份
(1)改善計畫:
1.第一,二,三,四,五,七,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八共十六項廢棄物相關缺失:
A.廢棄物的相關問題與不符合狀況,力特光電已完成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的修改,並在114年12月12日審核通過,目前相關的缺失皆完成改善。
2.第六,十,十八,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九,三十,三十一共十一項廢水相關缺失:
A.目前已按照廠內實際運作方式,檢視相關缺失並修改,不符合的狀況已經提交廢水處理許可證修改,並在115年1月27號審核通過,目前相關缺失皆已改善完成。
3.第八,九,十一,二七項空汙相關缺失:
A.第八,九項,目前鍋爐操作許可證已修改完成,並協調現場人員須在操作紀錄上增加備註,相關缺失已改善完成。
B.第十一,二十七項,目前力特光電已申請空汙的相關許可變更,目前文件審核已通過,已進入功能測試階段,預計會在今年完成許可證之變更。
(2)未來三年預計環保資本支出:
| 項 目 | 115 年度 | 116 年度 | 117 年度 |
|---|---|---|---|
| 擬購置之防治污染設備或支出內容 | 1.變更廢水排放許可 | ||
| 2.老舊槽體汰換更新 | |||
| 3.廢水廠系統升級 | 1.變更廢水排放許可 | ||
| 2.老舊槽體汰換更新 | |||
| 3.廢水廠系統升級 | 1.變更廢水排放許可。 | ||
| 2.老舊槽體汰換更新。 | |||
| 3.廢水廠系統升級 | |||
| 預計改善情形 | 1.降低放流水 COD。 | ||
| 2.提升操作處理效能。 | |||
| 3.降低因自然災害(地震)或設備老舊所造成對生產之衝擊。 | 1.降低放流水 COD。 | ||
| 2.提升操作處理效能。 | |||
| 3.降低因自然災害(地震)或設備老舊所造成對生產之衝擊。 | 1.降低放流水 COD。 | ||
| 2.提升操作處理效能。 | |||
| 3.降低因自然災害(地震)或設備老舊所造成對生產之衝擊。 | |||
| 金額 | 費用 300 萬 | 費用 300 萬 | 費用 300 萬 |
(3)改善後之影響:
1.降低放流水COD超出法令標準之風險。
2.放低放流水硼含量超出法令標準之風險。
3.拆除無用之相關管路,有效排除繞流排放與雨汙未分流異常之風險,提升廢水廠整理5S,減少不符合法令之風險。
2.未採取因應對策部分:如產能增加時,廠內廢棄物存放空間仍有不足之疑慮,需再檢討目前廠內空間配置狀況,提高廠內之空間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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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勞資關係
(一)現行重要勞資協議及實施情形
- 員工福利措施
(1) 本公司員工除依法辦理勞工保險及健康保險,另為員工加保團體保險,保障項目包括壽險、意外險、醫療險、癌症險等。
(2) 本公司為充分照顧員工,除依法提供基本保障外,於89年5月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依法提撥福利金,該委員會統籌各項有關員工福利計畫之推展,並負責各項職工福利事項之規劃與執行。
- 員工訓練發展與績效管理
(1) 針對同仁之需求,開辦新進人員訓練、專業技術訓練及管理訓練等各類教育訓練,以提供員工完整的專業技能養成及自我成長啟發。
(2) 建立專業認證制度,以定期檢驗員工的知識技能,確保品質的穩定與提升。
(3) 定期發送相關產業發展與技術電子報,以擴展員工視野與眼界,隨時掌握產業動態。
(4) 為有效提升個人與組織績效,建置員工績效考核平台,以強化主管與部屬雙向溝通,共同訂定目標與發展計畫,檢討差異並制訂改善計畫,有效落實績效管理。
(5) 掌握員工職能與潛力,結合績效管理制度,規劃員工管理職與專業職之發展,與跨職務之輪調,以提升員工之能力與優勢,培養傑出人才。
- 員工獎勵與照顧
(1) 拔擢與獎勵表現優異之同仁,並樹立正向的工作態度與價值觀。
(2) 透過提案改善制度與獎懲制度,獎勵優異表現與成果,以提升員工創意與問題解決能力,並規範員工行為,以維護良好紀律。
(3) 本公司設有健康中心,結合醫療機構,提供健康諮詢,辦理健康宣導活動,舉辦各項員工聯歡活動,讓員工在身心健康、生活品質方面,得到妥善的照顧和協助。
- 員工溝通
本公司設立線上與書面的員工意見箱,提供即時的申訴與反應管道,並定期召開勞資會議,以正確傳達公司訊息,與員工保持順暢的溝通與互動,建立和諧的勞資關係。此外規範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職場不法侵害相關宣導與預防。
- 退休制度
(1) 本公司對正式聘用員工訂有勞工退休辦法,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退休時服務年資及平均月薪資為計算之基礎。
(2) 於八十九年八月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並每月按員工薪資百分之二,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保管,並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
(3) 自九十四年七月起,針對勞退新制,依法提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
- 其他重要協議
本公司設有書面與線上之員工意見箱,並定期召開勞資會議,以保持順暢的溝通與正向的互動,故無發生重大勞資糾紛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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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受損失:
- 勞工檢查結果違反勞動基準法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
| 事業單位名稱 | 負責人 |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條款 | 違反法規內容 | 處分機關 | 發文字號 | 處分日期 |
|---|---|---|---|---|---|---|
|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趙寄蓉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 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 | 桃園市政府 | 府勞條字第1140344137號 | 114/12/3 |
|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趙寄蓉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 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 | 桃園市政府 | 府勞條字第1150067042號 | 115/3/17 |
- 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
(1)處分金額:罰緩合計 250,000 元。
- 因應措施:
(1)以產能數據為基礎進行人力配置優化,降低人員流動所帶來之隱性成本與營運風險,提升人力資源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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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資通安全管理:
敘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等。
- 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 資通安全政策
- 具體管理方案
- 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一、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資訊中心為資通安全之權責單位,負責訂定公司資通安全政策、規劃暨執行資通安全作業與資通安全政策推動與落實,並向公司報告資通安全治理概況。
稽核室為資通安全監理之督導單位,負責督導公司資通安全執行狀況,若有查核發現缺失,旋即要求受查單位提出相關改善計畫與具體作為,且定期追蹤改善成效,以降低內部資通安全風險。

資通安全常委 資訊中心主管
資通安全作業規範細則督導推動及增修審核
資通安全常委 稽核主管
資通安全作業控制措施稽核作業推動
資通中心 運作執行
資通安全作業規範細則制定與運作執行及維護及進行資訊種子資安教育訓練
稽核室 系統監查
稽核資通安全作業控制措施之缺失及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改善
資通安全種子成員 資訊種子
持續配合資通安全作業規範細則推動與接受相關資通安全觀念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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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通安全政策
為建立安全、可信賴及可持續運作之資通安全環境,本公司致力於強化各項資通安全管理措施,以保障系統安全、設備安全及網路安全。此政策旨在保障本公司員工及所有相關內部與外部人員的權益,並有效降低因新資訊科技應用及環境變遷所可能帶來的未知資通安全威脅與風險特訂定本政策。
三、具體管理方案
- 端點安全:加強電腦及筆記型電腦的權限管理,確保操作環境的安全性。
- Web 安全:提升上網安全管理,全面改用 HTTPS 協定,減少資料傳輸過程中的潛在風險。
- 網路安全:強化內部網路的合規存取,確保骨幹網路穩定性,並啟用 VPN 雙因子驗證,以提升網路安全性。
- 資料安全保護:持續監控公用磁碟機,密切注意是否有大量檔案異動,避免因異常操作或攻擊造成資料損失。
- 異地備援機制:定期備份主機操作系統、檔案伺服器及資料庫,確保異地備援措施的有效性。
- 災害復原演練:定期進行災害復原演練,持續優化復原流程及操作作業,以提升應對能力。
- 系統安全檢測:定期檢查並評估資通安全管理作業的適切性,確保措施符合實際需求與標準。
- 資通安全通報機制:制定並落實資通安全事件的通報機制,以即時反應並減少事件影響。
- 導入 MDR/EDR:提升資安防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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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級作業系統:提升防禦力,避免成為網絡的攻擊弱點,讓駭客有機可乘
- 病毒防護:每台電腦皆安裝最新防毒軟體,並及時更新病毒資訊,強化防護能力。
資通安全事故通報機制

四、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監控網路流量異常狀況

端點防護監控與警示(最近90天)

- PotentiallyUnwanted:W32/App.fcf6d604a5!Online 34
- Adware:W32/PixelSee!mind_tc 4
- Trojan:W32/Kavala.UA!DeepGuard 4
- Hacktool:W64/KMSActivator!mind_tc 2
- PotentiallyUnwanted:W32/App!Online 2
- Suspicious:W32/Malware!DeepGuard.a 2
- Suspicious:W32/Malware!DeepGuard.ag 2
郵件監控與過濾警示

郵件類別比例(清單)
- 正安郵件:22268135 92.9%
- 危惧郵件:739277 3.1%
- 誘餵郵件:249014 1.0%
- 選訪郵件:0 0.0%
- 威脅郵件:75260 0.3%
- 丟棄郵件:640662 2.7%

連接層阻擋分時統計
■ 寄信人來源網域不存在阻擋
■ DoZ 改擊阻擋
■ 改量控制阻擋
■ IMARC 阻擋
■ 核心阻擋(連線層)
■ SPP 阻擋
■ IKIM 阻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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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列明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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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
力特光電科技於2025年4月6日遭受勒索病毒攻擊,起因於員工開啟釣魚郵件或存取惡意網站,導致網路共享磁碟設備中約100GB的檔案被加密。 -
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具體管理方案:
公司迅速啟動應變機制,隔離受影響系統、還原備份、並通報相關單位。事後,公司提出多項補強措施,包括加強郵件防護、權限控管、備份策略、系統更新以及導入MDR/EDR等,以提升資安防禦能力,並計畫加強員工資安意識培訓和建立定期演練制度。其能加強防禦縱深、備份備援效能、並能持續監控的資通安全環境(MDR & OFFLINE BACKUP)。
七、重要契約
列示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仍有效存續及最近年度到期之供銷契約、技術合作契約、工程契約、長期借款契約及其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之重要契約之當事人、主要內容、限制條款及契約起訖日期
115年03月31日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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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賃契約 | 矽興(蘇州)集成電路科技有限公司 | 108/10/1-120/9/30 | 蘇州廠房 | 無 |
| 租賃契約 |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1/03/01-116/02/28 | 平鎮二廠整棟 | 保租到114年2月28日 |
| 租賃契約 | 全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3/01/01-118/09/30 | 平鎮研發大樓6樓 | 保租到116年9月30日 |
| 租賃契約 | 全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3/03/01-118/09/30 | 平鎮研發大樓5樓 | 保租到116年9月30日 |
| 租賃契約 | 全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3/06/01-118/09/30 | 平鎮研發大樓4樓 | 保租到116年5月31日 |
| 租賃契約 | 全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3/09/01-118/09/30 | 平鎮研發大樓3樓 | 保租到116年8月31日 |
| 租賃契約 | 全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4/04/01-118/09/30 | 平鎮研發大樓2樓 | 保租到117年3月31日 |
| 租賃契約 | 全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4/02/01-116/01/31 | 平鎮研發大樓7樓 | |
| 長期借款 | 陽信商業銀行 | 112/10/06~115/10/06 | 營運週轉 | 無 |
| 中長期借款 |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 113/08/22~118/08/22 | 營運週轉 | 無 |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差 具 | |
| --- | --- | --- | --- | --- |
| | | | 金 額 | % |
| 流動資產 | 1,362,077 | 1,621,867 | (259,790) | (16.0) |
| 非流動資產 | 2,565,955 | 2,628,052 | (62,097) | (2.4) |
| 資產總額 | 3,928,032 | 4,249,919 | (321,887) | (7.6) |
| 流動負債 | 1,257,340 | 565,009 | 692,331 | 122.5 |
| 非流動負債 | 191,361 | 1,095,996 | (904,635) | (82.5) |
| 負債總額 | 1,448,701 | 1,661,005 | (212,304) | (12.8) |
| 股本 | 1,670,000 | 1,690,000 | (20,000) | (1.2) |
| 資本公積 | - | - | - | - |
| 保留盈餘
(累積虧損) | 822,294 | 942,889 | (120,595) | (12.8) |
| 其他權益 | 28,636 | (2,376) | 31,012 | 1,305.2 |
| 庫藏股票 | (41,599) | (41,599) | - |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之權益總額 | 2,479,331 | 2,588,914 | (109,583) | (4.2) |
| 權益總額 | 2,479,331 | 2,588,914 | (109,583) | (4.2) |
| 1. 增減比例超過 20% 之變動分析:
流動負債:主要係因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增加所致。
非流動負債:主要係因長期借款於一年內到期致使非流動負債減少。
其他權益:主要係因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影響所致。
2. 最近兩年度財務狀況變動影響:對財務狀況無顯著影響。
3. 未來因應計劃:不適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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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務績效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例(%)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 | 1,875,460 | 1,887,383 | (11,923) | (0.6) |
| 營業成本 | 1,268,354 | 1,193,695 | 74,659 | 6.3 |
| 營業毛利 | 607,106 | 693,688 | (86,582) | (12.5) |
| 營業費用 | 341,872 | 340,986 | 886 | 0.3 |
| 營業利益 | 265,234 | 352,702 | (87,468) | (24.8)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39,886) | 21,368 | (61,254) | (286.7) |
| 稅前淨利(損) | 225,348 | 374,070 | (148,722) | (39.8) |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57,420) | (36,800) | (20,620) | 56.0 |
| 本期淨利(損) | 167,928 | 337,270 | (169,342) | (50.2) |
|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32,542 | 6,351 | 26,191 | 412.4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00,470 | 343,621 | (143,151) | (41.7) |
| 淨利(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167,928 | 337,270 | (169,342) | (50.2) |
| 綜合損益總額 | 200,470 | 343,621 | (143,151) | (41.7)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 | | |
| 1. 增減比例超過 20%之變動分析:
營業利益:主要係因營業成本增加致使毛利減少所致。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主要係因外幣兌換損失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份額影響所致。
稅前淨利(損):主要係因營業利益減少及營業外收支影響所致。
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係因財稅暫時性差異影響所致。
本期淨利(損):主要係因稅前淨利減少及所得稅費用增加所致。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主要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之影響。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主要係因本期淨利減少及其他綜合損益影響所致。
淨(損)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主要係因本期淨利減少所致。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主要係因本期綜合損益減少所致。
2.預期未來一年銷售數量及其依據:請參照第1-2頁之「壹、致股東報告書」。
3.最近兩年度財務績效變動影響:對財務績效無顯著影響。
4.未來因應計劃:不適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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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現金流量
(一) 114 年度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初現金
餘額 ① | 全年來自
營業活動
淨現金流量② | 全年
現金流出量
③ | 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① + ② - ③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投資計劃 | 融資計劃 |
| 148,275 | 557,032 | 548,462 | 156,845 | - | - |
| 本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主要係淨利加計不影響本年度現金流量之存貨跌價、
減損損失、折舊及攤提。
2.全年現金流出量:主要係償還銀行借款等現金流出。 | | | | | |
(二)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初現金
餘額 ① | 預計全年來自
營業活動
淨現金流量② | 預計全年
現金流出量
③ | 預計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① + ② - ③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投資計劃 | 融資計劃 |
| 159,062 | 462,765 | 347,500 | 274,327 | 56,830 | - |
| 未來一年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預計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主要係預估營運所產生之現金流入。
2.預計全年現金流出量:主要係償還銀行借款等現金流出。 | | | | |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一)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不適用。
(二)預期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1)本公司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設立力特光電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從事偏光板之製造及銷售,截至114年度本公司已投入美金計$19,000仟元。
(2)本公司106年度6月29日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經授審字第10620714740號函核准,投資香港渝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渝特)港幣1,700元,並取得渝特17%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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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公司關係企業力特光電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於107年12月25日投資重慶雲和八方人民幣200萬元,取得2%股權。108年6月19日增加投資重慶雲和八方人民幣400萬元,取得4%股權,總計取得重慶雲和八方6%股權。
(4) 本公司110年4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透過關係企業力特光電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投資深圳市力華盛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幣800萬元,以取得該公司32%股權。力特光電(蘇州)有限公司已分別於110年5月27、110年6月10日、110年6月17、110年6月29日分別匯出人民幣200萬元;力華盛並於同年8月20日完成驗資報告。
(5) 本公司基於未來在長期營運策略上擴展第二關鍵事業及掌握全球物聯網資安商機,於112年3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智能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期投入新臺幣壹億貳仟萬元整,持股比例為 24.54% 。
(6) 本公司基於未來在長期營運策略上擴展相關事業及掌握生技產業技術商機,於113年12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智必立國際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期投入新臺幣壹億貳仟萬元整,持股比例為 19.7% 。
(二) 轉投資獲利或虧損分析
本公司114年度對被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為新台幣34,699仟元。
(三) 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預計參與投資智必立國際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投入金額新臺幣肆仟肆佰參參萬貳仟陸佰肆拾元整。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風險事項分析及評估
(一) 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匯率變動:本公司對外幣部位,隨時掌控匯率之趨勢,適度承作遠期外匯交以規避外幣部位之匯率風險。114年度匯兌損失為新台幣29,841仟元。
- 通貨膨脹:本公司材料成本呈微幅降價趨勢,通貨膨脹對本公司無重大影響。
(二)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主要為遠期外匯交易,其目的係規避外幣計價淨部位之匯率波動風險,係屬非以交易為目的之交易活動。除上述交易外,本公司無從事高風險及高槓桿投資之交易。
(三) 未來研發計劃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 車載偏光板開發-信賴性提升(85/85 信賴性保證)、新補償膜評估、新表面處理導入
- AR 產品開發及相關生產及測試設備導入
- OLED用偏光板開發
- 太陽眼鏡產品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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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來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對於國內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予以密切注意及務實改進,並與國際體制、技術、人才等同步發展,以提升產業競爭力,並謀求與世界接軌,積極地與各國進行經貿往來,配合政府推動經濟自由化、國際化、制度化的政策,有效增加、完善公司營運效能及制度,並依主管機關之要求,執行 ESG 評估及報告事宜。
(五)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
力特為各相關產業協會之重要成員,與上下游客戶的市場及技術人員關係非常密切,對產業上游原料的動態、顯示器新技術的發展趨勢、終端客戶的需求皆能確實掌握。而公司為因應 LCD&OLED 顯示市場需求的變化及價格競爭,除持續材料在地化及降低成本外,亦積極開發利基型產品(超薄型偏光板、染料系偏光板、PMVA 用偏光板、TFT 車載用偏光板、PM/AM-OLED 用偏光板、HUD 防塵蓋板用偏光板、穿戴式產品(智能手環/手錶及 VR/AR/AI 眼鏡等)用偏光板、太陽眼鏡用偏光鏡片、可撓式產品相關材料及觸控用光學材料等..)以利持續提高營收及獲利。因此雖 LCD&OLED 上下游產業的市場需求及技術發展變化非常快,但力特皆能隨著產業的脈動彈性作調整,持續創造在客戶端的價值,成為客戶的重要關鍵供應商。另外,公司為了穩健經營及分散顯示產業的經營風險,所以陸續架構公司發展的另外兩隻腳,一隻腳投資資安產業,另一隻腳投資生醫科技(電漿美容儀、面膜等),以利公司經營也能跟上全球科技及生醫發展的趨勢。
-
力特已建立全面的資料備份和網路與電腦相關資通安全防護措施,但無法保證所控管或支持核心業務持續運作必要之資通系統,完全避免來自任何第三方癱瘓系統的網路攻擊或窺探機密資訊。這些網路攻擊以非法方式入侵力特的內部網路系統,進行破壞公司之營運及商譽等。在遭受嚴重網路攻擊的情況下,公司的系統可能會遺失公司重要的資料,造成損失,包含:
-
無法進行生產報工作業,包裝出貨因此停擺影響交貨。
- 電子付款暫停,造成公司信用受損。
- 出口退稅資料無法在報關前上傳而影響退稅。
- 研發及生產技術外洩,影響公司競爭力。
-
洩漏客戶或廠商或員工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專有資訊,影響公司商譽及可能面臨重大法律責任及賠償等。
-
為了預防及降低攻擊所造成的傷害,力特將落實相關改進措施並持續更新,包含:
(1) 建置機台入廠掃毒機制以防止內含惡意軟體的機台進入公司。
(2) 強化網路防火墻與網路控管,以防止電腦病毒跨機台及跨廠區擴散。
(3) 導入防火墻、多因素驗證(MFA)、定期系統更新及資安監控機制。
(4) 依電腦類型建置端點防毒措施,加強防護遠距辦公增加資料外洩及存取控制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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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導入先進的解決方案及技術以偵測與處理惡意軟體。
(6) 導入系統主機 HA 高可用性技術確保企業關鍵業務持續運作,降低財務與信譽風險。
(7) 實施重要資料備份加密、異地備份機制,並制定資安事件應變計畫,以降低攻擊影響
(8) 定期資安宣導/訓練,提高員工對資安防護意識及防毒防駁的警覺性。
(9) 加強釣魚郵件偵測與加強社交工程演練以測試員工資安意識。
(10) 建立一個整合的資通安全維運平台,並定期執行員工警覺性測試及委託外部專家執行資通安全評估。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自 91 年 10 月上市後,建立發言人及公開資訊作業,並適時舉辦法人說明會以提高財務業務資訊透明度。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 114 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從事併購計畫,故無此項可能產生的風險存在。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短期內並無擴充國內廠房之計畫,而以提高現有產能利用率及提高生產效率為主要目標,透過現有設備之改良,以提高生產效率。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 本公司之主要客戶集中於國內外面板大廠,為分散客戶之信用風險,除謹慎審核客戶信用額度外,並與銀行團簽訂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讓售合約,降低客戶之信用風險可能產生之影響。
- 為降低應收帳款逾期或被倒帳之風險,本公司積極分散客戶之集中度,並分散採購原物料之來源,以減少對日系等少數供應商之依賴度。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董事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並無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之情事,故對公司之營運並無重大影響。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經營階層專注公司經營,輔以董事及獨立董事組成之審計委員會之協助及支持,並無經營權改變對公司可能產生之風險存在。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件
- 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無已判決確定或訴訟繫屬中之重大影響事件。
- 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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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無已判決確定或訴訟繫屬中之重大影響事件。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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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點選「單一公司」項下「電子文件下載」之「關係企業三書表專區」點選查詢。
網址: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t57sb01_q10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不適用。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四、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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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蔡金基
力特光電引領您 進入LCD的彩色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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