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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3

Mar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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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26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53,697,7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6%。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 号)核准,公司向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会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安芯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江西赣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 7 名对象非公开发 行新增股份 567,524,112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发行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2,926,045 1,199,999,999.90 18
2 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 160,771,704 999,999,998.88 18
3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8,231,511 299,999,998.42 6
4 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2,154,340 199,999,994.80 6
5 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 32,154,340 199,999,994.80 6
6 共青城安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131,832 429,999,995.04 6
7 江西赣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2,154,340 199,999,994.8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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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67,524,112 3,529,999,976.64 -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 567,524,112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并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2,694,739,325 股变更为 3,262,263,437 股。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了回购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本次注销股份合计 4,445,947 股,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3,262,263,437 股变更为 3,257,817,49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22)。此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发行的股份数量。

2022 年 3 月 29 日,除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合屏投 资有限公司外,其他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5 名特定对象认购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获配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257,817,490 股,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 限售股为 353,697,7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6%。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做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对于本次认购取得的股份,作出不可撤销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次认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上述限售期内,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约定。

(3)限售期届满后,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 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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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 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说明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三)。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53,697,7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6%。

  •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 2 名,证券账户总数 2 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东账户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质押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1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2,926,045 192,926,045 5.92% 0
2 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 160,771,704 160,771,704 4.93% 0
合计 353,697,749 353,697,749 10.86% 0
  • 注:上述总股本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 3,257,817,490 股计算;列示数据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

  • 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72,398,413 11.43% -353,697,749 18,700,664 0.5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85,419,077 88.57% 353,697,749 3,239,116,826 99.43%
三、总股本 3,257,817,490 100.00% 0 3,257,817,490 100.00%

注:变动后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发行时做出的股份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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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 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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