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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Apr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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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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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 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 有力保障。公司监事通过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情况, 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监察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0次监事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出售无形资产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共 4 项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增补 监事的议案》共 2 项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 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 正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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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及《关于增加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共10项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 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共2项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 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共1项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 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审核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 额的议案》及《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6项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应 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共1项议案。

8、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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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2021年第三季度报 告》及《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共3项议案。

9、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监 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共1项议案。 10、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监 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及《关 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共4项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股权激励、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 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监事会恪尽职守,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 式,对公司2021年度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董事会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以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出发点,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目标 明确、管理科学,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未发现有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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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 财务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按时披露,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良 好,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4、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等 相关事项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上 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考核指标科学、合理, 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 计划的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均符合“诚实守信、公开平等”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无内幕交易,也未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金流失。 6、本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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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定价方式符合公允、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了内幕信息保密工 作,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 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制度,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情形。报告期内,公 司也未存在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8、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经过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交流,结合 在公司观察和了解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9、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与检查。监事会 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勤勉 尽责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违反信息公平披露以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 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并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 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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