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OFILM Group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Apr 29, 2020

54493_rns_2020-04-29_fdcc5d6c-a02b-4597-8951-9af91861e78c.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042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权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的背景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欧菲光”) 因2019 年经营面临阶段性困难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欧菲控股”)质押率高的双重风险,经与南昌市政府、南昌工业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工控”)多次协商,同意以纾困的方式对公司 进行支持,通过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工业”)受让欧 菲控股持有上市公司16%的股权,缓解控股股东的质押风险,帮助公司渡过暂时 的经营困难。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高”) 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与南昌工控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欧菲控股及裕高 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3,405.8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 式转让给南昌工控或其指定机构,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

2019 年10 月22 日,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蔡荣军先生、蔡高校 先生与南昌工控及其全资子公司国金工业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 议》,欧菲控股拟向国金工业转让434,058,740 股的欧菲光股份,占欧菲光总股 本的16%,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00 元/股,共分三期交割;此外,欧菲控股及其 一致行动人裕高、蔡荣军先生于同日与国金工业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详见 公司于2019 年10 月23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转让事项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31)。

2019 年11 月4 日,欧菲控股将其持有的162,772,028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6%)转让给国金工业,并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19 年 11 月5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第一期交割过户完成的公告》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告编号:2019-142)。

二、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

在南昌市政府和国金工业的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下,目前公司经营情况 稳定,在宏观经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情况下,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 亿元,同比增长154.89%,同时控股股东的股权质 押风险已解除,纾困目的已经基本达成。

为维护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激发公司发展活力,鼓励自主创新,在完全竞 争的市场环境中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为南昌做出更大的贡献,为社会创造更大 的价值,经各方友好协商,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蔡荣军先生、蔡高校 先生与南昌工控及国金工业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部 分终止转让协议》,各方协商确定将欧菲控股向国金工业转让的股份数量由 434,058,740 股变更为 162,772,028 股,占欧菲光总股本的 6%。

三、《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部分终止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标的股份。各方协商确定将欧菲控股向国金工业转让的股权数量由 434,058,740 股变更为 162,772,028 股,占欧菲光总股本的 6%。

2、股权交割。各方确认标的股份已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交割完毕;本协议 签署并生效后,《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股权转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3、付款安排。标的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1,302,176,224 元,交易双方 确认已通过抵扣预付款的方式完成支付。

4、协议各方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继续有效,一致 行动期限为标的股份交割完毕之日起三年。

本次协议的签署,各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部分终止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0 年 4 月 29 日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