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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7
Oct 3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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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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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7-150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9 月16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7-136),详见2017 年9 月16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黄丽辉先生、郭剑先生、唐根初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宣利先生、李素雯 女生、肖燕松先生计划在2017 年10 月27 日至2018 年4 月27 日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5%)。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肖燕松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肖燕松先 生于2017 年10 月30 日至10 月31 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8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截至本公告日,肖燕松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 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计划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及本次减持情况
| 拟减持股 份占总股 本比例 |
||||||
|---|---|---|---|---|---|---|
| 持有股数 (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无限售流通 股数(股) |
拟减持数量 (不超过) |
|||
| 姓名 | 职务 | |||||
| 黄丽辉 | 董事、副总经理 | 3,362,740 |
0.12% |
2,487,740 |
375,000 | 0.014% |
| 郭剑 | 董事、副总经理 | 3,180,865 |
0.12% |
2,480,865 |
300,000 | 0.011% |
| 唐根初 | 董事、副总经理 | 2,643,897 |
0.10% |
2,118,897 |
225,000 | 0.008% |
| 宣利 | 总经理 | 750,750 | 0.03% |
575,750 |
75,000 | 0.003% |
| 李素雯 | 财务总监 | 3,882,225 | 0.14% |
2,832,225 |
400,000 | 0.015% |
| 肖燕松 | 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 |
1,700,000 | 0.06% |
650,000 |
400,000 | 0.015% |
| 合计 | 15,520,477 | 0.57% |
11,145,477 | 1,775,000 | 0.065% |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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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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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来源:个人持有股份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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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期间:2017 年10 月27 日至2018 年4 月27 日(窗口期内不得减持)。
-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
6、减持价格:跟进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肖燕松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减持价格 区间(元) |
减持数 量(股) |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
|||
|---|---|---|---|---|---|
| 姓名 | 职务 | 减持时间 | |||
| 肖燕松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2017 年10 月30 日 至10 月31 日 |
23.58 | 389,900 | 0.014% |
本次减持后,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肖燕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本次减持前持有 股票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
本次减持后持有 股票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
||
|---|---|---|---|---|---|
| 姓名 | 职务 | ||||
| 肖燕松 |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
1,700,000 | 0.063% | 1,310,100 | 0.048% |
注:减持前后的比例与减持股份所占比例之间的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肖燕松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肖燕松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 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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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未实施减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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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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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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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 促实施减持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肖燕松先生签署的《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10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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