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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an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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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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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07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本次担保对象中,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截至2022 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86.84%,江西晶浩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晶 浩”)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93.69%,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分别于 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 元(或等值外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1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4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 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5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 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的调剂以不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 并授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 相关的法律文件。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范围包括但

第 1 页/共 9 页

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 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 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1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少数股东投资期限展期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将南昌市液化石油气公 司(南昌市政公用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液化石油气”)对南昌光电的投 资期限进行展期,欧菲光及欧菲创新继续将其各自持有的南昌光电股权质押给 南昌液化石油气,同时将江西展耀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展耀”)名 下的不动产【产权证号:赣(2020)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081159号】抵押给南昌 液化石油气,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控股”)对公司及 欧菲创新在《回购及担保协议》及《回购及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 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主债务本金为人民币5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 公司少数股东投资期限展期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二、本次调剂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公 司在不改变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将控股子公司 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电”)未使用的担保额度42,800万 元调剂至控股子公司江西晶浩使用。南昌光电和江西晶浩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 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符合调剂条件。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为 南昌光电和江西晶浩提供的担保额度分别为157,200万元和62,800万元。本次子公 司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调剂后可
已审批担 已使用担保 可用担保 申请调剂 调剂后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2022 用担保额
保额度 额度 额度 担保额度 保额度
1231

第 2 页/共 9 页

日资产负
债率
欧菲光 南昌光电 83.49%
200,000

116,500.00

83,500.00

-42,800

157,200

40,700
欧菲光 江西晶浩 93.69%
20,000

20,000.00

0

42,800

62,800

42,800

注:以上已使用担保额度、可用担保额度、调剂后可用担保额度为根据2024年1月24日 汇率折算。

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 简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光电 向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晶浩拟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赁”)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与招银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江西晶浩与招银租 赁开展的融资金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担保额度调剂主体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额度调出方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05443033XU;

  • 3、法定代表人:赵伟;

  • 4、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

北;

  • 6、注册资本:229,977万元人民币;

  •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学玻璃、

  • 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 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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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

  •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9、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4,200 88.7915%
2 南昌市液化石油气公司 24,777 10.7737%
3 深圳欧菲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1,000 0.4348%
合计 229,977 100.00%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3930
(未经审计)
20221231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0,228.36 436,130.89
负债总额 329,394.21 364,105.33
其中:银行贷款 133,161.14 187,281.45
流动负债 328,378.99 362,970.48
净资产 60,834.15 72,025.56
2023 年前三季度
(未经审计)
2022 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35,280.86 655,085.60
利润总额 -11,410.38 -166,954.64
净利润 -11,410.38 -178,650.55
  • (二)担保额度调入方/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江西晶浩光学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7RWAH6W;

  • 3、法定代表人:申成哲;

  • 4、成立日期:2018年3月29日;

  •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1404号;

  • 6、注册资本:100,147万元人民币;

  •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

第 4 页/共 9 页

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显示 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 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 售,智能家庭网关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 网络设备销售,数字家庭产品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 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 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 器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 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电工器材制造, 电工器材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业设计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 (不含出版发行),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江西晶浩光学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9、江西晶浩光学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000 50.9251%
2 南昌高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9,000 48.9281%
3 深圳欧菲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147 0.1468%
合计 100,147 100.00%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3930
(未经审计)
20221231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1,537.88 284,601.04
负债总额 301,594.36 266,652.33
其中:银行贷款 12,029.61 4,005.58
流动负债 298,749.04 263,053.85
净资产 -56.48 17,948.71

第 5 页/共 9 页

2023 年前三季度
(未经审计)
2022 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67,725.63 442,267.27
利润总额 -18,013.55 -58,932.19
净利润 -18,013.55 -58,384.91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MA2UMQLC0T;

  • 3、法定代表人:李火清;

  • 4、成立日期:2020年4月13日;

  • 5、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创业大道与烔中路交汇处;

  • 6、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 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 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显示器件销售;智能车载 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功能玻璃和新 型光学材料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安防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导航终端制 造;导航终端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光学玻璃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8、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

  •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9、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990 99.9667%
2 深圳欧菲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10 0.0333%
合计 30,000 100.00%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第 6 页/共 9 页

2023930
(未经审计)
20221231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3,692.50 207,484.58
负债总额 289,982.26 180,170.71
其中:银行贷款 - -
流动负债 258,310.44 155,406.64
净资产 23,710.24 27,313.87
2023930
(未经审计)
2022 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01,642.35 689,213.88
利润总额 -4,705.15 -1,968.21
净利润 -2,966.39 -1,290.70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合肥光电的担保合同

  • 1、保证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

  •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

  • 3、债务人: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4、债权: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 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5、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 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 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

第 7 页/共 9 页

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江西晶浩的担保合同

  • 1、保证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

  • 2、债权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

  • 3、债务人:江西晶浩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4、主债权: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甲方对承租人享有 的全部债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甲方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即甲方有权要求 承租人履行的全部金钱给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按照主合同向甲方支 付的租金总额、违约金、手续费、租赁保证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使用费 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 的债权金额为准;以及甲方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租赁 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止。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 行期限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满两年时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 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

类型 金额(亿元人民币) 占截至20221231
净资产比例
经董事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 60.00 185.36%

第 8 页/共 9 页

类型 金额(亿元人民币) 占截至20221231
净资产比例
担保总余额 51.26 158.35%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七、备查文件

  • 1、《最高额保证合同》;

  • 2、《保证合同》;

  • 3、《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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