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OFILM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l 22, 2020
54493_rns_2020-07-22_390b790e-9b96-4480-a3f7-b91847e3dfa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08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与合肥 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合肥合屏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合屏”)分别签署《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建 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欧菲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以下合称“《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808,421,797 股人民币普通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数量为准,以下简称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公司与建投集团、合肥合屏已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3 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 议”),约定建投集团、合肥合屏作为公司董事会阶段确定的投资人以现金方式参 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款总额分别为人民币 120,000 万元、 100,000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 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中规定的战略投资者相关内容和监管要求,经 协商,双方同意建投集团、合肥合屏不再以董事会阶段确定的投资人身份参与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改为以询价方式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认购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总金额仍为人民币 120,000 万元、100,000 万元。
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乙方将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认购邀请书》进行意向申报,拟 申购股份数量为人民币 120,000 万元、100,000 万元除以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若乙方进行意向申报后作为发行对象最终获得配售,则应按 照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之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全部认购 款按时足额缴付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2、若乙方进行意向申报后作为发行对象最终获得配售,则乙方承诺其届时 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自甲方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得转让;乙方应根据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乙方所 认购的甲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限售期安排;乙方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甲方股 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的相关规定。
3、本补充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且自甲 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乙方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同意, 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条款均无需继续履 行,任何一方无需就原协议及前述原协议无需继续履行的情形向另一方承担违约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责任。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四)《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1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