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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l 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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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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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7-103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于2017年7 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 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3,612.4390万股(以下简称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7.83元。本次非 公开发行公司募集资金1,366,585,673.7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6,901,293.2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39,684,380.5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大华验字[2016]001015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智能汽车电子建设项目 | 80,000.00 | 6,320.90 | 2017年6月30日 |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15,661.00 | 1,029.34 | 2017年12月31日 |
| 3 | 流动资金 | 40,997.57 | 40,997.5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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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6,658.57 48,347.81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 1、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 态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1 | 智能汽车电子建设项目 | 2017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为实施“智能汽车电子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公司已成功进入众多 国内汽车生产厂商的供货体系,并着手进行技术资源整合和研发团队培养,以为智 能汽车电子相关产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创新保障。公司依托产业规模优势和大 客户服务能力,重点发展汽车电子前装市场,但汽车电子前装市场需配合汽车生产 厂商的整车研发周期。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系“智能汽车电 子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受下游汽车生产厂商整车研发进度的影响有所延 迟,因此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 对“智能汽车电子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适当延 期。
3、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 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在短期内会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进度产生一定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 来看,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保证后续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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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根据部分募集资金 项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竣工投产时间作出调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 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 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竣工投产时间进行延期。
4、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欧菲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临时)、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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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欧菲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项 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 综上,保荐机构对欧菲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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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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