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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Sep 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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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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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4-084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5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 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0,045.2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92 元。截至2014 年8 月15 日,公司实际 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45.2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2,001,003,840.04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9,018,000.04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人民币1,961,985,840.00 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 年8 月15 日 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明支行账号为75366339XXXX,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账号为400002772920052XXXX,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明支行账号为4102080004668XXXX 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账号为4420151830005252XXXX 的人民币账户;减 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090,452.03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9,895,387.9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32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 序号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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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2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3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4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发中心项目合 计 | 20.3120本项目已经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立项备案,文件号为洪经经计字[2013]78号。9.218本项目已经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立项备案,文件号为洪经经计字[2013]81号。20.7710本项目已经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立项备案,文件号为洪经经计字[2013]79号。2.062本项目已经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立项备案,文件号为洪经经计字[2013]77号。52.3540 |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3 年 10 月经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备案批准立项,并经深圳欧菲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14 年8 月31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22,741.75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已预先投入资金 | 建设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 | 其中:其他 | 流动资金 | |
|---|---|---|---|---|---|---|
| 1 | 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 | 12,571.02 | 9,282.30 | - | 3,288.72 | |
| 2 | 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 | 1,096.36 | 861.85 | - | 234.51 | |
| 3 | 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 6,053.47 | 4,659.74 | - | 1,393.73 | |
| 4 | 传感器及应用集成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 3,020.90 | 3,011.99 | 8.91 | - | |
| 合 计 | 22,741.75 | 17,815.88 | 8.91 | 4,91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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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4]004688 号《深圳欧菲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2,741.75 万元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 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意实施本次资金置换。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资金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 同意该项议案。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1、欧菲光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 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欧菲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欧菲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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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欧菲光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欧菲光使用募集资金 22,741.75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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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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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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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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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荐机构广发证券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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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计师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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