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OFILM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ug 28, 2014

54493_rns_2014-08-28_bf56d95b-294a-49c4-80ef-fb7552c88b3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4-076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非公 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对象承诺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共 8 名,分别是广东中科招商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 公司。上述 8 名投资者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 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三、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承诺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已对公司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 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 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 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 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 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8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