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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Mar 2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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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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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0 年7 月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方式取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10 年募集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9 号 文《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49,086,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70,914,000.00 元,原计划募集资金为 241,460,000.00 元,超额募集资金429,454,000.00 元。于2010 年7 月26 日存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截止2010 年7 月26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 年7 月26 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0]28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二)本公司2013 年1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取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13 年募集 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3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54 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7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499,9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7,219,94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1,452,760,060.00 元。

截止2013 年1 月1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02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995,374,251.30 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457,385,808.70 元。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161,846,415.11 元,加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00.00 元,尚 未支出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461,846,415.11 元。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的差 异为4,460,606.41 元,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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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初始存放金额
(注1)
存储
方式
备注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公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象湖支行
337010100100489755 454,980,600.00 59.78 活期
748460359840 1,000,000,000.00 3.53 活期
191719012925 100,000,000.00 40,685,241.68 活期
36001050800052510306 300,000,000.00 16,544,348.24 活期
200718860317 405,837,791.63 35,683,281.04 活期
190218860369 100,000,000.00 21,566,761.71 活期
1502210029300201075 150,000,000.00 4,698.09 活期
14983001040010042 100,000,000.00 47,362,021.04 活期
合 计 161,846,415.11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发行费用2,220,54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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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2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0 年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091.40 募集资金总额: 67,091.40 募集资金总额: 67,091.40 募集资金总额: 67,091.40 募集资金总额: 67,091.40 募集资金总额: 67,091.4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7,091.4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7,091.4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7,091.4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7,091.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44,286.13
7,555.62
15,249.65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精密光电薄膜元
器件生产项目
精密光电薄膜元
器件生产项目
20,171.00 20,171.00 20,192.63 20,171.00 20,171.00 20,192.63 21.63 2011 年9 月30 日
2 **精密光电薄膜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精密光电薄膜技
术研发中心项目
3,975.00 3,975.00 3,992.01 3,975.00 3,975.00 3,992.01 17.01 2011 年12 月20 日
小计 24,146.00 24,146.00 24,184.64 24,146.00 24,146.00 24,184.64 38.64
超募资金投向
3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0,000.00 30,350.34
---
30,000.00 30,350.34
350.34
2011 年10 月31 日
4 归还银行贷款 --- 9,320.00 9,320.00 --- 9,320.00 9,320.00 --- 不适用
5 补充流动资金 --- 3,625.40 3,625.40 --- 3,625.40 3,625.40 --- 不适用
小计 --- 42,945.40 43,295.74 --- 42,945.40 43,295.74 350.34
合计 24,146.00 67,091.40 67,480.38 24,146.00 67,091.40 67,480.38 388.98
  • 注1: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21.63 万元,该差额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注2: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17.01 万元,该差额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注3: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350.34 万元,该差额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注4:累计实际投资金额67,480.38 万元,与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万元的差额388.98 万元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专项报告 第 3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2013 年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5,276.01 募集资金总额: 145,276.01 募集资金总额: 145,276.01 募集资金总额: 145,276.01 募集资金总额: 145,276.01 募集资金总额: 145,276.0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99,537.43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99,537.43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99,537.43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99,537.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3 年度:
99,537.43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或截
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
玻璃项目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
玻璃项目
150,000.00 25,000.00 20,277.89 150,000.00 25,000.00 20,277.89 -4,722.11 2013 年8 月31 日
2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
尺寸电容屏及基建工
程项目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
尺寸电容屏及基建
工程项目
70,000.00 34,376.95 70,000.00 34,376.95 -35,623.05 2013 年9 月30 日
3 ***南昌欧菲光电ITO
薄膜生产项目
南昌欧菲光电ITO
薄膜生产项目
10,000.00 7,853.37 10,000.00 7,853.37 -2,146.63 2013 年9 月30 日
4 ****南昌欧菲中小尺
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
电容屏建设项目
40,276.01 37,029.22 40,276.01 37,029.22 -3,246.79 2013 年8 月31 日
合计 150,000.00 145,276.01
99,537.43
150,000.00 145,276.01 99,537.43
-45,738.58
  • 注1: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4,722.11 万元,系按合同付款进度分期付款,而未支付的款项。

  • 注2: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建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35,623.05 万元,系按合同付款进度分期付款,而未支付的款项,以及因

  • 为本项目暂时利用外租厂房实施,相关的厂房建设等基建工程尚处于较前期阶段。

  • 注3:南昌欧菲光电ITO 薄膜生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2,146.63 万元,系按合同付款进度分期付款,而未支付的款项。

  • 注4: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3,246.79 万元,系按合同付款进度分期付款,而未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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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4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0 年募集资金

2010 年9 月21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 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南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新型显示 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此项目是在公司现有基础上对产能的扩张,该项 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5 亿元人民币,其中购买土地及厂房预计1.2 亿元,配套设备及流动资 金预计2.3 亿元。公司将使用2 亿元人民币超募资金用于该项目建设,2 亿元人民币中1.2 亿用于购买土地及厂房,0.8 亿用于配套设备和流动资金部分,不足部分公司自行筹集。

2010 年12 月30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以下简称“项目2”),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 亿元人民币在南昌再 设立一全资子公司专注于光学及光学薄膜等系列光学产品。

2011 年8 月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增加对外投资》的 议案: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投资总额由3.5 亿增加到10 亿元人民币,其中购买土 地、厂房及生产设备预计6.68 亿元,流动资金预计3.32 亿元。原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不 变;厂房的建设和设备的加大投入,规模及产能相应的扩大,同时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在相 应的增加,流动资金的增加在一个合理的比例范围内。

2011 年10 月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变更部分超募 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目前“项目2”还在前期筹备中,此项目的1 亿超募资金暂时没有使 用,为了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将此1 亿资金变更投资到南昌欧菲 光科技有限公司,此公司原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现增加投资后变更为:注册资本3 亿元 人民币,总投资额10 亿不变。“项目2”以后需要资金由公司另行筹集。

以上1 亿资金变更至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时,连利息一并变更,利息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意见书,独立董 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2、2013 年募集资金(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实现专业分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中小项目及中大项目 的部分生产环节(或工序)拆分实施,并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1) 新设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欧菲光学”),由其 负责实施原中小项目及中大项目中的强化玻璃生产工序,项目名称为强化玻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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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5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目实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规划路以南区域变更至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樱路18号,拟采取外租厂房方式。

(2) 新设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欧菲光显”),由 其负责实施原中大项目中除强化玻璃外的其余建设内容,项目名称为中大尺寸电容屏建设项 目。南昌欧菲光显将通过受让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规 划路以南区域土地(中小项目及中大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的方式实施本项目基建工程。为把 握良好的市场机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募投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南昌欧菲光显将 暂时利用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实施中大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待本项目基建工 程完成后再搬迁至新建厂房。

(3) 以本公司向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欧菲光电”)增资的方式, 由南昌欧菲光电负责实施原中小项目ITO薄膜生产工序,项目名称为ITO薄膜生产项目。项 目实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规划路以南区域变更至南 昌欧菲光电现有厂房(南昌经济开发区丁香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4) 以本公司向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欧菲”)增资的方式,由南 昌欧菲负责实施原中小项目中除强化玻璃、ITO薄膜及基建工程外的其余建设内容,项目名 称为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 以北、规划路以南区域变更至南昌欧菲现有厂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以东、榆林路 以西、龙潭水渠以北、黄家湖西路以南区域)。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意见书,独 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除此之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情况

1、2010 年募集资金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已在《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248 页披露。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69,394,605.39 元。2010 年8 月 16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69,394,605.3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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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6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额

本次置换金额占
总投资额比例(%)
34.40
---
28.74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项目 20,171.00 6,939.46 6,939.46
2 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975.00 --- ---
合 计 24,146.00 6,939.46 6,939.46

2、2013 年募集资金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额为232,079,560.20 元。2013 年2 月2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临时)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32,079,560.20 元。公司监事 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额

本次置换金额占
总投资额比例(%)
---
---

---
57.62
15.98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目 25,000.00 --- ---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
建工程项目
2 70,000.00 --- ---
3 南昌欧菲光电ITO 薄膜生产项目 10,000.00 ---
---
4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40,276.01 23,207.96 23,207.96
合 计 145,276.01 23,207.96 23,207.96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0 年募集资金

(1)2011 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1 年10 月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 高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计划将59,893,581.82 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1 年10 月17 日至2012 年4 月16 日止,到期归 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到具体办理转账手续时将多出的利息一并转出。截至2011 年 12 月31 日实际转入60,339,916.22 元闲置超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保荐机构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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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7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出具核查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2012 年4 月13 日,本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60,339,916.22 元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2)2012 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年4 月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 高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计划将60,339,916.22 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2 年5 月9 日至2012 年11 月8 日止,到期归还 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到具体办理转账手续时将多出的利息一并转出。议案通过后,本 公司累计转出26,123,817.86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2 年7 月24 日将上述 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保荐机构已 出具核查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除此之外,本公司2010 年募集资金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2、2013 年募集资金

2013 年2 月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 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50,276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300 万元利息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补充期限为12 个月,自2013 年2 月26 日至2014 年2 月25 日止。公司保证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书,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2013 年9 月6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1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2013 年12 月6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10,576 万元提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余额为30,000 万元。

除此之外,本公司2013 年募集资金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相 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前期筹备充分,提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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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8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010 年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2011 年半年报披露的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实际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
产项目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
项目
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
中心项目
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
1 2012 年3 月31 日
2011 年9 月30 日
2 2012 年3 月31 日
2011 年12 月20 日
超募资金投向
3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12 年3 月31 日
2011 年10 月31 日
4
归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不适用
5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2、2013 年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2013 年半年报披露的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实际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
项目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
电容屏及基建工程项目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
容屏及基建工程项目
南昌欧菲光电ITO 薄膜
生产项目
南昌欧菲光电ITO 薄膜生
产项目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
屏建设项目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
建设项目
1 2013 年8 月31 日
2013 年8 月31 日
2 2013 年9 月30 日
2013 年9 月30 日
3 2013 年10 月31 日
2013 年9 月30 日
4 2013 年8 月31 日
2013 年8 月31 日

除此之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内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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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9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1、2010 年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

序号
项目名称
1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
项目
滤光片及组件利用率84.58%;
触摸屏利用率57.82%。
2
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
---
超募资金投向
3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
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85.22%(注4)
4
归还银行贷款
---
5
超募资金(不含募集资金利
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
---
合计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
3,544.49
4,725.99
194.44
1,943.91
4,520.69
---
---
---
---
---
---
--- 12,404.93 23,219.48
453.48 19,411.06
---
---
---
---
---
---
---
---
---
---
---
---
---
--- 15,949.42 27,945.47
647.92 21,354.97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6,659.04
注1
---
注2
---
注3
---
注5
---
注6
---
---

注1: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项目主要生产产品为红外截止滤光片及镜座组件、触摸屏,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项目建设期为一年半,预计全面投产后三年, 年平均新增销售收入27,005.67 万元,投资回收期4.66 年,投资利润率22.51%,项目内部收益率29.38%(税前),销售净利率17.50%。本项目红外截止滤光片 及镜座组件已于2008 年8 月开始前期初步筹划,于2011 年9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触摸屏于2010 年三季度开始建设,于2011 年9 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并开始进行试量产,产品良品率逐步提升。本项目承诺建成达产时间为2012 年3 月,因此2012 年承诺效益计算期间为2012 年4-12 月,计算口径与招股说明书 披露一致。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项目由本公司之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2012 年度由于加大研发投入,因此截止日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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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0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实现的效益未达到承诺效益,但随着销售规模的逐渐增大,2013 年度的实际效益已初步达到预计效益。

注2: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不单独核算效益,但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和可持续的发展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

注3: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不属于IPO 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投资的项目,系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利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在南昌欧菲实施的项目。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按 2010 年9 月决议,项目总投资3.5 亿元,于2010 年10 月开始建设,建设期18 个月;2011 年8 月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实施能力将项目总投资增加至10 亿元,预 计投产后第二年起新增利润25,446 万元(投产后第一年生产负荷按65%计算)。本项目承诺建成投产时间为2012 年3 月,因此2012 年度承诺效益计算期间为2012 年4-12 月。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2013 年募集资金的“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在同一主体南昌欧菲实施,因在同一公司 实施的两个募投项目产品相同,工艺、设备相近,为了更好的发挥协同效应,降低管理成本,本公司自2013 年第四季度起对两个募投项目统一管理,合并核算两 个募投项目的效益。“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13 年度的承诺效益为23,219.48 万元,“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的承诺 建设期为1 年半,前期利用自有资金逐步进行扩产,由于前期筹备工作较为充分,于2013 年8 月31 日提前投产,并产生效益,两个募投项目2013 年实际产生的 效益合计为37,684.15 万元。

注4:如注3 所述,由于自2013 年第四季度起对“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和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 统一管理, 因此累计产能利用率为两个项目的综合累计产能利用率。

注5、注6: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单独核算效益,但该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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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1 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2013 年募集资金

2、2013 年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项目名称
1
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目
2
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
基建工程项目
3
南昌欧菲光电ITO 薄膜生产项目
4
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

合计
截止日投资项
目累计产能利
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
---
---
---
---
---
---
---
84.02%
---
---
---
---
---
1,627.19
1,627.19
---
---
---
---
---
---
---
---
85.22%(注4)
---
---
---
---
---
---
---
---
---
---
---
---
---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注1
注2
注1
注3

注1:南昌欧菲光学强化玻璃项目与南昌欧菲光电ITO 薄膜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公司电容屏项目内部配套,因此不单独进行经济效益评价。根据本公司非公开 发行预案,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建工程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平均净利润8,759 万元;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 年平均净利润18,431 万元。

注2:南昌欧菲光显中大尺寸电容屏及基建工程项目承诺建设期为1 年半,由于暂时利用外租厂房实施,于2013 年9 月30 日提前投产。截止2013 年12 月 31 日已产生效益1,627.19 万元。

注3:“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和2010 年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向项目“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同一主体南昌欧 菲实施,因在同一公司实施的两个募投项目产品相同,工艺、设备相近,为了更好的发挥协同效应,降低管理成本,本公司自2013 年第四季度起对两个募投项 目统一管理,合并核算两个募投项目的效益。“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13 年度的承诺效益为23,219.48 万元,“南昌欧菲中小尺 寸电容屏建设项目”的承诺建设期为1 年半,前期利用自有资金逐步进行扩产,由于前期筹备工作较为充分,于2013 年8 月31 日提前投产,并产生效益,两个 募投项目实际产生的效益合计为37,684.15 万元。

注4:如注3 所述,由于自2013 年第四季度起对“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和“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统一管理, 因此累计产能利用率为两个项目的综合累计产能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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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本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的“南昌欧菲中小尺寸电容屏建设项目”和2010年募集资金超 募资金投向项目“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同一主体南昌欧 菲实施,因在同一公司实施的两个募投项目产品相同,工艺、设备相近,为了更好的发挥 协同效应,降低管理成本,公司自2013 年第四季度起对两个募投项目统一管理,合并核算 两个募投项目的效益。

(三) 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 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次募集资金已足额到位,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 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超募资金的使用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 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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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3 页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此页签字页,无正文)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总经理:杨依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宣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素雯

2014 年0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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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