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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Aug 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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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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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欧菲光 股票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2-055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 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购买土地基本情况
关于《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土地》议案已于2012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公 告(http://www.cninfo.com.cn)。此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为:晶湛(南昌)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3月2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9998万美元
住所: 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家湖路
经营范围:0.15微米以下集成电路芯片、半导体、新型电子元器件、
液晶显示屏、电子产品、照明灯具、微风力发电机组的生产、销售。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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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人:晶湛(南昌)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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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让标的:本次交易标的位于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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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黄家湖路以南、龙潭村以东、青岚水渠以北区域工业用地及地面建筑 物。厂区工业用地301亩,框架结构厂房28,208平方米、轻结构厂房 10,500平方米、框架结构办公楼11,674平方米、框架结构宿舍楼6,096 平方米、存量房14130.6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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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宗地用途:交易标的所涉及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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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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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让价款:本次交易标的总金额为134,815,463.00元(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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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亿叁仟肆佰捌拾壹万伍仟肆佰陆拾叁元整)。
- 5、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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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付款条件:对于土地、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存量房,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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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本合同中出让人所转让的土地所得,全部由受让方直接交给南昌经 开区管委会,用于抵扣出让人所欠南昌经开区管委会债务。
- 7、过户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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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条款:自协议生效之日,出让人将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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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权证、出让人与国土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 议、出让人补交地价款的合同(如有)、付清地价款的凭证、发票、投 资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全部原件交付受让方。双方共同 向土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项下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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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厂房、办公楼、宿舍楼房产转让的过户条款:本合同生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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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让人将本合同项下建筑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 证明、房产证、施工图、建筑施工合同、安装合同、监理合同、相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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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及凭证等全部原件交付受让方。因本合同项下房产转让产生的税、费, 受让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契税和印花税,其他有关营业税、所得 税等均由出让人承担。双方并在相关主管部门发出缴税(费)通知之日 起三日内据实支付。
3)、存量房的过户条款:本合同生效之日,出让人将本合同项下 建筑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房产证、施工图、 建筑施工合同、安装合同、监理合同、相关发票及凭证等全部原件交付 受让方。因本合同项下房产转让产生的税、费,受让方仅承担应由受让 方承担的契税和印花税,其他有关营业税、所得税等均由出让人承担。 双方并在相关主管部门发出缴税(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据实支付。 四、购买土地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投资成立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划,本次购买 土地将进一步解决公司规划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为公司未来的发展 提供必要的保障,具有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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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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