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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Apr 1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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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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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数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720,0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49,086,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70,914,000.00 元,原计划募集资金为 241,460,000.00 元,超额募集资金 429,454,000.00 元。于 2010 年 7 月 26 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中。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深 鹏所验字[2010]282 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 2012 年 03 月 31 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开户银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活期户 | 197713579805 | 25,750.31 |
| 合计* | 25,750.31 |
*其他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资金使用完毕,已于 2012 年 3 月 31 日前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项目、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投资设立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1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募集资金总额:67,091.4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61,102.04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61,102.04 | ||||||||||
| 2010 年: | 44,286.1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11 年: | 7,555.62 | ||||||||||
| 2012 年1-3 月 | 9,260.29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 使用状态日期 |
||||||||||
| 序 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 投资项目 |
募集前 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 投资金额 |
募集前 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与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差额 |
||||
| 1 |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 件生产项目 |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 件生产项目 |
20,171.00 | 20,171.00 | 20,192.63 | 20,171.00 | 20,171.00 | 20,192.63 | 21.63 | 2011年9月30日 | |||
| 2 | **精密光电薄膜技 术研发中心项目 |
精密光电薄膜技术 研发中心项目 |
3,975.00 | 3,975.00 | 3,992.01 | 3,975.00 | 3,975.00 | 3,992.01 | 17.01 | 2011年12月20日 | |||
| 小计 | 24,146.00 | 24,146.00 | 24,184.64 | 24,146.00 | 24,146.00 | 24,184.64 | 38.64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3 |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 |
- | 30,000.00 | 24,309.69 | - | 30,000.00 | 24,309.69 | -5,690.31 | 2011年10月31日 | ||||
| 4 | 归还银行贷款 | - | 9,320.00 | 9,320.00 | - | 9,320.00 | 9,320.00 | - | 不适用 |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 | 3,625.40 | 3,625.40 | - | 3,625.40 | 3,625.40 | - | 不适用 | ||||
| 小计 | - | 42,945.40 | 37,255.09 | - | 42,945.40 | 37,255.09 | -5,690.31 | ||||||
| 合计 | 24,146.00 | 67,091.40 | 61,439.73 | 24,146.00 | 67,091.40 | 61,439.73 | -5,651.67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的情况说明:
-
(1)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21.63 万元,该差额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2) 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17.01 万元,该差额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3)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5,690.31 万元,将按项目进度于 2012 年 3 月以后继续投入。
-
(4) 已累计实际投资金额 61,439.73 万元,与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1,102.04 万元的差额 337.69 万元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
(二)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情况说明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已 在《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 248 页披露。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 69,394,605.39 元。2010 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69,394,605.39 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额 |
本次置换 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占 总投资额比例(%) |
| 1 | 精密光电薄膜元 器件生产项目 |
20,171 | 6,939.46 | 6,939.46 | 34.40 |
| 2 | 精密光电薄膜技 术研发中心项目 |
3,975 | - | - | - |
| 合 计 | 24,146 | 6,939.46 | 6,939.46 | 34.40 |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置换 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 关规定。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0 年 9 月 21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在南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 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此项目是在公司现有基础上对产能的扩张,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3.5 亿元人民币,其中购买土地及厂房预计 1.2 亿元,配套设备及流动资金预计 2.3 亿元。公司将使用 2 亿元人民币超募资金用于该项目建设,2 亿元人民币中 1.2 亿用于购买土地及厂房,0.8 亿用于配套 设备和流动资金部分,不足部分公司自行筹集。
2010年12月3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 公司》的议案(以下简称“项目2”),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人民币在南昌再设立一全资子公司专 注于光学及光学薄膜等系列光学产品。
2011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增加对外投资》的议案:
3
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投资总额由 3.5 亿增加到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购买土地、厂房及生产 设备预计 6.68 亿元,流动资金预计 3.32 亿元。原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不变;厂房的建设和设备的 加大投入,规模及产能相应的扩大,同时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在相应的增加,流动资金的增加在一 个合理的比例范围内。
201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变更部分超募集资金投 向》的议案:目前“项目 2”还在前期筹备中,此项目的 1 亿超募资金暂时没有使用,为了提高资 金的利用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将此 1 亿资金变更投资到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此公 司原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现增加投资后变更为: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总投资额 10 亿不变。 “项目 2”以后需要资金由公司另行筹集。
以上 1 亿资金变更至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时,连利息一并变更,利息计入资本公积。上述 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 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除此之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为了满足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 拟计划将59,893,581.82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1年10 月17日至2012年4月16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到具体办理转账手续时将多出的利 息一并转出。截至2011 年12 月31 日实际转入60,339,916.22元闲置超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保荐代 表人已出具核查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除此之外,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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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等其他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的对照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相关内容做
逐项对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前期筹备充分,市场需求旺盛,提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具体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2011年半年报披露的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项目实际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
| 1 | 精密光电薄膜元 器件生产项目 |
精密光电薄膜元 器件生产项目 |
2012年3月31日 | 2011年9月30日 |
| 2 | 精密光电薄膜技 术研发中心项目 |
精密光电薄膜技 术研发中心项目 |
2012年3月31日 | 2011年12月20日 |
超募资金投向
| 3 |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 |
2012年3月31日 | 2011年10月31日 |
|---|---|---|---|
| 4 | 归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除此之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内容相符。
(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 24,146.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67,091.40 万元,超过计划多募集资金 42,945.40 万元。
2010 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 9,320.00 万元超募 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2010年12月3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议案,拟计划使用剩余3,625.40万元超募资金及欧菲光募集资金全部剩余滚存利息326,790.71元(截 止2010年12月29日)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具体办理转账手续时将多出的利息一并转出。截至2011 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36,641,062.20元超募集资金及欧菲光募集资金全部剩余滚存利息补充流动资 金。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 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5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 2012 年 03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611,020,418.18 元,募集资金余额应 为 59,893,581.82 元。截止 2012 年 0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5,750.31 元,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 60,339,916.22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60,365,666.53 元,与募集资金项目应有余额 59,893,581.82 元的差异为 472,084.71 元,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 利息收入余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将用于支付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 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土地出让款。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使用情况对照
1、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额 | 投资地点 |
|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项目 | 20,171.00 | 苏州 |
| 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3,975.00 | 苏州 |
| 合计 | 24,146.00 |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后 的投资额 |
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后的 投资地点 |
实际投资额 |
|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 项目 |
不变 | 不变 | 20,192.63 |
| 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 |
不变 | 不变 | 3,992.01 |
| 合计 | 24,184.64 |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12 年 3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 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承诺效益 | 承诺效益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季度实际效益 | 最近三年一季度实际效益 | 最近三年一季度实际效益 | 最近三年一季度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 效益 |
是否达 | 备注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09 年度 |
2010 年度 |
2011 年度 |
2012年 1季度 |
2009 年度 |
2010 年度 |
2011 年度 |
2012年 1季度 |
到预计 | |||
| 效益 | |||||||||||||
| 1 |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 件生产项目 |
滤光片及组件利用率 76.59%; 触摸屏利用率5.51% |
建设期 | - | - | - | 建设期 | 建设期 | 194.44 | 40.00 | 234.44 | 是 | 注1、 注2 |
| 2 | 精密光电薄膜技术 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 | 注3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3 | 新型显示技术光电 元器件研发及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 |
小尺寸触摸屏利用率 |
注4 | ||||||||||
| 22.87% |
- | - | - | - | - | 建设期 | 453.48 | 362.89 | 816.37 | 是 | |||
| 中大尺寸触摸屏利用率 20.30% |
|||||||||||||
| 4 |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5 |
| 5 | 超募资金(不含募 集资金利息收入)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6 |
| 合计 | - | - | - | - | - | - | 647.92 | 402.89 | 1,050.81 | - |
注 1: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项目主要生产产品为红外截止滤光片及镜座组件、触摸屏,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项目建设期为一年半,预计全面投产后三年,年平均新增销售收入 27,005.67 万元,投资回收期 4.66 年,投资利润率 22.51%,项目内部收益率 29.38%(税前),销售净利率 17.50%。本项目红外截止滤光片及镜座组件已于 2008 年 8 月开始前期初步筹划,于 2011 年 9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触摸屏于 2010 年三季度开始建设,于 2011 年 9 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开始进行试量产,产品良品率逐步提升。均已初步产生效益。 注 2:触摸屏产品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开始进入客户导入阶段,客户有华为、中兴等厂商。由于导入期间,只对客户指定机种做小批量生产用于认证,所以产能利用率 较低。
注 3:精密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不单独核算效益,但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和可持续的发展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注 4:新型显示技术光电元器件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按 2010 年 9 月决议,项目总投资 3.5 亿元,于 2010 年 10 月开始建设,建设期 18 个月;2011 年 8 月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实 施能力将项目总投资增加至 10 亿元,项目投产后第一年生产负荷按 65%计算,第二年达产,正常生产年份按 100%生产负荷考虑,计算生产期达产年项目收入为 198000 万元。该项目由 于前期筹备比较充分,已于 2011 年 10 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入量产阶段,产生效益。
注 5、注 6: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单独核算效益,但该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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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前次募集资金披露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截至 2012 年 03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次募集资金已足额到位,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本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超募资金的使用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宣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宣利
2012 年 0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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