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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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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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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米旭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 席,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具体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姓名 任职状态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米旭明 现任 4 2 2 0 0 2

注:本人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开始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已审议的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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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与 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上,对 《关于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投资期限展期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上,对 《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对《关 于拟出售公司部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暨签订回购协议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 2 次会议。 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计委 员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核了公司所有重要会计政策,定期 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 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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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参与公司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相关事项的事前审议职责。2023 年度任期内,公 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并对该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同意将其提交 到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四) 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沟通、考察、参加相关会议、审阅资料、视 频或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经营层和相关部门就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沟 通,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现金管理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重点关注事 项进行核查,就定期报告及重大交易的财务数据、盈利预测等进行查验。同时,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治理体系的建设,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 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现场调研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现场出席董事会 期间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 部管理和控制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和经验,重点 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规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等方面的事项,基于独立董事职责独立、 客观地发表意见。此外,也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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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所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 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依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法 律法规,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做到真实、及时、准 确和完整,切实维护好社会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七)其他履职情况

1、2023 年度任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3 年度任期内,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2023 年度任期内,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利用自身的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 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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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米旭明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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