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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Sep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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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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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8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汉斌先生因连续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六年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 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15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 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一、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米 旭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米旭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米旭明先生已取得经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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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 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米旭明先生简历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 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米旭明 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该岗位的职责要求, 具备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选举米旭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并同意在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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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米旭明先生 ,中国国籍,1975 年生,博士学历,毕业于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深圳大学教授、特聘研究员。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深圳经济特区房 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法本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米旭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米旭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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