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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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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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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欧菲光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事前已认真 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并听取了公司的相关 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二、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对公司上述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对于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示认可。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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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