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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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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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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其他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 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 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 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 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二、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
本次香港欧菲光、南昌光电、江西欧迈斯和苏州欧菲光对其部分应收账款进 行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规定,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 的真实、客观性原则,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时, 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出售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出售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 决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出售无形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
蔡元庆 张汉斌 陈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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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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