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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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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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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元庆)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在 2019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 况如下:
(一)在 2019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10 次股东 大会。本人出席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现场出席 6 次股东大会;对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意见情况
本人在 2019 年任职期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权,就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序号 | 独立意见 | 独立意见 | ||||||||||
|---|---|---|---|---|---|---|---|---|---|---|---|---|
| 时间 | 会议届次 | 独立意见事项 | ||||||||||
| 1 | 2019/ | 1/8 | 四届十七次 | 《关于拟变更公案》 | 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 | 同意 | ||||||
| 《2018年度内部 | 控制自我评价 | 报告》 | 同意 | |||||||||
| 《2018年度募集 | 资金存放与使 | 用情况的 | 专 | 同意 | ||||||||
| 2 | 2019/4 | /24 | 四届十 | 八次 | 项报告》 | |||||||
| 金 | 意 | |||||||||||
| 关联方资 | 用情况和对外 | 担保情况 | 同 | |||||||||
| 《2018年度利润 | 分配预案》 | 同意 | ||||||||||
| 《会计政策变更 | 》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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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同意 | |||
|---|---|---|---|---|
|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同意 | |||
|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同意 | |||
| 《2019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同意 | |||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 同意 | |||
| 3 | 2019/5/6 | 四届十九次 |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 同意 |
|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 | 同意 | |||
| 4 | 2019/6/20 | 四届二十一次 | 《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和开展票据池业务》 | 同意 |
| 5 | 2019/7/1 | 四届二十二次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 同意 |
| 6 | 2019/7/29 | 四届二十三次 |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 同意 |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同意 | |||
|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 同意 | |||
| 关于质押全资子公司股权 | 同意 | |||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 同意 | |||
|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 | 同意 | |||
|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 同意 |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 同意 | |||
| 7 | 2019/9/9 | 四届二十四次 | 对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 | 同意 |
| 8 | 2019/10/23 | 四届二十七次 |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 9 | 2019/11/18 | 四届二十八次 | 对出售安徽精卓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 同意 |
| 10 | 2019/12/19 | 四届二十九次 | 对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 | 同意 |
| 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 同意 | |||
| 对南昌产盟投资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议案 | 同意 | |||
| 对核销资产议案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9 年,本人任公司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任职期间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19 年,提名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规模和人员结构的情况、 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提出建议。2019 年 4 月 30 日,提名委员 会召开会议,提名杨依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7 月 1 日,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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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会议,提名曾兆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 12 月 19 日,提名委员会 召开会议,提名李水平先生为公司董事,提名张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提 名均获得一致通过。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对公司现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2019 年 度薪酬进行了讨论,并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做出相应调整。
四、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工作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在现场出 席董事会期间及其他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运 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就公司日常经营、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等事 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行使了投票职权。此外,也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 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对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保护能力。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依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法 律法规,认真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及时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人在公司任独立董事期间,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无独立董事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联系方式
蔡元庆: [email protected]
独立董事:蔡元庆
2020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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