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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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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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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曾燮榕)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于2016 年2 月19 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16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6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2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曾燮榕 2 0 2 0 0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2016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 次,本人列席会议0 次。

二、发表意见情况

2016 年,本人任职期间,就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未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1 2016/1/25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6 年,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并于2016 年1 月25 日的提名委员会会议中,提名高卫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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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委员会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意见
提名委员会 2016/1/25 提名高卫民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

四、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董事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在 参与投票及发表意见前,本人充分审核了相关材料,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等 充分交流,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及经验,审慎作出决定,独立客观发表意见。

本人在任职期间,主动了解公司治理情况,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完善情况, 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对于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持续关注,确保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人任职期间,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独立董事:曾燮榕

2017 年4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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