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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ug 3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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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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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审议的 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综合考虑收益不确定性和风险,本次公 司采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方式,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维护中小股东利 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也 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我 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1、本次依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确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 主要为部分核心团队成员,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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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8 月 29 日,该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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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价格确定的规定。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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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实施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 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 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
综上,我们同意以2016年8月29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50万股,授予价格为17.39元/股。
独立董事签署:
王红波 郭晋龙 高卫民
2016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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