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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pr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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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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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曾燮榕)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14 年9 月5 日至2016 年1 月25 日期间担任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 在工作中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及时了 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较好维护了公司规范化运 作及股东的合法利益,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2015 年度 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11 次;共召开 股东大会7 次,本人列席会议4 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对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及时了解听 取公司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之前,均认真研究相关议案材料,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董事会上,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 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运用自身 的知识背景,发表专业意见,积极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作用,为公司的健 康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2015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针对以下重大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中期票据》发表了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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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3、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201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第 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关于《购买融创天下(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发表了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制定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发表 了独立意见;
9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 2014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发 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查阅各届次董事会审议议案的相关文件 资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证券部主管披露工作负责人讨论信 息披露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 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并购重组可能带来的风险,获取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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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对公司发展方向、对外投资、研发创新、募集资金使用 等事项发表了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四)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积极主动履行相关职责。
(五)积极参与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 律法规及证监会、深交所有关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 护能力。
四、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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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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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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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在公司各位同仁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工作,感谢各位
同仁的帮助和支持!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独立董事:曾燮榕
2016 年4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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