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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an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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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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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增补公司独立董事 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曾燮榕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与实际情况一致,其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勤勉尽责,其辞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曾燮榕先生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二、经询问了解及认真审阅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卫民先生的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我们认为,高卫民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高卫民先生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高卫民先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增补高卫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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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1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