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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Sep 11, 2015
54493_rns_2015-09-11_573fd8eb-b4d2-43ba-b057-c2dc969d9ea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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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
我们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资料,认为: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本次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购买融创天下(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事项
1、公司将购买融创天下(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且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我们认为,股权转让协议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且股权转让价格公允。本 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公司的经营现状及当前市场发展趋势与实际经营需求做出的,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3、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审批执 行。合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购买融创天下(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 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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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王红波 郭晋龙 曾燮榕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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