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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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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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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 行全过程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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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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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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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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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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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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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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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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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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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大华对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及内部 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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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重点领域及审计策略和拟采取的措施、初步审计结果等 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4 月 26 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 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 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 事项如审计范围、人员和进度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定审计 工作计划。
(三)2024 年 4 月 2 日,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 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 再次召开沟通会议,对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审计事项进展、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以及初步审计结果等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建议。 (四)2024 年 4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关于 2023 年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结果、重点审计事项结果等汇报,并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大华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 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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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承担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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