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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Jun 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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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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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二〇一八年六月
重要事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公司"、"欧菲科技")对外公布 的《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 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广发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 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 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广发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 第一章 |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4 |
|---|---|
| 第二章 |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7 |
| 第三章 |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1 |
| 第四章 |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12 |
| 第五章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3 |
| 第六章 |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及偿债措施执行情况14 |
| 第七章 |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5 |
| 第八章 | 负责处理与本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16 |
| 第九章 | 其他情况17 |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2016 年 12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6] 2981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不超过 16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债券名称: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17 欧菲 02,112580。
四、发行主体: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 6 亿元。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利率: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 5.57%,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2 年固 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 续期限后 1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 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起息日:2017 年 9 月 4 日。
十一、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办理。
十二、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4 日,
若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4 日,第 2 年的利息连同回售债券的本金一起支付(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三、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4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年 末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到期日为 2019 年 9 月 4 日。
十四、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4 日,若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本金支付日为 2019 年 9 月 4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
十五、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 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六、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 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 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 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 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七、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八、发行时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用评 级")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十九、跟踪评级结果:根据联合信用评级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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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 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维持"17 欧菲 02"的债项信用评级"AA+"。
二十、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3、成立时间:2001 年 3 月 12 日
4、注册资本:2,714,445,975 元
5、股票代码:002456
6、股票简称:欧菲科技
7、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8、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9、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路 1166 号招商局广场 1 号楼 13 层
10、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 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 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 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2017 年度在全球经济宏观环境好转,外需逐步复苏,内需企稳回暖的背景 下,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与此同时,工信部及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了《信 息产业发展指南》,提出重点发展基础电子产业以及下一代移动互联网和信息消 费的智能终端产品,持续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上下游产业链结构提升。在 消费电子领域,中国智能手机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行业壁垒持续高筑,市场对 创新技术、研发能力、生产规模的需求将给以创新驱动和智能制造的企业带来结 构性增量的机遇。公司作为一家多元并举的科技领军平台型企业,凭借创新的技 术能力及具有前瞻性的战略布局,从产品的创新变革及需求增量中获得持续发展 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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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消费电子行业出现的新变化,公司管理层积极进取,紧紧抓住产业升级 创新带来的机遇,坚持推进以客户为导向的经营策略,新产品、新业务实现快速 发展,带动公司整体的收入和利润均实现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337.91 亿元 ,同比增长 26.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3 亿元, 同比增长 14.43%。公司营收和净利实现双增长主要源于公司充分发挥光学创新 和设计优势,摄像头业务取得快速增长,全球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公司持续优 化摄像头模组业务产品结构,双摄模组出货量占比迅速提升,在重点客户端热卖 机型的供货份额持续提高,从而带动公司整体利润水平明显改善。同时,公司继 续发挥触控领域产业龙头优势,把握 OLED 趋势下外挂式触控方案回归的产业机 遇,持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客户能力,国际大客户的触控业务良率稳步提升, 盈利能力不断加强。
在光学领域,公司通过收购索尼华南电子,获取 COB(Chip on Board)以 外的 Flip-Chip 关键制程及相关专利许可,顺利进入国际大客户供应链体系,在 产线自动化改造和高端模组的研发、制造实力也有了很大的提升。公司双摄模组 出货量占比迅速拉升,在重点客户端热卖机型的供货份额持续提高。另外,公司 也在自身优势产品的基础上适时的向产业链上游进行延伸发展,设立子公司欧菲 精密进军光学镜头产业,进一步深入布局光学元器件的研发和制造,加强垂直一 体化整合能力,提升产品成本控制和市场竞争综合实力。
在触控领域,公司在保持传统业务优势的基础上,凭借自身的创新能力和产 品设计能力,做好 OLED 趋势下触显业务新技术布局。公司成立神奇工场事业群, 研发布局了柔性薄膜触控感应层、3D 触控感应层、3D 全贴合等产品,国际大客 户的触控业务良率稳步提升,盈利能力持续改善。
在传感器产品领域,随着电容式指纹识别模组产品渗透率持续提高,公司的 产能规模优势和资源整合优势持续凸显。同时,在全面屏趋势引领下,公司优先 布局屏下光学式和超声波指纹识别模组,充分发挥公司在触控和指纹识别领域的 复合产业优势,开启指纹识别产业新一轮快速增长已蓄势待发。
此外,智能汽车业务随着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有计划的投入使用和产能持续扩 张,产品订单逐步释放。在报告期内,公司陆续收到多家汽车生产厂商的定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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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书,并积极配合产品开发和项目推进工作,已成为国内多家主流汽车厂商的主 要供应商。
三、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为 3,083,825.1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6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10,581.5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25%。2017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3,379,104.1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3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252.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3%。
发行人2017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项目 | 2017 年末 |
2016 年末 |
增减率 |
|---|---|---|---|
| 资产总额 | 3,083,825.18 | 2,343,418.10 | 31.60% |
| 负债总额 | 2,164,986.29 | 1,539,364.15 | 40.64% |
| 股东权益合计 | 918,838.88 | 804,053.96 | 14.2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910,581.59 | 804,056.76 | 13.25% |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增减率 |
|---|---|---|---|
| 营业收入 | 3,379,103.14 | 2,674,641.89 | 26.34% |
| 营业利润 | 95,659.80 | 67,781.19 | 41.13% |
| 利润总额 | 98,325.20 | 82,201.32 | 19.62% |
| 净利润 | 82,087.23 | 71,693.68 | 14.5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2,252.14 | 71,882.59 | 14.43%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增减率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33.03 | 81,068.25 | -59.3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3,607.69 | -341,431.42 | -18.2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1,781.06 | 226,802.98 | 72.74%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 | 19,099.24 | -34,141.00 | 155.94% |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2981"文核准,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至 2017 年 9 月 4 日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 6 亿元的第二期公司 债券。本期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9,820.00 万元已 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658 号《验资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发行人对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 180 万元后,拟将 41,6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18,220 万元用于补充触 摸屏、摄像头模组和指纹模组等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第四章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年度,公司未召开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及偿债措施执行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执行偿债措施。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4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回 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4 日,第 2 年的利息连同回售债 券的本金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未需要支付债券利息。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联合信用评级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出具了《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评级"AA+",评级展望维持 "稳定",维持"17 欧菲 02"的债项信用评级为"AA+"。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指定的负责处理与本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未 发生变动。
第九章 其他情况
一、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30,717 万元人 民币,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7 年度,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如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 元)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 影响 |
诉 讼 ( 仲 裁 ) 判 决 执行情况 |
|---|---|---|---|---|
| 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提 供仓储保管服务,因新宁保管公司 货物的仓库发生火灾,给公司造成 一定的经济损失。双方就赔偿数额 产生争议。公司遂向龙岗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
2,524.52 | 审理未结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 提供仓储保管服务,因新宁保管公 司货物的仓库发生火灾,给公司造 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双方就赔偿数 额产生争议。公司遂向经开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
228.62 | 南昌中级法院于 2018年2月5 日作 出判决,驳回深圳 市新宁物流公司 上诉请求,维持原 判。 |
2018 年 3 月 23 日,新宁 公司已向公 司支付赔偿 款 共 计 1,919,475. 3 元 |
已执行 |
| 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与维 达力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至 2014 年 7 月签订《采购 订单》中,约定维达力向光学和光 科技提供生产所需原材料。因采购 订单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因协商 不成,维达力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
1,759.75 | 2017年12月1 日, 南昌中院通知维 达力在 10 日内向 欧菲交货。因维达 力无法保证交货 质量,后双方达成 执行和解方案,公 司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支付 800 万 元货款。双方不得 再就本案向对方 主张任何权利。 |
本案终结 | 已履行执 行和解方 案 |
| 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 限公司、樂赛移動香港有限公司分 别通过《订货单》形式向欧菲香港 |
21,393.83 | 审理未结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及南昌欧菲采购多批货物,欧菲香 | |||
|---|---|---|---|
| 港及南昌欧菲均已依约按《订货 | |||
| 单》要求向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 | |||
| (北京)有限公司、樂赛移動香港 | |||
| 有限公司交付了全部货物,并开具 | |||
| 了全部发票,但乐视移动智能信息 | |||
| 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樂赛移動 | |||
| 香港有限公司并未按约定时间履 | |||
| 行全部付款义务。2017 年 6 月 15 |
|||
| 日向北京高级法院提起诉讼。 | |||
| (1)金铭电子及金卓通信长期向 | |||
| 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 (1)华南贸易仲 | ||
| 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采购 | 裁委员会审理尚 | ||
| 摄像头模组、指纹识别模组等手机 | 未结束。(2)深圳 | ||
| 组件,两公司均有货款未向公司结 | 市中院已做出裁 | ||
| 清。2017 年 11 月 20 日,欧菲生 |
定,查封、扣押、 | ||
| 物、欧菲光电与金铭电子、金卓通 | 冻结东莞市金铭 | ||
| 信及金立通信签订《付款及抵押协 | 电子有限公司、东 | ||
| 议》,金立通信未履行保证责任, | 莞金卓通信科技 | ||
|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向华南 |
有限公司、深圳市 | ||
| 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 | 金立通信设备有 | ||
| (2)2017 年 11 月 29 日,欧菲生 |
限公司名下的银 | ||
| 物、欧菲光电向深圳市中院申请诉 | 行账户、土地使用 | ||
| 前财产保全,请求对东莞市金铭电 | 权、股权以及其它 | ||
| 子有限公司、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 限公司、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 |
可供执行的财产。 | ||
| 63,732.38 公司的相关财产采取诉前财产保 |
(3)2018 年 1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全 措 施 , 保 全 标 的 以 人 民 币 | 17 日江西省高院 |
||
| 29,999 万元为限。(3)刘立荣、 |
出具了《财产保全 | ||
| 罗锦平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共同向 |
裁定书》,1 月 23 |
||
| 欧菲生物、欧菲光电出具了《个人 | 日,省高院执行局 | ||
|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函》,愿意以其 | 法官赴深圳、东莞 | ||
| 个人所有的财产,为《付款及抵押 | 查封了刘立荣名 | ||
| 协议》项下金铭电子公司、金卓通 | 下 10 家公司股权, |
||
| 信公司应付原告的货款等相关款 | 查封罗锦平名下 | ||
| 项向欧菲生物、欧菲光电提供连带 | 二套房产和银行 | ||
| 保证责任。因金铭电子公司、金卓 | 资金 600 余万元。 |
||
| 通信公司并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 | 省高院于 3 月 28 |
||
| 刘立荣、罗锦平亦未履行连带清偿 | 日开庭并做出判 | ||
| 义务,2018 年 1 月 8 日,公司向 |
决,支持公司全部 | ||
| 江西省高级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涉 | 的诉讼请求。 | ||
| 案金额 30,000 万元。 |
|||
| 东莞宇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自 3,801.93 |
2018 年 6 月 11 日 |
判决宇龙于 | 尚未执行 |
| 2015 年 6 月开始多次出现逾期支 |
收到一审判决。 | 判决生效之 |
| 付已到期货款的情形,经多次催告 后仍未按时支付;2017 年 6 月 29 日,与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达成《会议纪要》,确认已到期货 款为人民币 31,917,691.44 元;为 防止宇龙转移财产,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 保全,依法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 请 人 名 下 价 值 人 民 币 31,917,691.44 元的财产,并于 2017 年 8 月 9 日立案起诉。 |
日起 7 日内 支 付 共 计 3,379.6 万 元,及逾期 付款利息。 |
|||
|---|---|---|---|---|
| 东莞宇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6 月开始多次出现逾期支 付已到期货款的情形,经多次催告 后仍未按时支付;2017 年 6 月 29 日,与公司达成《会议纪要》,确 认 已 到 期 货 款 为 人 民 币 9,935,508.82 元;为防止宇龙转 移财产,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 日 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立案起诉。 |
1,247.74 | 2018 年 6 月 11 日 收到一审判决。 |
判决宇龙于 判决生效之 日起 7 日内 支 付 共 计 1,064.6 万 元,及逾期 付款利息。 |
尚未执行 |
三、相关当事人
2017 年度,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四、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广发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本着诚信、谨慎、有效的原则,以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 的最大利益为行事原则,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信状况,积 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